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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你要试试吗

    石室很黑暗,光线不足,摆放在这里的东西很特殊。

    有的是一米多长的兽牙、有的是粗壮如水桶的棒骨、有的是一根艳红鲜丽的翎羽、还有张巨大的兽皮、蜕掉的蛇皮,硕大的鼠头……

    零零散散有六七件。

    夏巫带着林岚刚入内,浑身散发出法力波动,它们便全都苏醒了,迸发出绚烂的光,那些光辉相映,争奇斗艳,像是凶禽和异兽的本体在争锋,具备某种可怕的神性。

    这些东西居然全都和遗种生物有关,来自于各种遗种身上的重要素材,是无价之宝,世俗钱财没办法衡量,因为有可能从中参悟出残缺的原始神通。

    林岚倒吸一口冷气,顿时明白那头遗种是怎么死的了。

    夏巫告诉林岚,这些是部落收集保存下来的遗物,也是部落的底蕴所在。

    他小瞧这个炎部落了。作为大部落传承很多年,曾遭到许多危机,但还是存续下来了,肯定有自保之力。

    他们知道至强生物体内有神异之处,无论是血液和骨骼亦或者皮毛,都蕴含神秘强大的威力,所以一直在搜集相关遗物。

    只是遗物可遇不可求,要等遗种彼此大战,两败俱伤,他们或许会有可乘之机,但这种情况很难遇见。

    按照夏巫的说法,在过去,炎部落最多拥有十多种的强大遗物,但后来或是使用或是破损了。

    古往今来,许多部族的巫师都在钻研这些遗物,通过观察、摸索、寻找那些神话物种强大的原因,但始终找不到正确的使用办法。

    之前最常用的手段,是让族人用生命和鲜血来激活遗物力量。

    这是等同玉碎的攻击,抱着手榴弹去和敌人玩命,其做法能震慑许多弱小的洪荒遗种,让它们退避三舍。

    夏巫启灵后,发现自己体内有股力量,可以发挥遗物蕴含的力量。

    这种发现让他动容不已,终于下定决心。

    他和典各自带上了所有强大的遗物,半途截住遗种,经历一番生死战斗后将其击杀了。

    夏巫说的很简短,但过程极其凶险,需要搏命,为此毁掉了三件最具威力的遗物,如今他见到的都是残次品。

    但不得不说,这是个很辉煌的战绩!

    以前虽然也发生过人族击杀洪荒遗种的事迹,但那是举族之力,是以近乎灭族的代价,是做好和遗种同归于尽的准备的。

    如今只有两人,却成功诛杀了。

    这是启灵法带来的质变。

    夏和典启灵成功后,无师自通,练出了法力——法力是修士重要的力量。

    这个时期的巫肯定在思考人族前方的路该怎么走,本能将洪荒生物当做参照物,去模仿、参考,但条件不足,缺乏基础条件。

    他们生在了这个莽荒草创的时期,摸着黑过河,自然会淹死在河里,成为无数河底沉尸之一,给后人铺路,运气差的话,发洪水的时候说不准还会把他们这些尸体给冲跑,让后来者前赴后继的继续填坑。

    人族传承就这样,在困境中薪火相传,磕磕绊绊的成长,若是遭到灭顶之灾,许多关键知识毁于一旦,就需要重头再来,积累过程极其艰难。

    有了开头后,推导出后续过程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只是,林岚没料到夏巫居然这么快就掌握了法力的运用方式,发挥出了遗物中的神通烙印。

    夏巫带着林岚去往了山谷深处。

    这是一片极大的谷地,两侧高山巍峨耸立,老树遮蔽,郁郁葱葱,充满原始气息。到了尽头,有座山峰矗立,云锁雾绕,数百米高的瀑布从陡峭山崖垂落,犹如银河倒挂,轰隆隆的尽数灌入深潭中,那潭水堪比湖泊,面积广阔,场景非常壮丽。

    奇花异草芬芳,清新自然,生命气息浓郁,长久居住对身体极有益处。

    山壁下有个潮湿且狭长的洞穴,内部别有洞天,怪石嶙峋,千奇百怪。

    这里是那条遗种的栖息之所,阴冷潮湿,洞壁生长着散发蓝光的苔藓,内部也有岩石在发光,并不算黑暗。

    林岚在这里见到了典,他在和遗种的战斗中受了伤,还没痊愈,脸色苍白的守在洞穴里,旁边还有一条盘起来足有小山体型的黑蟒,虽然死了,但浑身依旧散发着莫名威势。

    这就是那只遗种,本体是一条黑蟒,它有水桶粗,约有十丈,鳞皮坚韧,并非寻常蟒类,尾部形似鱼尾,并且生出了鳍。

    它体内流淌着神话生物的血液,虽然血统不纯,但也具备强大的神通,快要蜕变成蛟类生物。

    如今,它失去了大多数的血肉,蛇皮被扒了,白嫩肉质,光秃秃的蛇骨裸露宛如长鞭。

    林岚看的发呆,这群人真敢吃啊?

    太暴殄天物了吧!

    遗种浑身是宝,在现代绝迹了不知多少年了。他倒是听说灵气复苏阶初期,据说有野兽觉醒,能进化成洪荒遗种——但这只是传闻,没有得到证实。

    但这条黑蟒是货真价实的,千金不换,珍贵的没边了。

    按照现代说法,这是能入药的血肉大料,用特殊方式处理后,能将效力发挥到最大,直接烤着吃是比较浪费的行为。

    事实上,部族首次得到完整的遗种躯体,以前没这种收获,太惊人了!

    “这东西很珍贵吧。”林岚望向夏巫。

    老巫师很耿直:“是挺珍贵的,吃了这么久还没吃完呢。”

    现在族人每天都生龙活虎,浑身精力旺盛到用不完,许多孩子的筋骨都有所增强,一些有暗伤的族人食用后身体也得到了滋润。

    林岚无语,没法解释这是在浪费。

    好在夏巫并没有将血液精华也这样挥霍掉。

    遗种的血液精华是真正的无价之宝,能称作宝血大药,夏巫用如竹筒、葫芦等植物器具收集起来了。

    “这种血液能极大的刺激肉体,若是用得好了,可以培养出更强的战士。”林岚和夏巫沟通,他是有点担心这群原始人牛嚼牡丹,不懂利用宝血精髓。

    但部落在这个时代繁衍生息,有智慧传承,经历过许多试错,明显也懂得这个道理。

    “我们将药草搓出汁液,兑些清水,混合进遗种宝血里,涂抹在族人的身上,能让族人肉体比山兽还要强壮……”夏巫说道,而后忽然盯着林岚,“你要试试吗?”

    林岚悚然,立刻摇头。

    按理来说这是好事,多少人都求不来的造化。

    但更大的问题是他很担心这样会把自己的身体给弄废掉。

    他是半个古史系的学生,对神话时代的洪荒猛兽也有所了解,就算只是遗种宝血,蕴含的能量也不是他这个小身板承受得住的,药性狂暴,强行洗经伐髓的后果极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