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迷 » 科幻灵异 » 我在佛前三十年 » 第一章 偷东西的狗

第一章 偷东西的狗

    “延寿啊,哥跟你商量个事儿!”

    延福倚着着门,眉头紧皱着,手里提着个袋子。

    “不借!”

    “……我不是问你借钱的!”

    “哦,那你说。”

    延福说道:“我找了个晚上的兼职,今天得你帮我顶班顶一下……”

    周延寿停下手上收拾的动作,稀奇道:“你小子居然这么拼,还找了份兼职?”

    延福咧了咧嘴:“这不是最近又认识个小姐姐,钱不够花了。”

    周延寿:“……”

    “啊……不行了,我憋不住了!就这么说定了!给!”

    延福双目圆睁,提肛收腹,将手上的袋子丢给他,赶紧往洗手间的方向跑过去了。

    周延寿接过袋子,打开一瞧,一件黄色的“战衣”就出现在他面前。

    赫然是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团了么外卖员的工作服。

    里面还有一部手机,好像是工作机,里面就装了导航和外卖软件。

    除了手机,还有一把车钥匙。

    “这小子要是选个开出租的兼职也行啊……对了,忘记他没驾照了。”

    周延寿抱怨了一句,还是换上了黄色的工作服,戴上了头盔。

    他瞄了一眼自己手背,上面若隐若现的出现了鲜红的“伍”的字样。

    距离上次【阴阳相隔的情书】事件已经过去十天了。

    原本完成任务之后,还剩了五天时间。再加上在林芊雅愿意为了他自爆之后,【收服林芊雅】的任务也已经完成,总共的功德点也达到了三十五点。

    也就是说他可以延寿三十五天。

    但是为了帮助魔胎中的林芊雅苏醒,大黑天战神状态下的他选择用二十点功德兑换了一滴太**血来中和法身血液中的佛性。

    这太**血不是普通的血液,须得是取数十名阴年阴月阴时出生的太阴之体一滴心头血,经过淬炼而成。

    虽然他对于自己融合大黑天战神之后的记忆不是很清晰,但他隐约能感受到这东西是能起到作用的,他丝毫没有吝啬。

    可这十天过去了,他的功德点只能再支撑五天了。可是直到现在,功德箱中还是没有半点动静,脑海里的声音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要不是他最近日夜钻研佛经,恐怕自己的内心早就崩溃了。

    他甩这车钥匙,想着就当静极思动了,出去碰碰机缘。

    当然他也有退路,如果真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他恐怕还得去华阳中学一趟,把其余的鬼物送去往生。

    之所以拖到现在还没去,第一是琴房女鬼和华萌阳还有林芊雅都有交情,第二就是他也见识过琴房女鬼的实力。

    在琴房那个房间中,她几乎是无敌的存在。

    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冒这个风险。

    他按下车钥匙,一台造型小巧的粉色电动车车灯闪了闪,车后座上的保温箱格外显眼。

    看着眼前这辆猛男专属造型、颜色的电动车,他认真考虑是不是算了。

    “唉……”

    他叹了口气。

    钥匙插上,粉红小电驴启动!

    “滴滴——”

    突然他兜里的工作手机响了,一打开,是一份新接到的外卖订单。

    他把手机放在支架上,打开导航,开始了属于外卖骑手的工作。

    因为是晚高峰的原因,点外卖的也比较多。

    他马不停蹄地送了一单又一单,即便是以他的身体素质,刚开始忙着找店认路,也累的气喘吁吁。

    他摘下头盔,晚风拂过他的头顶,没有遇到一丝阻力,也让他感觉凉爽了许多。

    “也不知道延福那胖子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现在他还挺佩服延福的,明明可以当个富二代,结果从小被父母送到小相国寺抚养,吃的是粗茶淡饭,穿的也是粗布僧衣,结果这小子一点也不怨天尤人,每天还是那么没心没肺地看小姐姐。

    为了小姐姐,甚至愿意这么辛苦地送外卖,也实在是难为他了。

    不知跑了多少单,突然肚子咕噜叫了两声。

    正巧前面有个小超市,打算到里面买上两个素包子对付对付。

    买完正要付钱时,一道黄色的身影迅速地从他脚边跑过,嘴里叼走了一袋零食,又飞快地跑走了,眨眼就消失不见。

    “该死!又是这只臭狗,明儿就通知巡逻队的把它打死!”

    超市老板本来想追的,但也不放心让眼前这个穿着外卖服的骑手待在店里。

    权衡利弊之后,他也只得跺脚骂了几句难听的。

    这时周延寿说道:“老板,刚刚那只狗叼的东西算我的好了,下次门关好些就是了。对了,这狗伤过人没?”

    老板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不过看到他真的扫码付款之后,顿时笑逐颜开。

    “那狗啊,说来其实也挺可怜的。他以前的主人下班路上出了车祸,这狗不知道啊,就一直等一直等……直到房子的新主人把他赶出去,他就成了流浪狗了。”

    “那还挺忠诚的。”

    “可不是吗,就跟电影里演的那样!”

    老板给自己点了根烟,给他也散了一根。

    周延寿摆了摆手,老板轻笑一声,继续说道:“刚开始这狗跟往常一样,很乖的,甚至好多次吓跑了许多小偷。所以小区里的住户也都念它的好,谁家有个剩饭剩菜的,也给它留点。”

    “那现在……”

    “唉……”老板吐了口烟,颇有些感慨,“之后有段时间都没见过它,有人说见到偷狗的把它抓走了,也有人说小偷团伙嫌它碍事把它宰了。结果过了好几天,它不知怎么地又出现在了小区。”

    “那样子,老惨了!”

    老板砸吧砸吧嘴,说道:“耳朵缺了半只,有个眼睛还瞎了,流脓。身上到处都是伤口,走路还一瘸一拐的。最重要的啊,是它性格大变。见到人就吠,虽然没有上嘴咬,但你想一只流浪狗这样冲你叫唤,你心里也慌啊。大家也就没再给它送饭,它就翻垃圾桶。最近不知怎么回事,盯上了我的小店。回头我就把门换了……”

    周延寿:“听起来倒是挺可怜的……不过——”

    老板看出了他的欲言又止,说道:“放心吧,小兄弟。我也就说说而已,真要把这只狗怎么样,我心里也舍不得啊。”

    “那再好不过了。不过如果它要有攻击人的话,还是通知巡逻队,给它个解脱吧。”

    周延寿提着俩包子,推着电动车,路过一个没有路灯的小巷时,耳朵里传来了呼噜呼噜的声音。

    他好奇地走了进去。

    黑暗中出现了三点幽幽的绿光,像是坟头的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