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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A

    我有四个很要好的闺蜜,我们有同样的衣服、包包、鞋子、饰品,宛如一个人一样。

    那我们就来讲讲我们自己的故事吧,分别用ABCDE五个英文字母来区别我们好了。

    我是A。

    六年前离开老家,来到了豪华的大都市——嘉定市。为什么选择嘉定,我也不是很清楚,可能因为它是离家最近的大城市了吧。

    我有一颗想远飞到千里之外的心,却没有那样的勇气,想着若是觉得太辛苦,还可以回到那个自己熟悉的地方休息,但同时又想狠下心来努力生活,逃离那个留有痛苦回忆的家乡。

    我承认我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如果心中不残留那一丝丝的希望,也许我也能成为一个果断勇敢的女人。你们说,心中留有希望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记得当时我兜里大概只有五百块钱,这些钱是我一点一滴存下来的,足足攒了十年,若是父母早些让我自己保管压岁钱,定会比现在的数目多上许多。

    走出火车站,看着行色匆匆的行人、车水马龙的街道,我觉得自己既渺小又无助,不争气的眼泪划过脸颊,还好有口罩遮面,否则我会做出更难堪的事情。

    拒绝主动推销旅馆的房主和询问是否坐车的黑车师傅,穿过川流不息的人群,便出现了一条小路,走到小路的尽头,便是宽阔的街口。

    若不是听朋友提过车站附近的旅馆、餐馆价格昂贵,也许我会随便找个地方住下来。

    我拖着行李走了一整条街,询问了几个旅馆的价格后,选择了只有一张单人床的房间,虽然屋内没有窗户换气,但我很满意十五块钱一天的价格。

    老板娘面和心善,看我是个外地人,又没有工作,便总是以送热水为由询问我的近况。

    “找到工作了吗……还没有啊……看你天天吃泡面,这身上的钱也该花光了吧……西街那边有个人才市场,要不你去那里看看。”

    向老板娘问清楚路线,我马不停蹄的赶去人才市场。说是人才市场,广告语也编写得诚恳诱人,但全是些不靠谱的工作,甚至还要签订不平等的劳动合约。

    “这份工作多好啊,只需要坐在电脑前打打字。不过,这家老板只想找个长期工,你要是觉得行,就先交3000块钱押金,若你能干满一年,押金返还给你,若不满一年,这就当作违约金了。”

    我很心动,但却拿不出这么多钱。

    “没钱啊……那就剩吃苦受累的工作了……一天工作至少十二个小时,供午饭、晚饭,不供住,一个月4000。”

    一听到月薪的数目,我立刻答应了下来,至于到底要做些什么,我全然不知。

    男人将公司的地址写在了纸上。“到时候,联系这个人就可以了。”

    从旅馆门前的公交车车站上车,换了三次车,花费了三个多小时,才到达纸条上写的地方——西子庄。这并不是工作的地方,只是一个小村庄。

    我打电话联系那个人,直到见到他本人,我才挂断电话。

    男人询问道:“你以前干过这类的工作吗?”

    我摇了摇头,不安和恐惧蔓延至全身。我下意识认为被骗了,却没有逃跑的力气,如同傀儡一样跟着他往前走。

    盛平小区二号楼三单元102室。

    房门敞开着,门梁上挂着透明色的帘子,长约五十多公分的蓝色折叠木板摆放在客厅最显眼的位置,木板两面镶嵌着硬塑料板,并且用螺丝固定,塑料板上印有招工广告,浏览几行下来,我只记住了“待遇优越”四个字。

    那个时候的我,真的太需要钱了,就连吃一袋方便面,也要选择最便宜的一款,不过还好,只需要解决早饭即可。

    电子厂不需要学历,只需要起得了早、熬得了夜。保持一个姿势时间久了,身体确实有些不舒服,但是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这样的生活足足持续了三个月。

    后来,我在盛平小区租了一间小卧室,屋内只有一张床和一个柜子,对面两个屋子住着其它的租户,三个屋子共用同一个卫生间。

    起初,我只添了些生活的必需品,之后,又陆陆续续的买了不少东西,这才有了家的感觉。

    那年夏天,我遇到了现在的男朋友——齐晨曦。

    他是流水线上的一员,坐在离我相距不到六十公分的椅子上。他不是一个健谈的男人,却总想与我闲聊几句。

    由于身高的优势,加上拥有目前男生们喜爱的骨感身材,我似乎总能吸引男生的目光,一开始由于虚荣心作怪,我确实沉迷于男生百般讨好我的病态之中,并且暗暗喜悦,可时间久了,内心却无比的空虚,不过,我还不想从睡梦中清醒过来。

    果然,在我们相处了一个半月以后,他跟我告白了。

    他是第一个鼓起勇气跟我表白的同事,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事实上,我并非被他的勇敢所感动,而是我目前需要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

    我不想总是一个人度过大城市的漫漫长夜,被黑暗吞噬的感觉既凄凉又孤独,我不想让自己变得那么可怜,所以我果断接受了他。

    齐晨曦是个很温暖的人,可是他的温暖过于矜持,缺少了恋爱的激情。

    半个月后,他辞职了,这时,我才知道他是大二的学生,利用暑假勤工俭学,才进入了电子厂上班。分开的前一天,他带我去了西子庄最豪华的西餐厅吃饭,这也是西子庄唯一一家西餐厅。

    第一次吃西餐,第一次喝红酒,人生中许多的第一次都是和他一起度过的。

    没有他陪伴的日子显得特别的漫长,还好有个不能称之为“朋友”的女性朋友与我形影不离,这才没有了被全世界抛弃的感觉。

    有人会认为我这样的说法很矫情,再说人向来都是孤独的。没错,我确实有些敏感。

    思念的话,齐晨曦从周一讲到周五、从公司步行到宿舍的路上。他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传到我耳边。

    分开的第一个周六,他突然出现在公司门口,我既意外又惊喜。他抓起我的手,放进他的上衣口袋。

    “你怎么来了?”

    “想你便来了。”

    回到宿舍,他将黑色大背包中的物品倒在了双人床上,有红糖、暖宝宝、大枣干……

    “以后肚子痛,就喝这个。”

    我从未跟他提起过痛经的事情,对于他是如何知道的,我颇感好奇。

    “不告诉你,这是个秘密。”

    我留下他过夜。

    其实我还没有做好准备,但他已经错过了最后一班公交车出发的时间,除了让他留下,好像也没有什么别的选择。

    可是,我很后悔,也很害怕,我觉得我们现在的关系还不至于有过分的肢体接触。洗漱过后,他睡在了床的左边,我睡在右边。

    他背对着我玩手机,怕吵到我,特地戴上了耳机。

    我将靠近他那一侧的被子压在了身下,背对着他入睡,那一晚我大概数了五千多只羊。

    第二天早上醒来,他已经买好了早点。

    他轻吻我的额头,向我问好。“早安。”

    我多希望时间能永远的停留在这一刻,却也只能是希望,因为没有人可以抵挡时间的流逝。

    周一早上,他才与我分开。

    三晚的相处,让我对这个男人有了不同的看法,齐晨曦这个名字在我心里有了位置。

    每周他都会背一书包的零食来找我,若不是我有胃病,一定会被他喂成大胖猪,可他却觉得我胖起来的模样更好看,但我绝不允许自己变成胖子。

    十六岁以前,我是个小胖子,每天除了吃、学习、睡觉,没有任何忧心烦恼之事。初二上学期,班级转来了几个身材高大的男同学,我就成了他们的“开心果”,时刻提供供人开心的服务。

    我以前经常玩弄自己的肚子,柔软的感觉如同毛绒玩偶一般,可是,他们出现以后,我再也没有碰过自己的肚子。有一天夜里,我从厨房偷偷拿走水果刀,想要将自己身上的肥肉切掉,痛不欲生的疼痛感使我喊出了声音。

    医生和护士笑我傻,劝我不要在乎别人得眼光。

    如果一件衣服上粘有三五个人的口水,仔细清洗一番便可干净如新,若是三五十个人的口水,这件衣服就失去了清洗的价值,无论是谁,都会将它丢进垃圾桶,最终它会与恶臭、腐烂融为一体。

    之后,我就辍学了。为了减掉身上多余的脂肪,我试过很多办法,尽管身体不如以前健康,但是只要瘦下来,一切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这是一段我不愿提起的过去,它却被烙印在眼睛里,并且时刻提醒我远离肥胖。

    齐晨曦的为人如他的名字一样,是一缕暖洋洋的阳光,从此,我的生命里也出现了亮光,不再只有黑与白。

    转眼便是寒假,他又要勤工俭学了。

    我们一起上班、下班,完全沉浸在只有彼此的两人世界里。

    就连挤牙膏这类的小事,他都会照顾周到。知道我怕冷,他偷偷上网买了两个热宝宝,而且选了我最喜欢的粉色。

    我不用告知他我心里的想法,他便如同机器猫一样从口袋里掏出了我所需要的东西,我不禁怀疑他是个拥有读心术的“超人”!

    一点一滴的感动,让我对他动了情,想与他厮守一生的想法在脑海里挥之不去,他不需要多优秀,也不需要多成功,只要他的心里、眼里都是我,就足够了。

    我生日那天,他订了蛋糕,买了酒。上次我说喝不惯红酒,他就换了口味偏酸甜的葡萄酒。

    他为我点燃生日蜡烛,为我唱生日歌,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过生日的快乐,在此之前,我的生日只有一碗长寿面和一颗水煮鸡蛋,是与平日毫无不同的一天。

    我许了愿,吹了蜡烛,吃了蛋糕,喝了酒,并且和他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被他紧紧抱住的感觉,令我很心安,那一夜我睡的格外香甜。

    其实,我很早之前就想让他了解我的心意,只不过一直没有机会,绝非是醉酒的意乱情迷。

    我相信他的想法与我大致相同。

    大三上学期,齐晨曦便去公司实习了,因为他的专业跟电子有关,所以学校推荐的第一去处就是电子厂,然后,他再一次进入了他曾经勤工俭学的工厂。

    他面试的当天,便接到了明日上岗的通知,这在他的意料之中,所以前一天就将行李搬进了我租住的卧室。

    流水线的工作一向跟文凭无关,面试什么的,听上去很正规,实则就是混个脸熟而已。

    齐晨曦的亲戚不止一次说:“这大学上的有什么用啊……当时学个会计啊,医生啊,不是很好……”

    他对这些话置之不理,如从未听到过一般,睡了一觉,便恢复了乐观向上的心态。说起来,从我们相处到现在,我还从未见他生气怒吼的样子。

    总之,无论他做什么,我都感觉很温暖。

    之后,我们就开始了同居的生活。

    柴米油盐酱醋茶成了生活的调味品,小小的房间添了厨房用具、生活用品。房间略有些拥挤,但他允诺我,赚了钱就换间大一点的卧室。

    我一直为这个目标努力着,能节省的开支绝不乱花一分钱,馒头、咸菜也能饱餐一顿,我竟不知自己能做到这种地步。有时我会觉得自己好累,但他的吻却能缓解我所有的烦恼和忧愁。

    若赶上难得的假日,齐晨曦会早早的叫我起床,带我去最繁华的步行街逛上两圈,买些我喜欢的衣服和鞋子。打折的时候,我会多挑上几件,否则,我会骗他说自己不喜欢,拉着他的手就往门外走。

    其实,我也想不考虑价格放肆一次,但是想想还是做罢了。

    不久后,我见了他的亲戚和朋友,他们对我很热情,也经常邀请我去家中做客,离开时,还打包一些好吃的给我们。

    公司放了一次长假,我才有机会见到了他的父母。不过,我还没有机会将他带回家,不知他见到我的父母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像我一样紧张?会不会提起我们的婚事?

    他在说情话这方面火候欠佳,我还不知道他是否愿意与我共度余生呢,这些都是我的臆想罢了!但他是我遇到的最暖心的男人,我要牢牢抓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