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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绑架案

    吕梦菲一脸怀疑的跟在庄序的身后,她并没有听到任何动静。

    俩人来到一楼后便看到一对面露焦急的中年夫妇,其中那位中年女性在看到张诚的时候直接跪下了,嘴里还不停的念叨什么“求求你”“救救他”“我儿子”之类的词语,声音断断续续,神情非常激动。

    张诚见此情景赶忙拉起了中年女性,“您别激动,我们坐下说,坐下说。”

    他一边安抚着那位神情激动的中年女性,一边领着俩人去到旁边安静的接待室中,在看到老何后还不忘用眼神示意。

    老何立刻心领神会,看着聚集起来的警员开口道:“别聚在一起,其他人散开,该干嘛干嘛。”

    见此情景,庄序愣了愣,要不自己也回去?

    就在他踌躇不定的时候,老何走上来拍了拍庄序肩膀说道:“走,过去看看。”

    随后他先去到饮水机旁接了两杯温水,示意庄序帮忙推门。

    接待室中,那位中年妇女正在说些语无伦次颠三倒四的话。

    “是我不好,是我没报警,邵邵不见了,是我的错,是我不好···”

    而一旁的中年男人始终没有开口讲话,一脸的踌躇,用手轻轻地拍打爱人的背部。

    此时的老何跟庄序也进了房间中,很明显这位中年妇女的神情已经崩溃了,张诚只能询问看起来还算镇定的父亲。

    “你好,我是天都市白区分局刑侦队队长张诚,能说下这位邵邵的具体情况吗?”

    “好的。你好,我叫于洪河,这位是我的爱人李丽娟,我们的儿子于邵在三天前被绑架了···”

    于先生的声音很沙哑,虽然讲述过程还算镇静,但从他重重的黑眼圈和萎黄的面色不难看出对方此时也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通过于先生的描述,张诚很快确定这是一起行为恶劣的绑架案。

    于洪河和李丽娟的亲生儿子于邵,在三天前不见了。

    于邵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他本应该在3号下午五点左右回到家中,但一直到了六点还没有身影。

    那时的李丽娟因为有些担心儿子便开车去了学校那边询问,但校方表示学校中已经没有任何学生了,随后李丽娟又去了平时跟儿子玩的比较好的几位同学家中,但都一无所获。

    再次回到家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孩子的父亲也回到了家中,看着目前心不在焉的表情,一番询问下才知道孩子至今没有回家,此时孩子的父亲提出报警。

    正当两人准备报警的时候,李丽娟的手机突然收到了一条短信。

    短信内容是:你儿子于邵在我手上,如果报警了,他就不好说了,我会一直盯着你!

    李丽娟立刻回拨电话过去,响了几声后对方接通了电话,只是没有开口讲话,讲话的是于邵。

    于邵的声音很清晰的从电话中传递了出来,他在焦急的喊着父母,还没来得及细听,对方便直接挂断了。

    时间很短,也就两三秒钟。

    随后对方再次发来短信:别报警,准备好一百万,明天上午九点我会再给你发消息。

    夫妻二人纠结了一个晚上,还是准备按照绑匪的要求去准备赎金,他们觉得对方就是为财,交了赎金自己儿子就能平安。

    第二天上午九点整,李丽娟的手机再次传来一条短信。

    短信内容为:一百万请分别打到以下几个账户,每个账户打款五万,两天后你儿子便会回到你身边。注意,如果你报警了,那只能给你儿子收尸!然后下面附着二十个银行账户。

    夫妻俩人本以为对方要求的是现金,所以他们凑的其实是一箱子的钱,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对方要的是直接打款,而且还附上了20个银行账户,但是更加奇怪的是这二十个账户还都是国外的户头。

    但当时的俩人也顾不得这么多了,完全按照对方的要求一一打了款。

    又过了半个小时,李丽娟的手机再次传来了一条短信,这也是最后一条短信。

    上面写道:做的很好,请耐心等待两天,你儿子很快就会出现。

    这时的李丽娟又试图给对方回拨电话,只不过对方的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虽然忐忑不安但俩人还是进入了漫长的等待。

    两天的时间格外难熬,夫妻二人也没在上班都在家中盯着时间的流逝。

    就这样夫妻二人一直等到第一缕阳光照进家中,才察觉已经到了绑匪所说的时间,等到九点多后儿子依旧没有回来。

    这时的母亲已经崩溃了,开始疯狂的给绑匪打电话,但都无法接通,没有办法的二人这才匆忙赶到警局,寻求警察的帮助···

    听完全部经过的张诚眉头紧缩,出门叫来一位女性警员用于安抚俩人后,便去了局长办公室。

    绑架案的性质很恶劣,并且近几年在天都市还没有发生过绑架案,张诚汇报给局长后,局长很震怒立刻开展了紧急会议。

    不过三分钟,全员到场,庄序也被叫过来开会。

    会议上局长表情严肃的道:“张诚,你说下绑架案的具体情况。”

    张诚正襟危坐回道:

    “这次的绑架案很紧急,被绑人是位小学三年级的孩子,目前已经失踪三天了···

    一般来说,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案,犯罪嫌疑人对事主的家庭经济情况会比较了解,知道被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体貌特征。

    以劫持人质为目的的绑架案,犯罪嫌疑人对事主的职业、身份、地位比较了解,同时也知道被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体貌特征。

    虽然目的不同,但被绑架人一旦超过48小时大概率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现在这孩子已经失踪三天了,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因为孩子在失踪时父母并没有及时报警,所以此时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搜索时间,而现在距离孩子失踪已经过去了八十多个小时了,目前是生是死很难确定。

    而且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也足够绑匪做好善后工作了,确实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