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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红衣小人

    看到李纲他心里更气不打一处来,索性来个得理不饶人。

    “怎么样?李大人,可搜出你要的逃犯?”

    李纲四处打量了一下,又往桌子上看了看,看到桌子上有三只茶杯,用手摸了摸还是温热的。

    不止心里怀疑,李纲说话嘴里也带着嘲讽。

    “不知道程将军这里来了什么客人,要你亲自接待,可否叫出来大家认识一下,你可别说你做事与众不同,一个人喝茶也要用三只杯子!”

    程处嗣心里暗道这个李纲可真是个老狐狸,面上却不动声色。

    “呵呵!还真叫李大人你说对了,我做事还真就喜欢与众不同,虽然这茶叶是贵了点,只要我高兴,我一个人同时喝六杯茶也喝得起,不过玩笑归玩笑,其实这三杯茶一杯敬天,一杯敬地,中间的那杯才是留给我自己,这做人啊,不管对人对事,对天对地,还是讲究点的好,不能太过目中无人,你说是不是呢?李大人?”

    搜不到人,找不到证据,想找茬也无处下手,李纲只有悻悻道:“程将军,今日多有得罪,担待则个,公务在身,我还要带人去抓逃犯,先行告辞。”

    “慢走慢走,不送不送。”

    程处嗣巴不得他快些走,也好眼不见心不烦,李纲虽然对这样的结果心有不甘,无奈之下也只好带人离开了程府。

    小铃铛每天勤于练功,可是却没有什么进展,还是拉不开朱雀弓,更令她着急的是,不知为什么山上的猎物越来越少,以前出去要不多会儿功夫就能打到几只野味,现在就是在山上转上半天连只山鸡也很难遇到。

    难不成山上又来了什么猛兽?把这些小动物都吓跑了?小铃铛骑着神行小驴在山上找了几天,也没发现一只巨蟒老虎之类的猛兽。

    这事情多少就有些蹊跷了,山上的山鸡,野兔之类的东西好像都学会了隐身法,凭空消失了一般,这样下去再要不了多久,她储存的风干野味也要吃完了,再不想办法以后就只能挨饿。

    想办法能想什么办法呢,现在有了神行小驴,去千里之外也只不过是瞬间的事,所以,小铃铛决定去外面买些东西,买些米啊面啊之类的回来,不过她又想到从小到大自己只跟义父学过打猎,烧烤野味,真的买来米面带回来怎么做也是个问题,因为她根本不会,也从来没用米面做过什么,想必那东西做起来一定比烧烤野味要麻烦得多,还不如饿了的时候骑着小驴去外面直接买东西吃来的省事。

    经过无数次胡思乱想,虽然风干的山鸡野兔储存挺多,经不起天天吃,一天比一天少,吃完最后一只山鸡,小铃铛肚子饿的时候只好骑着神行小驴往北到了一个小镇。

    小镇名叫清水镇,背山靠水,风景优美,镇上的居民也民风淳朴,她在镇外找了一片草地,把神行小驴留在那儿吃草,这只小驴不但速度快,还认主人,当然不用担心会被人偷去。

    小镇不大,虽然没有车水马龙,算不上繁华,但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也挺热闹,路边的商贩吆喝声此起彼伏,生意好的精神百倍,不停招呼客人,生意差的打起了瞌睡,想要去会一会周公,街道上有的地方干干净净,有的地方扔满了菜叶果皮,人若走在上面一不小心滑倒的可能都有。

    小铃铛进了一个饭铺,找了个空闲的座位坐下,看着别人热热闹闹吃吃喝喝,自己却不知道该怎么叫东西吃,因为她从小到大吃的都是山野之间的野味,从没到外面吃过东西,甚至都不知道外面有什么东西是可以吃的,连饭菜的名字都叫不出来,所以只能坐在那儿发呆。

    “姑娘,想吃点什么?”

    饭铺的老板以为小铃铛脸皮薄不好意思,热情的上前打招呼。

    “我要……要……吃饭……”

    小铃铛觉得吃什么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该吃什么,只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可以吃,能让自己吃饱就行。

    “吃饭?”饭铺老板也觉得挺奇怪,来我这里的当然都是来吃饭,难道还有来吃药的?心里想了一下明白了,这小姑娘应该是没钱,吃不起好东西,只舍得吃白米饭,便应道。“姑娘稍等,饭马上就到。”

    很快,老板给小铃铛端来一碗白米饭,小铃铛学着别人的样子,也拿起筷子去夹米饭,却怎么也夹不起来,一粒米也夹不住。

    她从小到大从来没用过筷子,哪里会用筷子吃东西,一着急干脆用手直接抓着吃了起来,抓起米饭放到嘴里,稻米的香味在味蕾上绽放,她觉得这东西太好吃了,从小到大她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忍不住开心的眼泪都差点流出来了。

    这也难怪,一直以来,小铃铛在山上吃的都是野味,从未品尝过五谷的味道,第一次吃到这东西,舌头便一下子被俘虏了。

    一个小姑娘用手抓米饭吃,这吃相也太不雅观,店铺里的很多食客忘了吃饭,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小铃铛吃东西。

    小铃铛才不管他们,吃完一碗又要了一碗,一连吃了三大碗米饭,直到撑的实在吃不下去了才算罢休。

    “老板,给钱。”

    小铃铛拿出一个银元宝放在桌上,向不远处的店老板叫道。

    饭铺老板走到近前,盯着桌上的银元宝看了半天,他不由睁大了眼睛,也张大了嘴巴,这块元宝足有五十两,从他开店至今,从来没见过拿着这么大块银子来自己店铺吃饭的,从小到大,他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大块的元宝。

    他说话的声音都有些哆嗦了:“姑娘……这……”

    小铃铛看着一座金山,却不知道怎么花钱,以为他嫌少,不够饭钱,又拿出一块元宝放在桌上。

    “不够再给你一个。”

    她很大方的说道。

    饭铺老板一边摇头一边说道:“姑娘,哪里是不够,就你这样只吃白米饭,一块元宝在这里吃十年饭也用不完,我的意思是太多了,财不露白,这里人多眼杂,姑娘,你快些把它收起来,免得有坏人看到给你带来无妄之灾,你实在没零钱那就算了,这饭钱就不用给了。”

    小铃铛可不想占人家的便宜,说道:“哎呀,你就快收下吧,别再啰嗦个没完。”

    元宝的价值,在小铃铛眼里和别人眼里根本大不相同,所以她也不知道珍贵,所以也不明白别人心里的想法。

    “那可不成,只吃几碗白饭,我就收你这么多银子,那和拦路的强盗还有什么分别。”

    饭铺老板说什么也不愿收。

    小铃铛不容分说,把一块元硬宝塞给店铺老板。

    “这样好了,留在你这里一个元宝,我下次来吃饭就不用给你银子了,你做的东西太好吃,以后我饿了还来你这里,我又不是叫花子,吃饭哪能不给钱,你快些先收起来吧!”

    开饭店的哪有不喜欢别人夸自己做的东西好吃的,更何况还有这么一大块元宝放在眼前诱惑人,饭铺老板眉开眼笑。。

    “那就全凭姑娘吩咐了,随时欢迎您大驾光临,小店还有别的许多好吃的东西,您以后可以慢慢品尝。”

    清水镇有大小饭店十一家,卖吃食的小摊贩儿有二十多个,没过多久,他们每个人都收到了小铃铛给的一块元宝,算作预付的定金,于是从此以后,小铃铛在清水镇吃东西再也不用付钱,随便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这里的人也都和小铃铛变得很熟,见到他都会热情的笑着和她打招呼,小铃铛也从此知道了世上还有这么多好吃的东西,比野猪肉,烤野兔烤山鸡要好吃的多。

    每次从清水镇吃饭回去,小铃铛都会带上一串糖葫芦在路上吃,其实在路上根本吃不了多少,神行小驴速度太快了,每次她只是咬了两口就已回到洞口。

    这次回来,她感觉到了异样,因为小铃铛在洞口下了神行小驴,就听到洞里传出咿咿呀呀的声音,好像是有人在里面说话,又不是很像人说话的声音。

    难道有人进来偷东西?小铃铛一下警觉起来,可这里人迹罕至,从没有人不请自来,今天这是怎么回事?

    她蹑手蹑脚接近洞口,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往里看,并没发现什么人,石凳,石桌,石床,还有地上铺的几张虎皮,一切物品都原地未动,不像有人来过的样子。

    难道人已经进到山洞最里面在偷东西了?偷那些金银财宝?

    小铃铛刚想进去看看,又听到那种咿咿呀呀的声音,声音好像离得很近?

    仔细一看她有了发现,原来是石桌上有个小人,只有巴掌大小,穿着一身火红的衣服,很开心的样子,正在石桌上蹦蹦跳跳,一边蹦跳一边唱着歌,不过实在叫人听不清唱的什么,只能听得出是咿咿呀呀的声音。

    小铃铛一下跳了进去,几步就到了石桌旁边,这下她可以看清了,石桌上的小人个子虽小,但五官清秀,眼眉俱全,她忍不住向石桌上的小人大喊一声。

    “妖怪……”

    石桌上的小人听到来人了,看着小铃铛也叫了一声。

    “妖怪……”

    “你才是妖怪,人没有长这么小的。”

    小铃铛瞪着桌子上的小人,一时不知道该不该用手去抓她,也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你才是妖怪,我没见过人的个子长这么大的。”

    石桌上的小人瞪着小铃铛,一副随时准备逃跑的样子。

    她这话差点把小铃铛逗乐了,我这么小的个子,她竟然还说我个子大,看来她从来没有见过个子大的人,小铃铛觉得无论如何应该先抓住她再说,然后再好好审问一番。

    想到这里小铃铛说道:“你这个小妖怪,鬼鬼祟祟在我这里想干什么?是不是想偷东西?你先别动,让我抓住你!”

    一见小铃铛要动手抓自己,红衣小人一下跳到桌子下面,躲在下面双手叉腰,用很嚣张的语气道:“你当我傻啊!站在那里不动,让你抓我?虽然我的个子小,可我早就是成年人,怎么会轻易上你的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