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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赛跑

    “好啦,别看了。儿孙自有儿孙福,邱先生不是也说过了嘛,他们会好好的!”

    孟窈淑率先回过神来,看着眼前直溜溜一排在客栈门口极目远眺的众人,不禁莞尔,安抚道。

    听到这话,众人才收回几近飞出眼眶的双眼,悻悻地回过头。只剩一人依然站在门口,时不时地抬手在脸上抹一把,便是女儿刚离去就再也止不住眼泪的肖员外。

    邢育森可顾不得哭天抹泪的人,他此时满脑子都是之前孟窈淑许诺下的那顿大餐,于是腆着脸试探道:“孟掌柜……呵呵,您看,这都快中午了……”

    孟窈淑当然清楚他的心思,笑而应道:“明白,该是吃午饭的时候了。那几个娃娃走之前都填饱了肚子,可咱们还没进食呢,都饿了吧?今天不开张,厨子也给放了假……这样!我亲自下厨,稍待片刻,今天请大家吃好的!”

    “好!麻烦了孟掌柜!”邢育森和余渊异口同声地说道,二人相视一笑,邢育森搓搓手给自己倒了一碗茶水自顾自地喝起来,而余渊则掏出不曾离身的烟袋锅装上烟叶。

    “老高,你招呼着,我先去后厨了!”孟窈淑拽了拽丈夫的衣摆,向肖员外的背影努了努嘴,而后便走向后厨。

    丈夫登时会意,走到肖员外身边,搭住肩膀,安慰着:“员外,别难过啦。咱们两家四辈的交情,知根知底的,在洲又是你未过门的女婿,放心吧,他一定会照顾好星雨的。若是敢让星雨受委屈,不用你动手,别说藤条了,就是一臂粗的木头,我也打断它三根!”

    肖员外这才渐渐稳下激动的情绪,他知道自己先前的话被听到了,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高君逑却满不在乎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说的一点错都没有。星雨就跟我女儿一样,当然要宠着。而且在洲那小子皮硬得很,打起来完全不必有顾虑,咱们这亲家还客气什么?”

    他嘴上一边说着,手上一边扶着准亲家的肩膀将其带到桌子旁坐下。

    邱东升笑呵呵地附和道:“是啊,肖员外。别说你们两家是世交了,单论高在洲那娃娃,我也了解,平时看着混不吝的性子,心思挺细腻。放心吧,你们没看错人。”

    高君逑口中四辈人的交情,其实是他们夫妇二人与肖家四辈人的交情。

    为了掩人耳目,不暴露他们都是几千年岁的精怪这一真相,七侠曾经躲躲藏藏,在十二神州的各地辗转,每处也呆不过数十年。

    后来孟窈淑便运用易容之术,给众人全部画了假面贴在脸上,这样便能模仿人生老病死的一生。也是从那之后,七侠才终于迁回属于他们的七侠镇,每隔数十年,便易容成一名新人,开始新的生活。

    高君逑夫妇将自己伪装成世代开店,一脉流传的高姓一家。自肖员外祖上当年带着一家老小逃荒到此地,受他们夫妇接济过一段时日后,这交情便一直传承了下来。

    ……

    六日后。

    柳诏东,高在洲,肖星雨,华知仇四人正走在兴安府的地界上。

    兴安府,位于辽州的中部偏西,其名字取兴盛安东之意,也是如今的州府。在兴安府不远处有一座连绵大岭,名叫兴安岭,与七侠山属同脉不同名。

    兴安岭内部复杂迂回,万物具备,极为神秘,流传着无数关于里面的奇异传说。所以这片山脉中除了常年居住的护林人,便只有零星几个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憋宝人。

    穿过兴安岭的西北方向,便是洋州。有一条溪流从洋州而来,流过整片岭,一直到此地,已发展成一条颇具规模的河流,是辽州的水源地,名为白泽。

    白泽继而流过兴安府,一分为二,一条向北去,兜兜转转又流回洋州方向,一条则向南奔去,最终在七侠镇的更南方处汇入大海。

    四人多少都有些功夫傍身,脚力自然比常人强上不少,一路走来,距离目的地落蛮府还剩近半路程,估摸着再有五六日便能到了。

    “自从父皇出了事我被追杀之后,这脚底的茧子都磨出不少。以前除去练功,只要出行都骑着骏马,日行数百里轻轻松松,哪成想现在……唉。”

    说话者正是柳诏东,他抬头看了一眼高悬天上的红日,伸手擦拭着额头上的汗水,不禁感叹道。

    如今他也渐渐放平了心态,接受了自己已一落千丈,不再是从前那个意气风发的储君这一事实。

    经过几日朝夕相处,他们真正的熟络起来。虽然平时看起来柳诏东依然是几人中心思最重,也最是成熟的那个,但大家都是年轻人,他自然也没必要再端着从前那套老成的做派。

    “说起这个……我还从来没骑过马,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华知仇听闻,满脸羡慕,转而又看向另外二人,问道:“在洲哥,星雨姐,你们俩呢?”

    肖星雨摇了摇头,她从小就被爹娘以大家闺秀的方向上培养,自然没有机会做这种事。

    高在洲则眯着眼回忆起来:“偶尔有住店的客官是骑马来的,喂马的活计自然都是我来干。至于骑马嘛……嘿嘿,只在几年前跟老范头去镖局的时候,骑过他那匹马逛了几圈,感觉不错。”

    而后他突然想起什么,又看向柳诏东,略为尴尬地说道:“不过老范头那匹只是稍好一点的走马,不论是个头还是速度都赶不上骑兵屁股底下的军马。至于诏东说的那种宝马,传说汗水都是血红色的,咱们只在书里见过了,哈哈。”

    对于柳诏东的称呼,几人实在是费尽了心思。虽说其不再是太子,但毕竟出身不同,最终还是在他自己的极力要求下,年龄相仿的高在洲和肖星雨直接叫他“诏东”,也是与他对外自称的“赵东”谐音一致,而年龄偏小一点的华知仇则照旧叫“诏东哥”。

    这回反而轮到柳诏东诧异了。在京城,就算百姓家里不养马,但骑过几次总不是个稀罕事,可没想到在辽州的普通人家里,竟然连见过马都不算寻常。

    即刻他便在心里自嘲着:“我这便是何不食肉糜吧?”

    可他脸上并没有露出别的表情,笑着答道:“马嘛,不同牛羊猪那些家畜。咱们这不像洋州遍布广阔草原,没那么多地方来养,所以品相好的马大都在军队里。没事,等到了落蛮府,肯定到处都是好马,到时候咱们骑个够!”

    “对哦?我怎么没想到,这可真是太棒啦!”华知仇听闻,兴奋地两眼放光,不禁振臂欢呼。

    男人嘛,年轻时做梦都想像书里写的那样,当一名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一骑当千的大将军。立马横刀仰天笑,冲阵厮杀拒敌遥。

    肖星雨笑看着心潮澎湃的几人,她对这类事虽然感兴趣,但毕竟不像男孩子那样从小便当作梦想一般渴望。

    几人沿着兴安岭一路边聊边行,目力最好的华知仇最先看到远处闪着一条金光粼粼的长丝带,连忙指着喊道:“白泽江!”

    这三个字令几人目光一亮。从启程后走了两个时辰,没停过脚步,随身带着的水囊也快要见底,如今听到白泽江就在前面,如何能不开心?

    柳诏东和高在洲对视一眼,默契涌上心头,率先说道:“不如咱们比一比谁先跑到白泽江吧!第一个跑赢的人到了落蛮城挑最好的军马骑!”

    “好!”华知仇第一个捧场。这种比试正中他的下怀,近十年每日早上雷打不动地从家里到七侠井两头跑,腿上功夫自然不怵任何人。

    于是几人在原地休息片刻后,由肖星雨做指挥,各人并排站到同一起跑线上。

    “三,二,一……跑!”肖星雨一声令下,几人便如离弦之箭一般“嗖”地冲了出去。

    刚开始几人齐头并进,可渐渐的华知仇便有了优势。这么多年来一直化身白虎在七侠井边等着当陪练的高在洲当然知道他轻功有多厉害,若要公平比赛,定是没办法赢下来。

    心思一动,高在洲坏笑着露出方才藏在袖子里的一枚小石子,对准他的小腿,屈指一弹。

    石子“嗖”的一声飞出,直直地朝着既定方向打去。看来华知仇若是中了石子,吃痛后速度定要落入下风。

    不料他却突然向右一闪,躲过这次攻击,还回头挑衅道:“在洲哥,这种小手段可不兴用呦,我脑袋后边可长着眼睛呢。俺先去也!”

    说完,华知仇闷下头继续发力,速度再次涨了一截,一时间竟将其余三人远远地甩在后面。

    没想到自己使的坏竟然被躲了过去,高在洲一愣,笑骂道:“这小子,属猴的,全是心眼!”

    肖星雨揶揄道:“就你还有脸说呢,用这种不正当手段不说,还被人防的严严实实。”

    柳诏东哈哈一笑:“既然他躲过去了。那就都加油吧,别再说话乱了气息,到时候可就连输都输的不体面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