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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因果

    “十年了,我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站起来,能再和自己的儿子一起烧香煮茶,提灯夜行。如果非要说有什么遗憾,大概就是没能亲眼看到庆儿成家生儿育女。”

    余胜男笑着看向余庆,“新婚时可要记得给我和你爹上一柱香,也好让我们安心。”

    余胜男从挂在横梁上的布袋中取出一柱香,插到亡夫灵牌前,没点着,正如她所说,心到神知,回头看了半仙一眼,悠悠道:

    “最后一件事,还请先生解惑,您为何要不余遗力的救我,可别说什么行侠仗义路见不平的话,即使有这么好的事恐怕也落不到咱平头百姓的头上吧?”

    命运坎坷的余胜男能看淡生死,二十六岁的余庆可做不到母亲那样坦然面对死亡。为什么要给了他和他母亲希望,然后在他们信以为真时又突然把希望变成绝望。

    余庆突然痛恨自己的无能,痛恨这个世界,痛恨半仙,哪怕把祖宅输给“背叛”自己的杨庆安,他也没有这么强烈的恨意。

    “你放心,就算拼掉这身修为,就算搭调这条命,我也会护两刻钟,而在这两刻钟,我会给你讲一个故事,就算真的救不了你,我也要让你安安心心,明明白白地走。”

    半仙说完,揉了揉额头,慢慢睁开双眼,他的目光深邃得如蔚蓝大海,缓缓看向屋外,似是穿透层层夜色,越过这万里时空,回忆起如那烟往事,且还幽幽道来。

    在天照十六国的东方,有一片大陆被人们称为东土,在东土一个豪不起眼的村子—叫谌家庄,谌家庄最南面住着全村唯一的外姓户,齐家。

    齐家一共四口人,当家的叫齐河铭,年近五十,是个木匠出身,还有一手打铁的绝活。妻子叫朱芳,刚进四十,夫妻两育有一儿一女,老大叫齐怀善,女儿叫齐怀英,由于是外来人,加上打铁本身比较扰民,齐河铭在选择宅基时特意挑得远一些,所以齐家一向跟村里人少有往来。

    齐河铭为人老实,不善交际,靠着一手木匠活三天做个簸箕,五天编个背篼,偶尔再打副农具什么的拿到镇里能换好些个钱,一家人的生活倒也过得殷实。

    朱芳的女工做得不错,很多家用的物品都是齐家自备自用,这样一来更是与村里人越发缺少物质上的交换,这么多年下来,往镇里去的方向比如刘家冲认识的人反倒比在谌家庄认识的多。

    一天中午,齐怀善去山里打了两只野兔,本来好好的天气,山头突然起了大雾,走着走着走岔了路,原本想赶去刘家冲的他这下分不清方向,山下雾气少,于是齐怀善便往山下赶去。

    赶到半山腰雾气少了很多,齐怀善觉得提着猎物的手软,打算休息一番,恍惚间却听到左手方向似乎有狗叫声和人的辱骂声,齐怀善悄悄把两只野兔躲在旁边的草丛里,绕到上方一块刚好能看清打斗又不至于被对方发现的大石头后面躲着偷看。

    放眼看去,原来是两少年正在争抢东西,齐怀善一连盯着看了半天才发现对方争夺的原来是一本书。

    两人一个拿木棍,一个拿把镰刀,还有一条通体漆黑的大狗正冲着拿木棍那人呲牙咧嘴。

    齐怀善从小喜欢打猎,目力过人,耳力却和普通人差不多,所以他能看清两人的动作和面貌,却听不清两人争吵的内容,他觉得木棍少年有些眼熟,偏偏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手拿镰刀的少年喝道:“谌叔华,你也太霸道了,书明明是我家小黑发现的,你却敲了它一棍,打伤小黑不说你还抢走了宝书。”

    被叫作谌叔华的反唇相讥:“明明是我从坟里扒出来的,被你这黑毛畜牲闻到腐味冲将上来,我不得已才用棍子吓走了它,刘勇你别人仗狗势血口喷人。”

    原本手拿木棍的谌叔华没把狗当回事,以为那不过是狗仗人势而已,谁知那条狗像是感应到眼前人瞧不起它似的,突然一口咬去,谌叔华躲闪不及,右腿被咬了一口,还好天气冷又是特意到山里来,所以穿的裤子比平常厚实,狗咬到的只是他的裤子。

    谌叔华被刘勇拿镰刀架住,左手拿着书不便反击,只能用左脚去踢狗,怎料那狗竟不躲避,任由他踢踹,就在他分心之际,刘勇趁机一把夺过他手中书,扭头就跑。

    刘勇刚刚转身就忽然觉得头疼非常,喊了一声“”化神三戒”身体便斜斜倒了下去,原来是谌叔华手中木棍横扫击中了他的太阳穴。

    刘勇应声而倒,书脱手而出,狗见主人倒地,越发疯狂,一连扑了上去直把谌叔华弄得手忙脚乱,一连打了几闷棍才把狗赶跑,却因为心里慌张被地上藤蔓缠住,摔了一跤,头撞在石头上,人晕了过去。

    齐怀善见不大一会儿功夫,两人都相继倒地,摸不清楚事情状况,他也不敢贸然上去查看,等了大约一柱香的功夫,见两人仍然没有起来,而狗也不见了踪影,他才悄悄过去,发现两人不省人事,心中害怕,随手捡起地上的书,转头就跑。

    直到将近黄昏他才赶回到家中,父母问他为什么这次打猎回家这么晚,还两手空空,他推说自己迷路二老也没多问。

    “我给你把饭菜热一热,我们以为午饭会来,饭菜热了两次冷了三次,你却久久不见。”朱芳把一碟腊肉键盘带肉放到锅里,往锅中加了小半瓢水,盖上盖子,一边生火一边埋怨道。

    好不容易熬到一家人歇息,到了深夜,点燃油灯,齐怀善悄悄把书本拿了出来。

    “化神三戒?”齐怀善嘀咕,直到翻来覆去读了两遍他才勉强搞明白一件事,这似乎是一本神仙手记,书中出现次数最多的是两个字,第一是仙,第二是神。

    书的落款写道:以上内容纯属本人猜想,吾乃李西月,不过更喜欢别人称我为李涵虚。

    “李西月?神仙?神仙的名字怎么这样普通,就连谌家庄庄主谌龙兴的名头都比这个叫李西月的更像神仙!”齐怀善喃喃自语,显然有些怀疑。

    想起刚才两个少年为这本书争夺的样子,齐怀善半信半疑,如果这真是一本可以让普通人成为神仙的书,那么两少年就……自己应该胆子再大一点,让那两人永远没办法醒来,齐怀善突然被自己冒出来想法吓了一跳。

    当天晚上,齐怀善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觉,一直在做梦,梦见自己被一帮人追杀,家人最后被他牵连至死,而那帮人无一不是飞天遁地,没有一个普通人,他们杀人只为了抢夺他手上的那本书。

    接连三天,他每天做的梦都是有人抢夺他的书,家人被他连累,每一个人的脸在梦里他看得一清二楚,可是醒来后对那一张张脸的记忆却变得模糊。

    齐怀善不再怀疑书的真假,左思右想之下,他做了一个决定,从明日起,他要躲进深山,他要做神仙,他不要让噩梦成为现实。

    第四天,他和往常一样,进入山里打猎,家人谁也没发现异常,父亲齐河铭照常在院坝里编箩筐,“小心点,早点回来别让你娘和妹妹担心。”

    齐怀善点了点头,每次父亲都是这句话,而且说话时盯着竹子,从不抬头看他。

    母亲正在火炉旁给一家人做新鞋,叫他走来,嘀咕道:“你个臭小子,真不知道你是去打猎还是去干嘛,走的时候记得给你爹说一声,让他放心,每次你去打猎他都会趁你走后站在院坝里望着你去的方向发呆,还有这次千万别再让小妹再偷偷跟去!”

    母亲每次总有说不完的话,而且每次说的话都不一样,齐怀善每次都没听完就不耐烦地冲到妹妹身边摸一把她的头再走。

    “哥哥你这次记得要给我带一只小兔子来,不要受伤的那种额,千万别再忘记了,否则我就把你的秘密告诉爹爹和娘亲。”

    刚满十一岁的小妹边喂哥哥送给她的兔子边出言威胁。

    “不要再摸我的头了,我会长不高的。”齐怀英一把推开哥哥的手,跑进了屋子。

    齐怀善不再迟疑,头也不回沿着小路走去,离家越来越远,却离一个姑娘越来越近。

    “齐大哥,你终于来了。”

    齐怀善走出六七里路,走出了谌家庄,进入另一个寨子,叫刘家冲,在半山腰上,遇见一位十七八岁的年龄姑娘。

    一袭清布粗衣,裹不住她的出尘之色,一层层皑皑白雾,挡不住她的清秀面容,然而却倒在了一个长着国字脸、驼峰鼻、瑞凤脸的男子怀里。

    男的是齐怀善,女的叫刘若兰,他们三年前相遇于刘家冲的半山腰,一年前相恋于半山腰的刘家冲。

    “若兰妹子,你等多久了,怎么浑身都湿了。”

    “齐大哥,我昨天早上没见你来,下午怕你来找不着我,便又等了一下午,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所以今儿一大早就赶来了。”

    “你可真傻,我们不是说以鸟叫声为号吗?没听见接连七声的不同鸟叫,那我便没来。”

    “我怕你出事,我们刘家冲最近几天比较乱,听说是管事刘海峰的小儿子死了,前两天我们刘家好多年轻人满山遍野搜捕,我怕你被他们遇到逮去向管事邀功。”

    刘若兰声音急促,带着几分责怪,脸色微红,眉毛紧蹙,齐怀善看着她关心自己的样子,满脑子的担忧随之烟消云散。

    突然想起要事,正色道:

    “其实这次我来,是跟你道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