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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滕王阁序。

    之所以让李安写字,一来是呢满足李安对于这宣纸的喜爱,毕竟李安她虽然对这家伙没什么太大的好感,但他毕竟是老妈的上司。

    二来呢还有一点就是满足自己外公的虚荣心,让他能够在自己的老友们面前有面子。

    “好吧,我倒要看看这小伙子是不是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要是真有的话,那我多送你几张都行。”小老头儿眼睛滴溜溜的转了几圈,随即终于下定了决心。

    对于自己这丫头的话,他当然不会全信,不过他也想看看这小伙子是什么个水平,要真如自己这丫头所说,那以后自己又多了个吹牛的资本,如果他水平半斤八两的话,那就当自己浪费了一张上好的宣纸得了。

    虽然有些肉疼,但是这宣纸还有实际上,少一张还不至于他伤筋动骨。

    得到允许之后,李安便高兴地走到书桌后面,熟练地开始干起活儿来。

    他倒是丝毫不客气,直接将砚里还没有干完的墨给全部倒了又清洗了一遍,因为之前小老头儿写字的时候他也在旁边,看一眼就知道那墨是稀了一些,还达不到他要的标准。

    不得不说小老头儿虽然水平不怎么样,但是用的东西都还十分不错,这砚台看上去也有些年头了,墨条上的徽字刻印都还没有磨掉。

    将砚台清洗赶紧之后,李安便开始重新研墨起来,小老头儿原本还因为李安刚刚倒掉了他的墨心里有些生气,但是在看到李安磨墨的手法之后,便不再说话了,至少这磨墨的手法,看上去就十分专业的样子。

    磨好墨之后,李安便开始在笔架上挑选起笔来,这书桌上给一套东西倒是都准备的齐全,就是用到的东西没有多少,笔架上十来支笔,但是真正有用过痕迹的就那么两三根。

    想不到这小老头儿还是个识货的人,这笔架上一排规格不同的,都是还不错的紫毫笔,无论是毛质还是软硬程度都属于是上佳。

    从李安握笔的姿势来看,就知道这小伙子也算个毛笔老手,手臂和案面平行,而手中的笔和手臂又完全成呈九十度,至少在姿势上面倒是无可挑剔,就是不知道真实水平怎么样。

    李安思索了一会儿,最终拿下主意,这样上好的宣纸,用来题字,那简直就是浪费了,最好的利用,那当然是用来描篇,想到这里之后,李安便开始动笔了。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

    李安进入状态之后,写字便有了自己的节奏,无论是每个字之间的笔画相差多少,但每个字所用的时间都是一模一样的,看起来十分潇洒并且随心所欲。看得林朝暮的外公瞪大了瞪大了眼睛。

    且先不说这小伙子的伏案状态十分自然集中,好像根本没有将周围的事物放在眼里,如此一来外界的所有因素也就根本对他造不成影响,他的手臂完全没有动作的幅度,仅仅只是看到手腕在转动。

    等着李安再次蘸墨的时候,小老头儿才回过神来,将注意力放在了这纸上。

    这是滕王阁序开篇,作为素有天下第一骈文之称的文章,基本上所有练习书法的人都曾经描篇过,所有他自然也知道,再看他的字体,并不是传统上的汉隶唐楷,而是介于和两者之间的行书,看风格偏向于行楷一些。

    书法入门即为楷,但楷书想要练得小有成就也并不简单,楷书一旦练得差不多了,那么在其他字体风格上的练习就会轻松很多。

    而行书,一般人是不会去练习的,只有那种专研书法多年并且小有成就的人,才敢开始去写行书,因为行书脱形于隶书,是在隶书上发展起来的,不仅如此,想要写好行书,还要在草书和楷书上有所建树才行。

    所以行书是集各种风格大成者的一种字体风格,没有其他风格扎实的基本功,想要写好行书是比较难的一件事情。

    而行书那种流畅性是极具观赏性的,特别是行楷,它既有楷书的端正,又有行书的连贯潇洒,是很多练书法的目标,即便是小老头儿自己,虽然也会写行书,但是想要达到这样水平,虽然他已经练习了十几年的书法,但自认还是差了天差地别。

    他不得不承认,天赋这个东西确实存在的,眼前这个小伙子年纪不过二十出头,但是在书法上的造诣确实已经达到了很高的高度,至少在他眼里看来,他所知道的当世那些书法大家,好像都差了一点水平。

    现在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这孙女刚刚说的话并不是在骗人,眼前这小伙子确实具有大师的水平,如今他现在已经巴不得让李安将所有的宣纸全部写满,再没有刚刚肉痛的表情。

    行书写起来十分流畅,除了添墨之外,他基本上很少会直起身来,字与字之间基本上没有过停顿,所以《滕王阁序》虽然很长,但是二十分钟不到的时间,便已经全部写完了。

    更绝的是,当最后一个字写完的时候,整张宣纸刚刚写满,每一个字每一列之间的间隔都是一模一样的,好像这宣纸上本身有临摹的格子一般。

    即便是林朝暮打小对练字并不感兴趣,虽然她的学习成绩十分不错,但是字写得却不怎么样,小时候每次外公检查她的作业的时候都是摇头叹息不止,那字体的粗狂程度丝毫不弱于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完全没有任何的娟秀可言。

    但是当林朝暮在看李安全心投入到写字之中后,便深深地被他整个人的状态给吸引了去,直到李安最后收力提笔,一老一小都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

    直到李安将整张干墨的宣纸拿在手中欣赏,满意的点了点头之后,两人才再次反应了过来。

    “爽快。”李安不由自主的说道,他好久都没有全心的投入到描篇之中了,之前在自己家里书房写字的时候,他都是写写停停一直找不到那种感觉,知道再次摸到这让他熟悉的上好宣纸,才终于再次心痒难耐起来。

    “好字!”

    小老头儿接过李安手中的宣纸,戴起眼睛仔细的看了一番,最后激动的夸赞道,他从没见过这么笔力深厚的行楷,丝毫不比那些当世名家差半分,甚至犹有过之。

    “小伙子,看不出来还真有两下子。”

    小老头儿称赞的说道,面露红光双目有神,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随便写写。”

    李安满足的自谦起来,他小的时候体质差,在那个重武轻文的朝代之中,他是为数不多打小就开始识字练字的,这归功于他那温文尔雅的父亲小时候对他的教导。

    所以在练字这一方面呢,几乎是李安这两千多年来一直都在做的事情,不为别的,仅仅只是修身养性而已。

    小老头儿兴高采烈,小心翼翼的将宣纸放在桌案上,又四处翻箱倒柜开始找起裱架来,他他算将这篇文章裱起来,就挂在这书房的正中间,等以后那些个老友再来登门喝茶,他便又有了可以吹嘘的本钱。

    因为即便是稍微懂一些书法的人看着这篇文章,都会感叹起笔力的深厚,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