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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药之乱

    “清央,哥哥回去了,正月哥哥再来接你回上庸,可好?”

    “好。”清央轻轻点头,“师父,清央去送送楚哥哥。”

    武平王额首。

    清央伴着卫楚往王府门外走去。

    走到庭院时,卫楚停下脚,拉起清央的手,看着她的眼睛,极为认真地问:“清央,这么长时间,你的笑容都没有达到内心,是不是遇到了什么烦心的事?和楚哥哥说说。”

    清央抬头看着卫楚,轻声说道:“楚哥哥,清央在武平王府能遇到什么烦心的事,就是很想回上庸。”

    “清央,你虽长大了,但在哥哥心里,你永远都是一个小女孩。无论遇到什么都要和哥哥说,哥哥一直都在你身边。”

    “嗯!清央知道楚哥哥是世间最好的哥哥,清央真的没有什么。师父年后就要娶北国公主,这武平王府有了王妃,师父或王妃若觉得清央不合适再留在王府,清央过完年就回上庸,一切都会回到从前,我们一家人和和乐乐一起。”

    “好。到时哥哥来接清央。”

    “嗯。哥哥代清央向娘亲阿爹哥哥们问好。”

    清央将卫楚送到王府外,依依不舍看着卫楚跨上马离去后,才缓缓走回蔷苑,师父已不在蔷苑。

    清央倚靠在窗前,静静地望着窗外,滕树缠绕,一如自己错落繁复不得着落的心思。

    她告诉自己:

    过了这个年,也许一切都会回到以往的。

    秦非煜回到明苑,褪去水青色的锦服,颀长的身影站在窗前,融入暮色中。

    许久。

    “吴执,明日拿王府最好的补品送去蔷苑,要庄嬷嬷尽心尽力照顾清央,不得有丝毫闪失。”

    “是。”

    吴执应声而去。

    “清央,你终究是清瘦了。”秦非煜心里划过一丝丝心疼,似乎入骨,又似乎轻如云烟。

    秦非煜缓缓抿了一口清茶,轻微的苦涩后唇齿间久久不散的是一股清新的甘甜。

    清央,这是你最爱喝的,你一直喜欢清茶煮岁月,淡香泼时光,连同茶杯都是染了淡青的颜色,烛映着你每次煮茶时成诗成画的心思。

    秦非煜起身,打开一个暗红色箱子,一件大红羽纱面白貂里的披风压在箱底。

    明艳的红,恍惚成倾城的美!

    这是去年皇家狩猎时,他猎得一只纯白色的貂,要皇宫最好的织娘做了这件高贵大气的披风,本想清央及笄之礼时送给她。

    秦非煜拿出披风,默默想了一会,然后朝蔷苑走去。

    清央一直站在窗前看窗外爬满青石墙砖的蔷薇藤蔓,枝枝叶叶相缠绕,很像一个个生死相依的故事。

    原来哪怕只是一片藤叶一茎枝蔓,也是可以这般不离不弃。

    清央失神在漫无边际的思绪里。

    秦非煜远远看到清央倚窗而立的身影,安静娴美,却好像落了一层深秋的白霜。

    “清央,今天师父空闲,带你去街上走走。”

    失落中的清央惊喜回头,看到师父如玉容颜及嘴角的浅笑,刹那间笑了。

    瞬美目以流眄,含言笑而不分,真正是回眸一笑胜星华。

    “师父,真的吗?”

    “自然是真的,师父何时骗过你?来,把这件披风披上,外面不比府内,有点冷。”

    秦非煜把大红羽纱面的披风披在清央身上,华丽的大红色衬得清纯冰玉之美的清央多了一份妩媚。

    两脸夭桃从镜发,一眸湖水照人怜。

    秦非煜有瞬间失神。

    “师父,你何时为清央准备了如此华美的衣裳?”清央触摸着细腻软滑的缎面,满心欢喜望着师父。

    “保密。”秦非煜笑笑。

    清央撇撇嘴,眼睛却是晶亮如夜里的明灯,抱起紫狐,随着师父出府。

    为了不让人认出自己,也为了体验一下寻常百姓的生活,秦非煜黑纱覆面,清央白纱覆面。

    吴执牵来秦非煜平素最为顾惜的青骓。

    青骓是一匹汗血宝马。

    北国盛产名马,十几年前北国战败,北国国主进贡给南国皇室一批宝马,皇上将最为名贵的青骓赏赐给了秦非煜,青骓跟随秦非煜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

    曾经,秦非煜一人一马突破敌军三千,骑的就是青骓。青骓驮着秦非煜斩杀敌军无数后突围,以千里之势奔跑到荒无人迹的望河边上,秦非煜再也支撑不住摔下马背。青骓极通人性,不离不弃照顾秦非煜三天三夜,三天三夜后秦非煜醒过来,青骓带着极为虚弱的秦非煜回到金陵城外。从此,青骓成为秦非煜生命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秦非煜空闲时候会亲自给青骓喂食、梳理毛发,青骓通身贵气,也成为南国百姓心中的神马。

    世人皆知,这些年,极得秦非煜宠爱的是清央,其次便是青骓。

    清央戴着薄薄的丝质白色面纱,和秦非煜缓步走在金陵街上,齐澜随在旁侧,吴执牵着青骓跟在三人后面。

    月光如练,将金陵城一切揽在朦胧的光影里。

    龙衔宝盖承朝日,凤吐流苏带晚霞。

    雕栏玉砌,碧瓦飞甍,处处彰显天子之都的繁华。

    街上人头攒动,街道两边摆满各种精致的饰品。

    一群明眸善睐的豆蔻少女,一会将一根木簪绾在发髻上,一会将玉镯戴在皓腕上,笑靥如花问着同伴,银铃般的笑声将金陵街的夜晚喧闹成一幅流动的画。

    “师父,清央想去看看。”

    清央轻轻扯了扯师父的衣袖,指着琳琅满目的饰品。

    “好。”

    得到师父允许的清央往拥挤的街边跑去。

    秦非煜的目光始终顾着清央,毕竟人多必杂,不能有丝毫闪失。

    清央来到一个卖簪子的铺位前,店铺装饰得古香古色,一排排木架子上摆放着各种质地的簪子,空气里散发着极好闻的味道。

    清央满心欢喜一排排簪子看过去,最后挑了两个木质簪子,雕刻的花纹繁杂却不失雅致,朴实却蕴含贵气。

    卖簪子的大娘笑得合不拢嘴。

    “这位小娘子真正是好眼光,这是金陵街最好的一对簪子,当今奇匠吉米子用上好的紫檀木打磨而成的,耗时半年之久,雕刻极为繁杂精巧。你们看,一个雕着凤,一个刻着凰,皆栩栩如生若冲天而飞之势。这对簪子名‘凤求凰’,意为‘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取材于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故事。”

    卖簪子的大娘虽布裙荆衩,却面容姣好,谈吐不浅,笑意很是温暖人心。

    “师父,清央想要这对簪子。”

    清央拿着簪子,透过薄薄的面纱满怀期待地看着秦非煜。

    因为她甚是喜欢《凤求凰》。

    她九岁时就读了这个故事,背了《凤求凰》这首轰动当朝的词曲,并配以精美绝伦的木兮舞,只是瞒着师父而已。

    “这位公子,就买了这对簪子送给这位娘子,看她多喜欢啊!”卖簪大娘殷切地看着秦非煜,朦胧的夜色遮住了薄纱下清央脸上的一抹红晕。

    常年喜怒不行于色的秦非煜,一言不发拿过清央手中的簪子,递给老板娘。

    清央脸上的红晕褪去,染上一份苍白,及一份无法言语的钝痛:师父怎么可能给她买‘凤求凰’的簪子!

    “用最好的匣子装好这对簪子。”秦非煜淡淡地说,“吴执,结账。”

    月色下的他,出尘如仙。

    清央满脸生动地望着师父,望着望着,嘴角弯成好看的弧度,笑意染上眉梢,心里如同装了几只小麋鹿,乱撞如雷。

    原来师父是这般,这般——

    这般什么?

    清央一时又寻不到合适的形容词,只觉得内心的钝痛被无限的欢喜取代。

    秦非煜回了清央一个极浅的笑容。

    “好咧!”大娘高兴地瞅瞅秦非煜,又瞅瞅清央,在心里由衷赞叹着,“天底下还有如此高贵的一对璧人!”

    然后欢天喜地拿出店铺里最好的淡紫色的柚木匣子,小心翼翼将紫檀木簪子放进匣子,递给清央。

    清央接过匣子,一手抱着紫狐,一手抱着淡紫色匣子,随着秦非煜静静地走在金陵流光溢彩的街道上,灯光将两人的身影拉得很长。

    有时,清央落后了几步,不小心踩着了师父的影子,自己的身影叠加在师父的身影里,清央欢喜的心里掺杂着不知名的情绪。

    若这样一直走到地老天荒,是不是就完美了“凤求凰”的故事?

    清央在叠加的身影里出神,不自觉撞到了秦非煜身上,额头生痛。

    清央蹙着眉,抬头,看到秦非煜似笑非笑的神色,她的脸一下子染上层层胭脂色。

    “走路都这么不专心。”秦非煜低沉的声音,似是责备。

    “师父,清央在想那个卖簪子的大娘混淆了‘凤求凰’与‘白头吟’。”

    “以她的身份,她的学识已是不浅,何况她卖这簪子的本意是良善的,清央喜欢就好。”

    “嗯。”清央跟上秦非煜故意放缓慢了的脚步。

    而紫狐倏地睁开眼睛,定定地瞅着清央手里的匣子,一股淡淡的似有似无的紫色香味从匣子里飘出来,径直飘向自己。

    紫狐依稀记得,那是上古紫狐王族才有的紫香,是增长修为的奇异之药。

    上千年前,紫狐王族遭到灭顶之灾,紫狐族修为最高的王用毕生修为,将最小的紫狐燑还没有散尽的魂魄打入蔷薇藤蔓里,将紫狐皇室才有的紫香嵌入最为名贵的紫色柚木盘龙遒结的树茎内。蔷薇花盛开一次,紫狐燑就会聚一丝魂魄,而柚木一旦打磨成淡紫色的匣子,紫香就会寻找主子紫狐燑。

    在蔷薇花上千年的轮回里,紫狐燑一点点聚集自己的魂魄,清央降生那天,南苑蔷薇花盛开得最为繁茂灿烂,紫狐燑的魂魄全部聚齐,成形为一只通体紫色的狐,慵懒高贵地从蔷薇花影里走出。

    当紫狐燑第一眼看到让满院蔷薇花失了颜色的清央时,它知道这个倾国倾城的女孩便是它生生世世要守护的人。

    但因千年前受致命之殇,修为散尽,它成了一只普通的紫狐,蔷薇花和紫香对它再无半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