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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新世界生存和建设的基本纲领》

    为了维护公平、合作和互相尊重的基础,解散临时委员会并回归每个穿越者的权利和意愿,我们成立一个新的组织。

    本纲领旨在满足大家对公平和透明的期望,确保个人或团体不会拥有过大的权力,以保障团结。

    我们旨在激发每个成员的潜能和创造力,帮助穿越众社区更好地适应当下环境和发展。

    我们所说的人是现实中的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个人。所有此刻在场的人身份是穿越者,是社区的一员,社区是‘独立个体的联合体’,每一个人全面而自主的发展,是所有人全面而自主发展的条件,这是本纲领所强调与需要保卫的。

    穿越众的权利是不可侵犯的。任何行为不得侵犯穿越者的平等、财产、安全、人格尊严和自主选择、通信权和通信保密等权利。

    穿越者享有平等权利,不受种族、性别、信仰、思想认知、国籍、财产和社会地位等因素的歧视。所有穿越者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同等的保护和权利。

    穿越者享有财产权利,包括所有形式的财产、遗产、知识产权等。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占或剥夺穿越者的财产权利。

    穿越者享有安全权利,包括身体和财产的安全。任何人不得侵犯穿越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穿越者享有人格尊严和自主选择的权利,包括自我行动的选择、观点表达的选择、思想认知的选择、信仰自主选择等。任何人不得侵犯穿越者的人格尊严和自主选择权利。

    穿越者享有通信的权利和保密的权利。

    穿越者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主。任何人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穿越者有益于大众的创造,应该给以鼓励和帮助。

    穿越者享有劳动和受教育的权利。穿越者应当有机会获取教育和就业机会,享有合理的劳动和学习条件。

    以上权利的实现和保障由公共安全委员会、专员理事会和行政法庭等机构共同维护。任何侵犯穿越者权利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本纲领所规定的权利不排除其他法律保障的权利,也不影响穿越众的其他权利和自由。

    全体大会是至高机构,代表穿越众的共同意愿,行使律令制定、大众管理、法律审判的权力。全体大会决策应当以多数表决为准则。

    公共安全委员会是全体大会设立的管理机构,负重公方,普遍负责,负责社区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执行全体大会的决策。公共安全委员会成员由穿越众选出,并与其他群众组织紧密合作,以确保社区的公共安全和纲领实施。

    专员理事会是穿越众的最高执行机构,由工作组专员和委员会理事组成,负责实施全体大会的决策,理事会成员由穿越众选出,公共安全委员会任命,但全体大会保留撤换各专员理事的权利。

    专员工作组是理事会下属机构,主持社区生活各部门的事务,主管为专员,其成员应与其他群众组织紧密团结,保证实行全体大会所宣布的纲领。

    行政法庭是自治自洽自主机构,行政法庭的职能包括解决大众管理机构、执行机构与穿越者之间的纠纷和争议,为公共安全委员会提供法律顾问,对管理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监督,以保护全体大会所宣布的纲领。

    为了保障司法公正,但由于大量法律书籍文件资料的缺失,穿越众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将采用临时合议庭方式进行审判。

    合议庭由全体大会、行政法庭和陪审团共同组成。全体大会作为至高机构,代表穿越众的共同意愿,可以提供审判方向和指导。行政法庭是独立的司法机构,可以提供法律顾问和监督。陪审团由穿越众随机抽签产生,由具有法律常识和公正精神的穿越者组成,能够对案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

    合议庭对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审判,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以多数表决的方式进行决策。所有判决都应当遵循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保障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委员会和事业委员会是全体大会设立,穿越众选举产生的机构,主管为理事。

    专业委员会旨在管理特定领域,暂定为电气工业,电子工业,化学工业,冶金机械制造工业,建材制造工业,食品加工工业,造纸与印刷工业,石油化工与燃料工业,纺织、纺织品染整和纺织机械工业。

    事业委员会旨在管理特定领域的公共事务,暂定为农林牧渔、电力通信、交通、水利、卫生、科技档案。

    这两个委员会都是旨在管理和推动特定领域发展,包括制定政策、规则和标准,推动技术保存和进步发展,提供咨询和支持,以及协调其他组织的合作。

    为了确保穿越众权力分立和制衡,本章明确公共安全委员会、理事会和行政法庭三者象限明确的三大垂直管理班组,简称三大象限分立。

    一、公共安全委员会的职权

    公共安全委员会是穿越众的最高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1.执行全体大会的决策,负责社区的日常事务管理;

    2.制定有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等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措施,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3.指导和监督各专业委员会和事业委员会,确保其工作符合全体大会的决策;

    4.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需要,制定和调整各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和人员编制;

    5.提名和任命理事会专员理事,确定专员理事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6.组织社区公共安全工作,加强社区安全管理,维护社区治安秩序;

    7.协调处理社区内的纠纷和矛盾,保护穿越者合法权益。

    理事会是穿越众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1.执行全体大会和公共安全委员会的决策,负责实施各项工作任务;

    2.根据公共安全委员会的指示,制定有关各专业委员会和事业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

    3.按照公共安全委员会的要求,组织和管理社区内的各项事务;

    4.负责社区内的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和社会福利等工作;

    5.行使公共安全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和权限。

    三、行政法庭的职权

    行政法庭是具备自主监管能力、不依靠部门间协作的律令梳理与执行机关,主要职责包括:

    1.审理社区内的行政案件和行政争议;

    2.对行政行为进行合理审查和监督,保护全体大会所宣布的纲领;

    3.为公共安全委员会提供法律顾问,协助公共安全委员会解决行政法律问题;

    4.保护穿越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社区内的司法公正和权益保护。

    以上分权机制的确立,使得公共安全委员会、理事会和行政法庭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相互配合,实现自救社区内权力的有效制衡和运行。

    本纲领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纲领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提议需得到全体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穿越众支持,进行表决通过。

    本纲领的修改必须遵循程序和原则,确保修改后的内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保障穿越众的权利和权益。

    修改后的纲领应该应当由全体大会表决通过,并在修改通过后立即生效。

    本纲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本纲领的解释权归全体大会。

    本纲领若有未尽事宜,由公共安全委员会、理事会和行政法庭共同商议解决,必要时可提请全体大会进行决策。

    本纲领的修改、废止及其他涉及纲领的重大事项,均应遵循第八章规定的修改纲领程序。

    本纲领旨在确保穿越众的权利和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全体穿越众应共同遵守本纲领,共同努力,为实现我们的理想和目标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