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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流浪汉

    咣!

    一声闷响,门被拉开了。卢灵枫从里面走出来,他一把抱住小蛮的头,拉着她就往回走。

    他的胳膊像铁钳一样,她怎么也挣脱不开,就这样被他夹在怀里走到了车子跟前。

    卢灵枫脸色铁青:“你怎么不听话,我说了你不许下车的!”

    小蛮还来不及辩解,就被他塞进了副驾,接着他跳上驾驶座,发动汽车扬长而去。

    小蛮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她只记得,她的眼睛凑近大门的一瞬间,她看见了一个蜷缩在地上的血肉模糊的人体,卢灵枫在那个人体上狠狠地踹了一脚。

    警局接到报案,汉东市南郊的三号码头发现了一具尸体。郑无谓他们赶到时,现场已经布警完毕。

    死者大约60岁左右,身高169厘米,体重约在60公斤左右。死者身中两刀,一刀在胸前,一刀在颈部,两刀都是致命伤。

    死者的身份很快确定。死者是个流浪汉,居无定所。常年在三号码头附近的居民区流浪乞讨,这周边的居民不少人认识他。

    左小叨和祝建华走访了附近的居民,据大家回忆,这个人好像是外地来汉东打工的,本来跟妻子一起在三码头当扁担(挑夫),后来妻子忍受不了穷苦,跟人私奔了。

    这个人受了刺激后,精神上出现了问题,先是不务正业天天赌博,后来酗酒打人,最后就沦落得乞讨为生。

    他的栖身之所是三码头靠堤边的一个小窝棚,用泡沫板和木棍勉强支撑起来的。

    郑无谓他们去查看时,里面臭烘烘的,除了一个破锅几个破碗,还有一床薄得比纸还可怜的被子。

    听附近的居民们说,这个人还有一个恶习,喜欢小偷小摸。居民们本来对他的遭遇挺同情的,见他来乞讨,总会施舍一点饭食或零钱给他。

    后来人们发现,他在等候主人家给他拿东西的时候,顺手就把人家家里的拖鞋拿走了。

    还有一户居民说,他来要饭时说想上个洗手间,人家看他也算是熟人,就同意了,结果他把人家洗手间里整瓶的洗发水拿走了。

    后来,居民们对他不待见,也不再施舍,据说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见过他了。

    大家还以为他已经饿死了,谁会想到竟然被人杀了。

    流浪汉没有亲人,无人认尸,郑无谓他们通知民政局来处理了尸体。

    郑无谓心里却隐隐地有些疑惑。一个流浪汉,是谁跟他有仇有冤,一定要置他于死地呢?

    更让他觉得不安的是,凶手的刀法似曾相识,跟丁向伦医生遇害时身上的刀伤如出一辙,凶狠、准确,直达命脉,不容活口。

    他无法判断这是不是一个凶手所为,如果是的话,那究竟是为什么呢?

    丁向伦是汉东名医,德高望众,尊贵体面。这个流浪汉却只是尘埃里的一只蝼蚁,在阴暗的角落里苟且偷生,是什么会让凶手把这两个人联系在一起,痛下杀手呢?

    郑无谓和左小叨在三码头周边开始调查。

    两人走访到流浪汉常去乞讨的一个小区时,一个中年妇人远远地看着他们,欲言又止的样子。

    郑无谓朝左小叨示意了一下,左小叨假装无意似地走近了那个妇人:“大姐,晒太阳呢?”

    妇人笑开了花。

    这个胖乎乎的年轻人叫她“大姐”,可见她还是魅力常在吧。真不知道有些邻居是怎么看人的,竟然说她显老。

    听说了他们俩的身份,她问道:“你们还是为那个要饭的来的吧?”

    左小叨点头。

    妇人把一颗瓜子塞进嘴里,很快把壳吐了出来:“我有个情况,不知道你们想不想知道?”

    左小叨眼睛发光:“大姐,啥情况,你快说。”

    妇人用手指神秘地指了一下街对面:“你看,那里不是有个当铺吗?我前两天看见这个要饭的去过那里。我当时还奇怪呢,一个要饭的,还能有啥可当的?现在想想,他怕是又去偷了谁家的东西吧?”

    左小叨谢了妇人,转身跟郑无谓会合,两人一起向当铺走去。

    当铺的门面不大,匾牌也落了厚厚的一层灰,显然开的时间不短了。

    两人走进去,一个小伙子懒洋洋地从柜台后面的躺椅上坐起来,含混不清地问:“当啥?”

    左小叨出示了警官证。小伙子一个机灵爬起来:“警官,我们是有营业执照的。”

    郑无谓没有理他,把手机拿给他看:“这个人,前几天到你这里来过吧?”

    小伙子犹豫着,在掂量着该不该实话实说。左小叨重重地拍了柜台:“这个人被杀了,我们正在调查。你要说实话。”

    小伙子吓了一跳:“死了?他?为啥呀?哦,我想起来了,他前几天是来过我这里,当了一个东西。”

    “是什么?”

    “根本不值钱。我随便给了他几块钱,把他打发走了。”

    “是什么?”左小叨的脸色凶狠得把小伙子吓住了。

    小伙子赶紧从柜台底下拿出一个亮闪闪的东西,郑无谓拿起来看着,那是一枚金属材质的书签,扁长,表面有黄金的光泽。

    但细看就知道肯定是镀金的,不值什么钱。郑无谓把书签凑到眼前,上面刻印着一行英文。

    小伙子惊道:“那个要饭的不会是因为这个被人杀了吧?那也太可怕了。这个真不值钱,就是镀金的。”

    郑无谓把书签递给左小叨:“带回局里。”他转向小伙子:“要是有人来问这个书签,你一定要及时告诉我们。”

    小伙子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拿着书签出了门,嘴里不服气地嘟囔着:“我还给了他十块钱呢。”

    无花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书签上的英文字:国际医学科学大会纪念。丁向伦博士。

    郑无谓心里一紧,果然,这个流浪汉与丁向伦是有关联的。

    无花判断:“这个书签应该是丁医生的啊,是他参加国际医学科学大会时,会议给每位参会者定制的,所以上面有丁向伦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