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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章 乱世人不如盛世狗

    本来祝平炎是打算一直往东走的,不过他觉得好像有人和他说过,南边有一个村庄,与其漫无目的的走,不如试试,于是他开始往南走。

    走到天快黑下来,果然发现这里有个村庄,但是经历过花田的事件,他不太相信这里的人品,在村子周围转了一圈,没发现有人种花,才稍微放心下来。

    实际上这就是祝平炎不了解国情了,种花在这里是很正常的,就和在华夏种西瓜一样,所以种不种和这个村子的好坏没什么关系。

    刚刚他经过的那个地方就算是稻田,该开枪打他还是会开枪打他。

    不过他并没有太多选择,与其在森林里迷路,不如进村,起码他面对人的时候不会那么无力。

    但是他很快发现了另一个问题,语言不通。

    虽然属于同一种语系,但独立发展了这么多年,相似的发音已经很少了,不足以支撑交流。

    经过一番令人捉急的交流,祝平炎面前来了一个少年。

    “我叫司泊,去大汉那边卖过东西,能说一点汉话。”

    祝平炎喜出望外:“我是来旅游的,和队伍走散了,你能带我去城里吗?”

    司泊想了想说:“我有车,可以载你过去,不过从这里进城可要走五十里山路。”

    祝平炎点头:“我明白我明白,车费我会出的,不过我只有汉元。”祝平炎伸出了五个手指头。

    司泊犹豫了一下,还了个价:“五十太少了,两百怎么样,今天太晚,你可以住我那,住宿费伙食费都算里面。”

    祝平炎本来的意思是五百块,因为他已经做好了被宰的准备,可没想到这小伙子还挺实诚。

    哪里是司泊实诚,只是物价太低限制了他的想象力,在这个小山村里边,一百汉元够生活一个月了。

    祝平炎不知道狗人会昏迷多久,他也不知道对方用什么手段定位自己,也许是变成狗之后能追踪自己的气味?但可以预料的是,对方肯定会追过来。

    “三百,现在就走。”

    司泊很是激动,三百块对他来说是一大笔钱,送个人就有这么多钱,实在是运气很好。

    想到狗人可能会通过气味追踪,他又说:“我先洗个澡,有干净到衣服吗,给我一套,我再付一百。”不知道洗澡换衣服能起到多少效果,但不妨一试。

    祝平炎舒舒服服的泡在热水里,感觉几场大战的紧张感都被驱散了,洗完澡,穿好新衣服走出去,门外除了那个少年,还站着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少女,说少女都有些不准确,年纪可能要更小一些。

    “老板,拐子有生意和你谈。”

    这个叫拐子的中年人和司泊说了几句话,司泊的脸色变了一下,然后转述:“他说,想把女儿卖给你,她手脚很勤快,可以给你当佣人。”

    祝平炎摇头,他这是在执行任务,又不是真的旅游:“我不要佣人。”

    看见祝平炎摇头,那个中年男人已经有些焦急了,再听见司泊的转述,他上前一把拉住祝平炎,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

    司泊把他拉开,和他争执了一段时间,然后转身对祝平炎说:“他说,你把她买去之后,想干什么都行,如果你不需要佣人,她也可以陪睡,价格可以商量。”

    祝平炎问:“这是他亲女儿?”

    “他儿子生了病,现在很需要钱。”

    “卖女儿来给儿子看病?”

    “他有八个女儿,但是只有一个两岁的儿子。”

    这世上为什么会有重男轻女?因为男人在体力上有先天优势,很多事情男人能做,女人就是做不来。

    为什么现代又开始男女平等?不是因为思想层面的进步,只是生产方式变化而已。

    如果生产力只掌握在男人手上,重男轻女就是必然,但在科技的加持下,男女的差别已经不明显了,女人可以不依靠男人自己上班养活自己,只要够努力,女人完全可以做的比男人好,所以才有了男女平等。

    但是在这个战乱国的小山村,重男轻女有着坚固的现实根基,男人可以出去打猎养家,女人就只能在家带孩子,男人才是一个家的真正支柱。

    这不是什么新旧思想的冲突,这是两种生活状态的差异。

    如果他是来旅游的,说不定就买下这个小女孩了,能脱离这样的家庭,对这个女孩而言也是一件幸事。

    但他现在正在做任务呢,刀光剑影的,怎么可能带上一个女孩。

    “我不需要,我们出发吧。”

    “他说,这个你不满意的话,还有年纪更小的。”

    祝平炎诧异:“这个才十三四岁吧,比她更小?”

    司泊解释道:“大汉有些富豪会来买一些女孩回去,年纪越小价格越高。”

    “他们买这么小的女孩干嘛?”

    司泊嘲讽道:“肯定不是当女儿养。”

    祝平炎也不是不谙世事的纯洁少年,他心里已经大概明白了。

    “但我不是那种人。”他看向拐子:“而且我觉得,会把女儿卖给这种人,他不配为人父。”

    司泊没有对拐子翻译,而是冷漠的说:“要么失去儿子,要么失去女儿,如果你心善,或许女儿可以过的很好。”

    祝平炎沉默,不要说他现在身为天骄,即使是过去,他只是一个在村子里流浪的孤儿,也从没想过这世上有这种抉择。

    乱世人不如盛世狗,原来是真的。

    “他想卖多少钱。”

    见祝平炎终于松口,拐子很高兴的说:“五千。”

    由于是同语系,一些古老的发音基本相同,所以数字的发音在各个地方都差不多,祝平炎不用翻译就能听懂。

    五千块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但是他身上可没这么多现金,于是他抽出五百块递给对方:“这是定金,我现在有重要的事要做,不能带着她,等我回来的时候再过来带走她。”

    显然五百块不能解决拐子的困境,但祝平炎已经这么说了,他也没法子,只能带着女孩回去。

    少年问:“你还会回来吗?”

    “为什么这么问。”

    “你从来没仔细看过那个女孩,这可不像是想买她的样子。”

    祝平炎调侃道:“你很聪明啊,要不和你父母商量一下,把你卖给我,我身边缺一个机灵的小伙子。”

    “你活着的时候是见不到我的父母了,不过这事我可以做主,只要你给的价格够,我不介意远走他乡,反正除了这间不值钱的木屋,我什么都没有。”

    “基础工资一个月两千,最高是多少要看你的具体工作内容,一个月应该不会低于四千,不过这工作可能没那么安全。”

    少年瞪大了眼睛:“你在开玩笑吗?”

    祝平炎摇摇头:“当然不是开玩笑,但也别想的太美好,在这边四千块或许很多,但在我那边,四千块啥也不是,物价不一样的。”

    少年去过大汉,虽然都是边境,但他知道那边的物价很贵,也知道那边基本工资就很高,但那是大汉人才会有的基本工资,他们这些外国人要是偷渡过去,工资会被压榨的很低,而且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所以少年有些忐忑:“要去大汉吗?可我是外国人……”

    祝平炎意味深长的看着他:“身份不重要,反正我干的也不是啥本分生意,倒是你要想好了,跟着我很危险。”

    少年很轻松的说:“北边的军阀经常会来这里抓壮丁,土匪有时候会来村子里抢劫,去山里打猎可能被野兽攻击,先生,在我们这里,活着就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