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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帮我个忙

    离开了那楼顶之后,林书剑被叶凡带到了平民集聚的小吃街来,叶凡左右观望了两眼,鼻子微微一皱。

    “那边肯定有一家味道不错的烧烤店。”

    林书剑本以为是目光所及之处的某一家,没想到却是跟着叶凡跑了小半条街。

    林书剑觉得叶凡好像也是第一次来这里,之所以找那一家店,貌似是靠鼻子问出来的一样。

    不过不得不说,那个摊位的烧烤当真不错,味道也是香酥可口,肉烤的金黄酥脆,外酥里能,有种木炭的清香。

    酒过三巡,叶凡举着酒杯和林书剑碰杯可以压低了几分,让林书剑很是惶恐,也跟压低酒杯。

    不过最后叶凡伸出两指拖住了林书剑的杯底让他无法下压,以低于林书剑酒杯的位置碰了个杯。

    “兄弟,我看的出来你是个心性不错的人而且也很有胆量。我也就不满你了。”

    “其实我在境外是当雇佣的,是狰兽之势的首领。狰兽之势,你应该知道吧!”

    叶凡说到这里不免有些洋洋得意,装作风轻云淡的样子道。

    “额,我应该知道吗?”

    看见林书剑一脸茫然的样子,叶凡不禁露处装逼失败的挫败感来。他的手底下的狰兽之势兵团在境外也是有着赫赫威名的。

    “对了,叶凡大哥,你说要我帮你一个忙,是需要我做什么?如果有什么能够帮到你,我一定尽力帮忙。”

    林书剑将杯中的酒水一饮而尽,放下酒杯道。

    “那就先说一下我的故事吧!”

    叶凡说着直接拿起了酒瓶子对着嘴狂饮了一大口。

    这已经是他喝下的第六瓶酒水了,不要误会这可不是啤酒,而是大唐境内最受那些豪客欢迎的下来的烧酒。

    而林书剑喝的是相对度数较低的水酒一类中的清酒。

    可是无论再怎么豪饮酒水,叶凡的脑子却依旧清醒如初,在强悍的体魄影响下,入喉咙的酒水里的酒精根本无法去麻痹大脑就被分解。

    但是此刻他的脸却是有些微微泛红,却好像喝醉了一般,往昔的记忆潮水般涌来,心中的痛苦使他感到压抑。

    酒水根本无法让他灌醉,可是他却好像已经醉了,所谓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在上初中的时候,我就认识了宁儿,她和我是同班同学。

    那时她便可爱漂亮的如同含羞待放的花朵,妥妥的美人胚子,所以也是我们班的班花。

    至于我嘛,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全班倒数前五里面比定有我,而且还是比较调皮捣蛋的那种。

    当时班里面都叫我的外号,狗哥。至于为什么,那时因为我的小名就叫二狗,你也知道,农村的娃子,取个贱名好养活。

    本来以我那成绩根本上不了,县城里的初中的,但是我老汉儿投门,给我硬塞进去了。

    所以凭我那槽糕的一塌糊涂的成绩,常年霸榜倒数。于是乎就成了班里面捣蛋分子的一员。翘课,逃学,抽烟,喝酒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像我这样的一条傻狗居然能成为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姜宁儿的男朋友。

    在那时的我看来,那就是一件因为真心话大冒险输了之后一个很丢脸的丢脸又尴尬的惩罚。

    然而不知情的她却当真了,而且还害羞的红了脸,笑着提出了几点要求。

    不准抽烟,不准喝酒,不准翘课和顶撞老师,努力学习等等等。跟校规校纪似的。

    我以为她在开玩笑,所以随口答应下了那堆要求。

    后来我才知道,她居然真的决定做我女朋友了,每天都还来提醒我做题,辅导我功课麻烦的紧。

    后来我嫌她麻烦,就告诉了她实情,却被她当成我不想学习屈服的理由,管我管的更严了。

    很可笑吧!当时还没有意识到她的好,把她的好心当成驴肝肺了。别人羡慕我这么一个差生居然有个那么漂亮又学习好的女朋友。

    虽然没有达到她的那些要求,但她确确实实成为了我的女朋友。

    或许正是因为那段时间有她的陪伴,才使得我的青春出来浑浊的灰暗之外有了鲜亮的色彩。

    高中时,没能和她考上同一所,所以当时时常翘课去找她,她也丝毫不忌讳的告诉别人我们的关系。

    可是虽然总是跟她在一起,可是却觉得我们的差距越来越大。

    她会为我弹她最喜欢的钢琴曲,聊最喜欢的图书,而我会的却是打游戏和看小说。

    她的家人也不太喜欢我,毕竟跟她家境差不多的男性朋友相比我确实差的太多了。

    没了宁儿的束缚我高一的时候已经彻底放飞自我了,月考在最差的高中都是垫底的存在。

    不是因为我不想去努力,而是之前落下的知识太多,连弥补都找不到下手的地方。

    后来再加上家里出了变故,我辍学了。当真是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一场大火把我在这个时间仅仅拥有的那么一点幸福都带走了。

    那段时间估计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时间了,为了养活自己,开始找工作谋生。

    在这个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的社会上,初中学历哈哈。最后还是靠着宁儿的零花钱才租了房子,有个落脚的地方。

    没有收入的日子里居然靠着女朋友来接济度日,她还在放学之后过来陪我,甚至于学习煮饭在他找工作回来后能有热腾腾的饭菜。

    或许没有那时的她,我估计就消沉的沦为街上的乞丐罢了。

    她还想她父亲寻求了帮助,那时我们依旧瞒着家人的。

    后来她父亲来找到我,“我可以供养你读完高中,但是你必须要离开宁儿。”

    宁儿的父亲说,宁儿因为我的原因和家里闹了矛盾,已经几天没去学校了,而且从昨天开始就待在自己的房间里闹绝食了。

    我知道我配不上她,我们在一起只会拖累她,所以我给她写了一封分手信便背井离乡去了外面。

    我爱她,但是我却一无所有,没有金钱给她富裕的生活,没有实力保护她不受伤害。

    我可以为了她与天下人为敌,但是在天下人眼里我却弱小的如同蝼蚁,所以或许离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漂泊流浪了个把月之后,我遇到了司马老贼,那个人改变了我的一生,叶凡这名字还是他给我取得。

    我已经一无所有了,也没了任何的顾忌。跟着司马老贼到处坑蒙拐骗不知不觉居然的练就了一身本领,之后离开大唐在外面建立了狰兽之势。

    现在我回来了,我想要弥补之前欠下她的爱,宁儿是个很纯情的小姑娘,当初她对我爱的死心塌地我。

    我想请你帮我约她出来!”

    叶凡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好像使出了极大的努力才说出这句话。

    “啥⊙∀⊙?就约出来就可以了。”林书剑在这里就着烧烤听了半天的故事,还以为叶凡要让他帮忙给两人破镜重圆呢。

    没想到居然只是简简单单的约出来。

    “叶凡,你救了我,我很感谢你,但是我还是有点不太相信你说的话。毕竟我不能因为你的一个故事,就把姜同学交给一个刚认识的人。”

    叶凡虽然看起来实力很强,又没有什么理由欺骗自己,但是一来如果他说的是真话,姜宁儿怎么可能没有当场认出他来。

    二来这一切全都是他空口白牙自己说的,林书剑总是留着几分怀疑。

    “哈哈,我果然没看错你。之前被追风者导弹炸伤了,在蓝天生物恢复的时候顺便整了个容,所以可能看起来想过帅哥,毕竟女孩子应该喜欢这种的。”

    叶凡有些局促地解释道,毕竟几年不见常理来说容貌应该变化不大。

    “我回去试探一下姜宁儿同学,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一定会帮你这个忙。”

    林书剑起身,酒也喝够了,是时候离开了。

    “没问题,谢谢你!林书剑。另外告诉一下你那个老大,让他离宁儿远些。”

    叶凡的脸上前一秒还是和善笑容,下一秒眸光中便充满了暴戾的煞气,那浓浓的杀意波动让林书剑不由得后背一凉。

    夜色已经很深了,这年头到了晚上,搞不好就会从哪窜出来个罪兽之类的,所以出来主要夜市,其他地方就略显冷清了。

    叶凡仍旧拿着一瓶酒边走边喝,林书剑跟在一边,看着生怕他摔倒了。

    但是叶凡虽然一身酒气看着大醉的姿态,走起路来踉踉跄跄的。但是每次身子都扭曲道诡异的地步了,就是不倒。

    后半夜的风甚至喧嚣,带着凉嗖嗖的寒意从衣服的缝隙里面钻进去,在肌肤上轻抚,一个冷颤,生出许多鸡皮疙瘩。

    一个带着蓝屏战术眼镜,相貌俊郎的年青人站在一动商场的楼顶,望着下面的漆黑的街口。

    蓝色的镜片上出现绿色的方框,人脸识别系统已经锁定到了林书剑。

    “可算是找到你了,林书剑是吧,就是你欺负我姐!”

    秦羽咬着牙,死死的盯着林书剑的脸。

    啪的一声,秦羽猛的一拍战术眼睛,刷的一下子淡蓝色镜片消失,惊的他肩膀上的白腹鸽子一阵左右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