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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染血的馒头

    毫无意外,那年新兵十七大队一千多号新兵里,我和王大栋成为唯二的射击一练习零环的存在,也成为了全连全班的耻辱,更毫无意外的是,我再次被班长揍成了傻叉,那天的夕阳很美,我和王大栋围着训练场背着手蹲在地上做鸭子拐,拐了一圈又一圈。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两条腿都合不拢了,等到周围鼾声渐起的时候,王大栋悄无声息摸了过来,搁着被窝给我递来一个他从炊事班偷来的馒头,我一把塞进嘴里,边嚼边咬牙切齿的说:“王大栋,你去死。”

    我不是个记仇的人,虽然依旧很气,但看在那个馒头的份上,我勉强原谅了他。更何况被他坑不是一回两回了,我还受得住……

    但我还是远远低估了战友的坑性。

    十月末的时候,京都渐起大风,部队开始训练投掷手榴弹,按照要求,投掷三十米以上是为合格,五十米是为优秀。关于手雷,《亮剑》中李云龙曾说:“娘们儿都能扔五十米。”

    其实有点夸张……现实中,很多人真的能扔三十米已经不错了。

    比如王大栋。

    我真的不知道他那个手是怎么长的。其他人不管是谁,在投掷手雷的一瞬间,都懂得手腕极为巧妙的那么一扭,手雷会旋转着带着一些巧妙弧度飞出,三十米轻而易举。

    然而,王大栋不行。他始终无法领会那股巧劲,只能扔十五米。

    而我,再次很不幸的和他绑在了一起。部队要求,手雷投掷需两人为一组,一个人投掷的时候,另一个人当安全员。

    那段时间,我成天活在巨大的生命焦虑之中,生怕哪天王大栋撇手雷的时候,跟我同归于尽。

    当手榴弹科目结束那天,在我不懈努力下,王大栋好歹是勉强合格过关。彻底松了口气之余,我郑重告诉他:“这已经不是一个馒头能解决的事了。”

    于是从那天晚上开始,王大栋每天都会从炊事班偷两个馒头给我吃。

    我之所以这么能吃,是因为班长不让我吃。

    在军事体能方面,一向是我的短板,因为我身体偏胖,新兵连大家给我起的绰号就是:胖子。

    要说其实也没有胖到离谱的地步,只是因为当兵前那段消沉岁月,我的身体有点虚弱发福,肚子上有点腩肉,还带点脂肪肝,放在普遍精瘦的部队里,因此显得格外扎眼。

    跑步的时候,班长说我像头猪,做双杠的时候,班长会说我像只蛤蟆,做匍匐前进的时候,班长会说我宛若一只蛆,打警棍盾牌操,班长又说我跟个猩猩似的,就连站个军姿,班长都觉得我犹如一尊熊。

    我万万没想到,自己只想好好当个兵,当着当着就当成了动物世界。

    班长给我下了死命令,新兵连三个月,必须减重三十斤,否则要我好看。他还严格控制了我的饮食,每顿饭,主食只能二选一,要么一个馒头,要么半碗米,多吃一口就要打烂我的嘴。

    好吧,执行命令是军人的天职,谁让他是我班长,于是从那一天起,我再没有一天吃饱过,经常是饿得头晕眼花生不如死……

    某一日清晨,轮到我当“小值”。

    小值就是负责饭后洗刷全班的餐具,战友们每天轮流来做,那天,班长和战友们吃完饭走后,我惊奇的发现,公共餐盘里还剩下最后一个锃光瓦亮的馒头。

    这真是十分少见的事,一般来说,大家吃饭彼此都很不客气,有时候抢都抢不过来,更别提说剩下。

    我没有多想,见四下没人,抓起馒头就塞进了嘴里,刚咬了一口,就见眼前人影一闪,班长不知从哪里又闪现了出来,对准我的腮帮子就是一拳。

    后来我才知道,此乃老阴比班长故意设下的圈套,故意跟全班其他人私底下商量好,留下一个馒头诱我上钩,他躲在食堂拐角后面,观察我究竟会不会背着他偷吃。

    显然,我没能经得起考验。

    总之,高班长说话算话,言出必行,说打烂我的嘴,就真的会打烂我的嘴。那一拳直接把我的牙龈打出了血,继而,鲜血染红了白面的馒头,十分刺眼,给我纯洁的心灵留下浓墨重彩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