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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鬼方国的将军

    天刚蒙蒙亮,太阳还没有升起,一股北风呼啸着穿过了皲裂的大地,卷起了漫天的尘土。

    随着鬼方国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地向南方暗羽国领地走去,太阳渐渐露了出来,天气变得异常燥热,太阳就像一个大火球挂在天空中,散发着刺眼的光芒。风依旧在呼啸,像是魔鬼在怒吼。

    这是一个平静的早晨,仿佛只有太阳和风的声音。太阳升起来了,照到了每一个人的脸上。这是一个平静的早晨,却又像一场激烈的战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战争的号角会突然吹响;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军队里所有人都在摩拳擦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都在等待着一场厮杀。

    统领鬼方国十万大军的将军是有着“鬼方国战神”之称的血狼将军。血狼,此人长得鸱视狼顾,凶神恶煞,身材魁梧,体格健壮,虽然他实岁只有二十五,可看上去已然三十出头,只因自小征战沙场,出生入死,饱经风霜,使他看起来比同龄人年长许多。

    血狼的坐骑是一只巨大无比的狼王,这只狼王有普通狼的十几倍大,看起来至少有两三百斤,长着凶恶的眼睛、钢铁的脸庞,身躯和四肢短粗结实,肩膀宽阔,脑袋大而沉重,双颔及牙齿强劲有力,狼毛竖起,耳朵张开,尾巴抬高,一副威风凛凛的姿态。而护在狼王身边的百来只灰狼,则普通得多,它们的狼毛服帖地贴在身上,耳朵耷拉,头和尾巴都会放得很低,显示出对狼王的绝对服从。

    走到一处地势高、视野好的开阔地带,血狼将军用他那锐利的鹰眼四处环顾一周,随后大喊一声:“停军扎营!”

    副将军及下级军官一级一级跟着喊下去:“停军扎营!”

    半日后,鬼方国十万大军便扎好了大营。“扎营竟然花了半日”,血狼叹了一口气,他坐在中军帐中,看着沙盘深思起来,这场战要怎么打才能必胜。一将功成万骨枯,血狼并不在乎一场大战会让多少鬼方国男儿身首异处,他只关心一件事情,那就是打胜仗,打一场不负鬼方国战神盛名的大胜仗。

    血狼之所以被称为鬼方国战神,是因为他在鬼方国这些年的内战中,一直打胜仗,从未输过。就连血狼这个名字也是他在战场上搏杀来的。

    鬼方国底层老百姓向来是无名无姓的,只有鬼方国皇氏才有姓名。血狼从军前,是乡下家中的长子,所以名字就叫“阿大”,和“阿猫阿狗”一样,只是个代号,不是什么正经名字。

    血狼从军以后,披荆斩棘、骁勇善战、视死如归、勇冠三军,所以他的军旅生涯可谓是平步青云。再加上,他竟然能驯服狼王为坐骑,简直惊为天人。虽然,鬼方国一直视狼为坐骑,就像人骑马有骑兵一样,鬼方国也有狼骑兵。但是,像血狼这样能骑上狼王的人,还是极为凤毛麟角的。

    这怎么理解呢,就好比穷人家的孩子从未见过世俗罕见的汗血宝马,更别说是骑,但是突然有一天万里挑一的汗血宝马自己跑到穷孩子屁股底下,并且任穷孩子随意驱使,就是这种感觉,你说神奇不神奇。血狼骑着狼王上战场,每次都身先士卒,杀敌无数,每次敌人的鲜血都把狼王染得一身通红,久而久之,鬼方国军民都称他为“血狼”,血狼自己也觉得这名字挺应景的,也就用了起来。

    虽然血狼被称作鬼方国战神,可是这次的战役还是让血狼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焦虑,因为他的嫡系部队全部被留在了鬼方国都城,而他现在率领的十万大军则是之前鬼方国内战中战败的各个部落降兵拼凑出来的。

    血狼从沙盘边起身,走到桌案前,歪歪斜斜地坐下,一只手拖着头,一只随手拿起一本书,翻了起来,他看似在看着书,实则他一个字也没看进去,反而是他的思绪已经回到他离开鬼方国皇宫之前,和鬼方国王的最后一次对话中。

    “父亲大人”,血狼和鬼方国王的女儿成婚,是鬼方国王的女婿,所以他称呼鬼方国王为父亲大人,“刚才朝堂之上,您为何答应他们的要求?”

    鬼方国王道:“好女婿啊,你说的可是,派你领兵十万攻打暗羽国之事?”

    血狼道:“父亲大人,我是军人,攻打暗羽国,我领兵亦是义不容辞。”

    鬼方国王道:“那是何事?”

    血狼道:“父亲大人,那些从未带领过一兵一卒的文官们,他们要求我把嫡系部队留在都城,重新整编一只部队去攻打暗羽国。他们不懂,您是知道的,我的嫡系部队,跟着我出生入死那么多年,我用起来自然会更顺手些,那么打败暗羽国也是手到擒来。”

    鬼方国王道:“好女婿啊,你刚才也听到,那些文官们在朝堂上吵来吵去。”

    血狼道:“是的,父亲大人,他们一直在争论,鬼方国现在才刚刚统一,各个部落虽然归顺,但是否存着异心也为未可知。”

    鬼方国王道:“是啊。内战刚刚结束就要打外战,那些瞻前顾后的书呆子文官们会如此担心也实属正常。”

    血狼道:“父亲大人,可是攻打暗羽国是民心所向,不由那些书呆子决定。”

    鬼方国王道:“是啊,你我父子是从百姓中拼杀出来的,百姓心中所想,你我最为清楚,如果不打暗羽国,恐怕我们回氏就要被老百姓赶下台了。可是,这些个文官也不是一无所长,他们一直在各个部落为族长所用,他们的说法,你我也要重视。如若孤派正规军去打,真有可能,如他们所说,那些投降的部落中,指不定会有人趁机起兵造反,那时恐怕我们回氏内外受敌,搞不好真会万劫不复。”

    血狼觉得鬼方国王说的有道理,可是想到要自己重整军队,去打暗羽国如此强敌,心中不免不安,可他还是以大局为重,随即点点头,道:“父亲大人,我明白了。此次,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我们自己的正规军留在鬼方国守住各个关卡,稳定住鬼方国内部,将各个投降部队的军队集结起来,派到外部,去攻打暗羽国。这样,既顺了民意,也能防止各个部落趁机造反。确实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鬼方国王道:“不错,此次将那些投降部落的兵力全部抽空,拼凑起来足有十万兵力。十万也不是小数目,所以这次领兵的将军只能是孤回氏中人。孤思前想后,鬼方国初定,事务繁多,孤那大儿回天止需得留在京城,协助孤整顿吏治。孤那小儿回天尽,送到神族做质多年,若没有他做质子,神族不会支持我一统鬼方国,故然他不宜召回。所以,能挑起这出征暗羽国大任的,就剩下孤的好女婿,骁勇善战又忠心耿耿的战神血狼,你啊。孩子啊,唯有你能为回氏担任此重任,唯有将回氏边境托付于你,回氏才能在京城巩固政权,而无所担忧啊。”

    血狼被鬼方国王说的热泪盈眶,感动不已,道:“父亲大人,孩儿定当竭尽全力,定不负父亲大人重托。”

    鬼方国王道:“好女婿,你且记住,这次你率领这十万士兵,定要打赢暗羽国,再添军功,定要平安归来,伺候你与天晴的儿孙,将世代受你这前无古人后屋来者的军功庇佑啊。”

    血狼跪下领命抱拳,道:“孩子遵命!”

    鬼方国王满意的点点头,并将手放在血狼的头盔上,轻轻抚摸了一下,以表示授权......

    “主人!”血狼的思绪被军营帐外娇滴滴的女声打断。

    血狼不耐烦地回道:“何事?”

    女声道:“奴婢给您送些吃食。”

    血狼道:“抬进来吧!”

    女声应一声,随即便进了帐篷。

    血狼斜着眼,看着进来的女人。这个女人,二十刚出头,虽然皮肤黝黑,但是长相姣好。这个婢女名唤“小黑”,是血狼捡来的。

    在鬼方国的边境村庄,因为太穷,女子时常会被家里当做货物买卖,很多女子不甘被随意买卖的命运,总会偷偷出逃。这个女人就是一个出逃的女人,她是血狼途经村庄时,遇到便顺手捡回来的。遇到血狼后,她便死心塌地地跟着血狼,赶也赶不走,血狼便收了她做婢女。

    这个女人无名无姓,同血狼一样,也是鬼方国最底层的老百姓,血狼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小黑”,主要是这个女人皮肤黝黑,小黑这名字跟“阿猫阿狗”也是没什么区别的。

    虽然,小黑和血狼出身相仿,可是血狼并不怜惜她,甚至血狼打心眼里觉得她低人几等,说白了其实不过是血狼对自己身世的厌恶,所以才会扭曲成对待小黑的厌恶。血狼白日里把小黑当做奴婢使唤,晚上把她当做妓女使唤,高兴时搭理两句,不高兴时又打又骂。可即便是这样,小黑依然愿意跟着血狼,因为现在的日子也比以前的日子好过太多,最起码现在每一天每一顿都有饱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