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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游子回乡

    三天前,陆昔做了“要升官”的美梦,结果梦醒了,让人撸了个干干净净,公司那些平日里陆哥前陆哥后的人转眼间就投靠了新上司,抱着纸箱离开大门的时候,都没人送一送这位前上司。

    尝遍了大城市的辛酸苦辣、尔虞我诈,陆昔暂绝了另找工作的打算,休养个把月,好好思考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也快过年了。

    九个小时的车程,下了火车上了班车再搭摩托,陆昔终于回到了熟悉的鹞子村。

    “陆昔哥,你怎么回来了?”一辆摩托车从外头驶到村口,停在陆昔的边上,熟悉的人,熟悉的“125”。

    陆昔放下行李箱,打了个招呼,“小风,好久不见。”

    陆风是陆昔的堂弟,隔了好几代的那种,俩人爷爷辈是亲兄弟。陆风留着一头非主流的长发,用他老子的话来评论,这叫“不伦不类不男不女”。

    陆风嘿嘿道:“陆昔哥,上车,我捎你几步。”

    陆昔没矫情,村口到他家里好几百米,搭客的摩托车不进村,放他在村口就停了。

    回到家门口,父母也是同样的表情,惊讶,事先并没有跟二老提及回家的事,问了好些关于辞职的问题,陆昔都是一笔带过,“干的不顺,辞职了。”

    “那个工作很好啊,干什么辞职。”陆母碎碎念,以前她没少和村子里的人吹嘘,陆昔是高管什么的,现在一辞职,保不齐有人暗地里偷乐呢。

    “行了行了,别唠叨了,去做饭吧。”陆国庆在家里是个“贤明君主”,多读几年书的他和陆母的思维方式不同,看出陆昔不想说,就支开喋喋不休的陆母。

    陆国庆说:“去洗个澡下来吃饭。”

    陆昔上了二楼,从窗口往前望,四周很多房子都是瓦房,泥砖瓦房,青苔爬满屋顶。他的家里是火砖屋,早些年陆国庆出去打工,赚了钱就盖了这房子,二层楼,上下花了十几万。

    打开热水器洗了个热水澡,在很多家庭都在烧火烧热水的鹞子村,陆国庆已经给家里配备了热水器、冰箱、34寸液晶电视,这些在村子大部分家庭看来,仍是前卫的高科技。

    “爸,村子的鱼塘谁在养鱼?”饭桌上,陆昔问。

    陆国庆说:“那个鱼塘荒了,三年前你六叔养了一阵,亏了二十几万就没人敢接手了。”

    村里的鱼塘不小,二十几亩地,小的时候陆昔就喜欢在那儿钓大肚鱼,一条蚯蚓分成三四段,能钓上十几条。

    陆母听出陆昔话里别苗头,连忙说道:“那鱼塘的水都臭了,也没人涸塘,什么病菌都有,你可别脑子发热就回来养鱼,我不同意。”

    陆昔解释道:“暂时没这个打算,远远的看见鱼塘,随口问一下。对了,陆风在家做什么?”

    陆母道:“在家养猪,听说上半年赚了不少,你要是不想去打工,可以在家跟他学养猪,这几年猪肉价格飙高。”

    陆昔对此敬谢不敏。鹞子村养猪的没十户也有六七户,再干就是抢饭碗了。良猪少的时候可以说奇货可居,但要是多了,估计没什么好价钱,收猪的都知道货比三家。

    跟风是一种要命的病。

    吃一顿饭,陆昔净接受教训了,全是陆母在说话,他和陆国庆就听着。

    一觉醒来,已经是早上八点半。陆昔昨天累坏了,一躺下就睡着了,但不管多累,他总能在这个点起床,是上班时候的养成的习惯。

    饥肠辘辘的他洗漱完翻箱倒柜,在冰箱找了个苹果。农村人很少说早餐,因为“食朝”就是10点左右。

    一日三餐,鹞子村这一片叫作“朝昼夜”,客家话的翻译。

    陆国庆从外边回来,问:“你去哪儿?”

    陆昔说:“上山一趟,很久没到山上看风景了。”

    陆国庆说:“带上小毛,抓只野兔回来。”

    小毛是陆昔家养的一条狗,中华田园犬,黄白颜料混合的颜色。这个名字来源于它的母亲大毛,一条给狗贩子偷去的大黄狗。

    “啧啧啧……”陆昔发出这声,小毛就屁颠屁颠跑过来了,昨天喂了它俩骨头,这狗就不认生了。

    鹞子村往南走三四里坡地,就是大青山,也叫十万大山,夏天没几个人敢往里窜,野狼、豹子都是轻的,就怕踩着蛇。

    几年前,有一个别村的小伙子上山打猎,天黑了都没回来,家里人着急了,报了警。镇上派了20个警察连夜进山搜索,搜了一天一夜,在一处蛇坑找着了人,尸体上爬满了各种毒蛇,尸体都变成了黑色。

    当时好几位警察都吐了。

    现在是初冬,天气越来越冷,出门时气温才12℃,蛇都冬眠了,但上山还是不能掉以轻心,这个时候可是野猪出山觅食的季节。

    大青山野生动物很多,猎杀野兔、野猪构不成犯罪,因为每隔几年,就会发生一次野兔泛滥或者野猪伤人的事件,所以镇上特地给了猎杀指标。

    踩在干枯的树叶上,刺耳的声音在寂静的山上显得十分清澈,尽管树上的叶子枯黄,景色依旧宜人,城市里只有森林公园才能看到的美景。

    小毛突然跑出去,一阵嗷嗷声后叼回来一只三四斤的灰兔,丢在陆昔面前,吐着舌头摇尾巴。

    “真是个好孩子。”陆昔摸了摸小毛的头,欣慰地说道,农村里很多狗,能打猎的狗不多,小毛就是猎犬中最出类拔萃的一茬。

    陆昔的眼尖,无意中看到一条一截黑一截白的蛇在茂盛的杂草堆里爬,是这一片很常见的毒蛇“簸箕甲”,学名银环蛇。

    鹞子村夏秋最常见的三种毒蛇之一,银环蛇经常出没在溪水边,晚上到溪水边摸鱼,最需要谨慎的就是这种蛇。

    “汪汪!”

    小毛焦躁不安地吠了两声,陆昔安抚了一下,捡起一根长树枝轻轻地挑起簸箕甲,蛇就像是受了刺激似的,一副作势攻击的样子。

    刚打算挑扔了簸箕甲,下一秒,陆昔连树枝都不要了,急忙后撤跳了好几步。

    那一堆茂盛的草里并不是只有一条簸箕甲,他还看见了一条过山风,也就是眼镜王蛇,世界上最长的毒蛇,没有之一。

    那条过山风比他的手腕还大,盘踞起来一脸盆都装不下,这种蛇可不止会咬人,还会隔空伤人,它喷溅的毒要是击中眼睛,人就瞎了。

    陆昔脑子里冒出两个问题。

    蛇不冬眠?

    过山风能和簸箕甲和平共处?

    前者不太确定,毕竟现在只是初冬,气温还不算很低,蛇在这个时候不冬眠,可能是气温的问题,没有达到冬眠的温度。可是第二个问题,却是诡异的。

    过山风就是以其他蛇为主食,怎么可能会和簸箕甲共存?一条蛇是偶然,两条蛇就让陆昔动了念头了,还是两条风牛马不相及的蛇。

    难道草堆里有什么吸引了两条蛇?

    不足十平米的草堆,和其他地方的枯黄相比,格格不入,翠绿的颜色很醒目,为了观察草堆的情况,陆昔特地爬上树,居高临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银环蛇和眼镜王蛇并非草堆里仅有的蛇,一条金色和黑色搭配的金环蛇、一条枯叶一般的三角头不知名蝰蛇、两条王锦蛇。

    小小的草堆里,林林总总盘踞着八九条蛇,光是银环蛇就有三条。

    “嘶!”

    陆昔吸了一口气,这要是刚才贸然伸手,无论哪条蛇给他咬一口,命都丢半条,搞不好就交待在这儿了。

    眼镜王蛇直起身子,足有一米高,嘶嘶地盯着狂吠不止的小毛,陆昔看见它的身子底下有一尊灰色的泥塑,很像祠堂里供奉的先人。

    “难道是那个东西吸引了这么多蛇?”陆昔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不由一阵头大,从这么多蛇的血口下抢东西,真是困难呢,其他蛇都好说,唯独那条四五米长的眼镜王蛇,最是难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