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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两大家族

    黎笙,雪晴瑰,秋璇,三人一路沿着脚印追到了雨林深处。不知道他们到底追了多长时间,只知道他们一直从早上追到了中午。

    “唉,你说他不会是发现了我们,故意带我们来这溜弯吧。”雪晴瑰看着还没有报答他们想要的地方,抱怨起来。

    “不知道,不过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你们看我们沿着他的脚印走,确实是越来越往里了,并且周围的树木有明显的砍伐痕迹,说明这里有人类或者是其他生物。还有咱们走的这一路,一开始的时候还是在草丛里,你看现在我们算是走在了一条用土铺的小路上,说明这里确实是一条道,但雨林里怎么可能会有一条道呢?”秋璇边说着边放慢了速度等雪晴瑰和黎笙。

    就这样又走了,大约两三分钟,黎笙站住不动了。

    “黎笙,怎么了嘛?”雪晴瑰看到黎笙不走了,还以为是毒性发作了。

    黎笙摇了摇头,表示否定,把目光看向了秋璇,当他看到秋璇,也看向自己的时候,便举起了手,晃了晃,意思是我想要写字。

    秋璇知道黎笙只要是想要写字,便一定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她们,所以在她的包里也准备了很多的纸。

    黎笙熟练的在纸上写下了一行行的字。

    不能往前走了,刚刚那个野人如果没记错的话是莽人谷的,莽人谷的人天生两颗心脏,所以力气非常的大,看到前面那颗长相古怪的树了吗,过了那棵树,便是莽人谷的地盘。莽人谷的莽人对骑马和射箭非常的精通,就是脑子不太好使,还有就是因为有两个心脏,所以说其他的器官发育的就不是很好,特别是他们的肾,所以他们一般活不过60岁,不过他们最擅长用的就是肉盾术,或者是人海战术,他们虽然不太会运用战术,但也懂得利用他们的长处把猎物困住,也可以理解为让猎物累死。所以就算是你们武功再好进去之后也有很大的危险性。还有他们和蚁族是死对头,如果看到我是蚁族人的话不会放过我们。

    不得不说黎笙的写字速度特别快,毕竟蚁族人天生脑子很好使,又因为还有一个人类母亲,所以可能比正常人还要聪明。蚁族人不管是打猎还是吃饭,两只手配合的都相当默契,所以一般来说,蚁族人都是左右手通用。这位蚁族少年也不例外,写字的时候两只手同时写,速度比正常人直接快一倍,当然,这也考验他们的左右脑,灵活程度。

    想到这里,秋璇便暗暗下了一个决心,一定要把他救活,等他身体完全康复之后,便教他武功,现在这个情况来看,他们面对的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势力,以他们目前的推测可能会非常的强大,多一个人自然有好处。

    “秋璇,黎笙说的很有道理,不然我们就不进去了吧。”雪晴瑰的一句话打断了秋璇的思考。

    “不行,如果我们不进去,可能永远找不到去蚁族的路,蚁族人天性聪明,如果没有当地的人,或者是对他们比较熟悉的人,带我们进去,我们几乎没有可能找到蚁族老巢。”秋璇皱了皱眉头说道。

    “那你为什么一定要找到蚁族人?”雪晴瑰这个问题其实很久之前就想问了,只是一直没有问出来。

    “黎笙身上的毒,可能蚁族人能解,还记得林彦俊说过吗?他并不是没有找到对的人,而是他把两朵花全吃进去了,并且还有很大可能性,他的药引也是毒。但如果这一个毒是你所说的那个女人给她吃的话,是不成立的,第一,如果那个女人想要把他给杀死的话,这一个毒它的发作时期其实很长,如果运气好,可能长达十几年,如果说只是想折磨他,那么这个药死的时候可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死了,可能他自己都不知道,比安乐死还好用,据我们现在已知的线索,那个女人可能只是想要丽声身上的某些东西,并不是想要他的命,而黎笙只是从小长在铁笼子里,并不是出生在铁笼子里,说明他是,后来在出生之后被抓进去的,现在黎笙最多二十岁,如果觉得刚出生就有人给他吃进去了,那么有很大可能性是蚁族人。

    但如果她只是单单吃了一朵花的话,那么还有可能是刚出生就吃进去了,但他一次性吃了两朵毒花呀,更何况还有可能有毒药引,一个一两岁的小孩子,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大的抵抗力?所以最大可能性是十五岁之后吃进去的,但就在昨天,我想到了一件事情,我们一直在想,那味药引是什么?为什么有那么强烈的毒性?还有什么药是正好和南岭荛花,凌霄花相克的,昨天在那种墓地的时候,我想到了一味,他不是毒药,也不是任何的药,是蚁族人的血库中的蓝血,是一种药引,可以使天下任何两种剧毒之物相融合,并且他本来就是蚁族人,所以身体不会排斥血库中的蓝血,还有什么东西是比这个做药引证合适的。”

    “所以为什么一定是蚁族人?”雪晴瑰非常认真的听着秋璇分析,讲完的时候发现她并没有讲自己想要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