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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三章 棘手

    清晨的宿元城到处弥漫着甜豆浆的味道,这是宿元城的特产,几乎家家早餐餐桌上都要置备一份,甜豆浆配上只有当地才出产的一种紫黑面馍馍,上自达官贵族,下到黎民百姓,宿元城里就没有不好这一口的。

    而且越是老店,那街面摆着的甜豆浆木桶就越是浓稠。

    凝萱一面端着掉了碎片的瓷碗,一面打量着周遭的环境。刚才和公子天佑出了仙客来,对方就熟门熟路的将自己引到了东街菜市口这家豆浆店里。说是豆浆店,其实不过七八条凳子,三张小方桌,店主是俩位中年夫妇,身边环绕着一对双生子,相貌出奇的相似,乖巧的端着盘子里的紫苏馍馍往各个客官面前送。

    “小姐!”小孩子壮着胆子将小盘子往凝萱跟前一递,这孩子的身高也不过比桌面高了几分,黝黑的皮肤衬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异常早熟。凝萱不由心生怜惜,伸手去摸男孩的头。男孩吓得浑身僵硬,哆哆嗦嗦的端着盘子往后退了半步。那女店家一直关注着这边的情况,生怕客人发怒,忙抢步过来频频道歉:“姑娘莫气,这孩子小不懂事,姑娘这盘紫苏馍馍就当时我们请的!”

    小店生意,中年夫妇虽然不想惹事,但也没那个本事免了全部的钱。小男孩闻得母亲一番话,泪珠在眼眶里打转,小红嘴抿的紧紧的,却出奇乖巧的将一盘子四个的紫苏馍馍放在了凝萱前面的桌案上,继而退后半步,恭恭敬敬的冲着凝萱行了个大礼。

    公子天佑没有吭声,只是伸手取出一个馍馍,沾着甜豆浆一口一口往里咽。

    恶鬼常作乱,夜叉人人嫌。

    凝萱自嘲的一笑,自己现在这个样子大约就是书中所说的母夜叉吧,怪不得连个孩子都厌烦自己,这个时代的少年都早熟,大约从小就幻想着长大成人之娶一位贤良在次,最最要紧的是,貌美第一的小娘子为妻吧!凝萱没有回应小孩子的突兀之举,只是凑近了公子天佑。

    “有碎银子吗?”

    天佑诧异的放下了瓷碗,从袖口中掏出一锭五两的小元宝,“可够?”

    凝萱点点头,笑着接过了银钱,反冲小男孩招招手:“谢谢你家的紫苏馍馍,味道极好,我请你吃糖果!”小男孩手忙往后背,头摇晃的跟拨浪鼓似的,语气老成:“不行,我失礼在先,本就该赔礼道歉,小姐的钱我万万不能收!”男孩的母亲爱怜的轻轻揽住自己的儿子,叹息道:“先生教导他诚实做人,姑娘还是将银子收起来吧!”

    没想到这样一家小店,店主还愿意将儿子送到书院里读书。凝萱来了兴趣,“孩子可在本地书院就学?”

    女店家左右看了看,这会儿吃早餐的人还不多,人潮没至,女店家便笑道:“不过是学几个字,不做个睁眼的瞎子罢了。姑娘若说他进什么书院,倒是玷污了先生的好名声。不过......三年前我们这样的小买卖人是绝不敢奢望能送儿子去读书的,都是赵将军一来,家家户户的娃才有了希望。”

    这次不但是凝萱,就连淡然喝甜豆浆的公子天佑都放下了一切羹匙,聚精会神的侧耳倾听。

    女店家见状,不由莞尔一笑,轻轻推了推长子:“你且说说,当日将军是如何教导书院里的学生的?”

    男孩鸡骨架似的小胸脯往前一挺,虽然穿着秋衣,可还是从那棉布下隐隐见到了肋条骨,“将军书,少年不读书,小祸为家门不幸,大祸为国家危难。自学者,则庶民之子为公卿;不学者,则公卿之子为庶民。学者如禾如稻,不学者如蒿如草。如禾如稻,乃国家之栋梁,世之大宝。如蒿如草,乃耕者僧嫌,商者烦恼。”

    男孩一连串的话惊得凝萱持久不语,连公子天佑也像头回听说似的沉默良久。男孩打小跟在父母身边招待这些过往的客商,见过之人不知多少,早学会了察言观色的本事,他见二人如此作态,便趁势又道:“将军告诫我们知识才是改变命运的根本,所以宿元城里兴起了三家书院,都是将军和城中老爷们出的银子。”

    凝萱差点没跳起来,眼前这小子刚说的那一席话都是赵煦不知什么时候给自己写信时候问到的。凝萱当时闲的无聊,又有心摆弄一下自己前世的知识,便挥笔写了那么一段劝人读书论,当时记得赵煦那厮怎么回的?好像还很不屑的说自己言辞不通,内容空泛,好啊,原来使了个移花接木,竟变成他的“专利”!

    凝萱的大眼睛里“噗噗”冒着火花,小孩子最是敏感,立即感受到了凝萱的这份不友好的眼神,拉着他娘就往后退。女店家从未见过儿子这样不守规矩,想要发作,却又不好当着客人的面儿,只能憋着火气回去熬甜豆浆。

    重新回到位子上的凝萱再也没有吃东西的胃口,倒是公子天佑,一口一口吃的香甜。后者眉眼都没抬一下,淡然道:“怎么,一个小孩子就把你吓得后退了?果然......”

    一向冷淡自持的公子天佑忽然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嗤笑,配上那张傲视一切的脸庞,凝萱就觉得整个心都被万箭穿透一般。

    “果然什么?”凝萱的语气从未像今天这样凶恶,她相信,自己此刻的模样,别说孩子了,就是等闲的妇人老人见了,也要惊声尖叫,以为撞见了恶鬼。

    桌案下,公子天佑的脚不断逆时针的画着圆圈,而右手食指却在汤碗的边缘顺时针的研磨。凝萱眼睛一眯,忽然想到了以前曾经读过的书,一些智商奇高的天才在思考的时候往往流露出小动作。这个家伙在想什么?

    天佑动作未停,只是低笑道:“姑娘果然在府里娇生惯养多了,若在下的手艺精湛,你的面目或可还原,若当时在破庙了说了大话呢?你就不怕上了贼船?姑娘又不是那位夫人亲生的骨肉,相处年份也不长,你这个样子谁又会喜欢?姑娘既然将医治的大事交到我手中,就不该再寻海公公......我说的可是?否则姑娘的手上怎会有解药的香气!”

    天佑昨晚擎住凝萱手腕的时候就觉得有股异香在鼻尖围绕,凭他的见多识广,师从名家,可就是研磨不透对方到底接触过什么药物。魏凝萱一夜未眠,公子天佑照样也钻进了牛角尖,不解决这个事情,他绝难安心。

    “姑娘,我相信你得到了解药,也相信那样至关重要的东西你定然会随身携带,”公子天佑霍然起身,直勾勾的看向凝萱,“我有位老师在宿元城安家,是本地有名的神医,姑娘若相信在下的为人,不妨将东西拿出来,请我恩师指点一番,或许能叫姑娘有所收获也未可知。”

    凝萱沉默良久:“既然公子猜到了我有解药,为何还需要你的相助?”

    公子天佑笑道:“姑娘是聪明人,不过那位海公公只怕更聪明些。在下虽然不清楚你们二人之间有什么交易,但我相信,海公公是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没有切实的好处利益,他能将全部解药都交给姑娘?想来......姑娘获得的只怕是沧海中之一粟,救不了姑娘的性命!”

    世上从不缺乏聪明人,公子天佑的表情就好像昨晚的一切都浮现在他眼前似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凝萱缓缓站起身,将手里握的温热的银锭子轻轻放在空碗边:“公子前面带路吧,希望你能信守承诺,不是叫我堕入更深的阿鼻地狱!”

    不问东西南北,凝萱抬脚越过公子天佑,径直往最繁华的北直门去。

    既然是神医,医舍前的人肯定少不了,凝萱来菜市口早点店的时候经过一家门市,当时她就觉得奇怪,怎么一个个搀扶相帮,游龙似的排着长长的队伍,凝萱相信自己的直觉,更相信自己的眼睛。

    公子天佑就在她身后闷声低笑,店主夫妻俩一个擦桌子,一个搅拌着锅里的浓汤,虽然手上的动作没停,可心思没一个用在上面,纷纷望着美男与野兽的新鲜组合。

    没多大功夫,街面上渐渐热闹起来,从城外进宿元城挑货买东西的小货郎纷纷在大街上支起了摊子,北直门附近有一处最大的胡市,许多客商都在此集结,他们虽然身价万金,但辛苦程度,勤勉程度远远要胜过小商贩们。天还没亮,鸡还没叫,这些人就已经驻守在了胡市里。胡市外对着一条长长的街道,当间就有一家,无牌无匾,甚至连个灯笼都不挂,然而就是这么一个独特的所在,竟藏龙卧虎......

    凝萱仰头坐在小杌子上,眼前的老人直接上了手,用一根发丝般粗细的银针拨弄着凝萱脸上的伤痕,尾指勾出一抹拈花的造型,动作出奇的轻柔。

    一刻钟的功夫过后,老人才缓缓将银针放进托盘,早有童子端着铜盆上来净手。

    “师傅,怎么样?”

    老人缓缓摇头:“姑娘这脸异常的棘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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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学校要交稿件,小荷要去做作业,希望能两更,这是小荷的梦想,但愿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