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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黄金置换

    如果是天性嗜杀,出于兴趣当杀手,绝对不会去杀普通人。

    因为接普通人的任务,几乎就等同于用寿命换钱,那些高高在上的灵台怎么会做这种事情呢。

    而在四大国这样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国家,不仅灵台不会当杀手,实力强一点的证道都不会去当杀手。

    就拿永安小队举例,在四大国这样社会相对安定的区域,只要有启动资金,在幕后支持一家公司,或者自己开一家小公司,比当杀手赚钱稳定安全得多。

    最开始祝平炎那么肯定狼毫是诸子百家的人,就是因为这家伙一直到现在也还是肯接普通人的任务,这要钱不要命的样子,肯定不是灵台,也肯定不是四大国的人。

    祝平炎这么有信心能抓到狼毫,也是基于这个猜测,认为狼毫最多也就是证道巅峰,他和白猫,再加上一个亲卫九个士兵,武力上完全不虚证道巅峰。

    不过猜错就猜错吧,浪费一百积分而已,狼毫已经到了望东城,第一次较量也以失败告终,他是哪里人就完全不重要了,只要实力别再猜错就行。

    祝平炎没打过灵台,但是从董一和王庭的口中得知了一些情况,证道想要打灵台,十倍数量好像也不一定保险。

    很快狼毫就在彗星里提交了任务完成,还附带一张士兵尸体的照片。

    如果暗杀目标是无名之辈,或者干脆就是畏首畏尾的在逃人员,当然不能给一张照片就说完成任务,必须要把尸体带回来。

    但是像这个任务,目标在一个公开组织里担任重要职务,一方面是带走尸体非常不方便,一不小心就会翻车,另一方面也是不需要证明此人已死,目标的死讯很容易查到。

    所以提供一张照片,证明这人是杀手干掉的,这已经足够了。

    但是让狼毫没有想到的是,委托人拒绝接受,也附加了一段录像,表示任务目标还活着。

    狼毫当然不相信,本来已经准备离开的他,立刻返回雷霆会,果然发现目标还好好的活着。

    他亲眼看见目标心脏中枪,失去生命体征,即便是恢复型的强化系,致命伤多半也是无法恢复的。

    能恢复致命伤的,被称为不死者,就像幻界召唤里的造物者,念动力中的万能念动力,都是极其稀少的。

    但就算是不死者,也该有伤势恢复的迹象,可是当时明明就像是一个普通人中枪,没有任何异常,所以他才放心的离开了。

    不过想太多也没什么用,事实就是他没死,雇主不会听任何狡辩,什么“差点成功了”毫无意义。

    所以他只能继续在雷霆会附近监视,这次等了很长时间,途中有多次可以动手的机会,他都没有动手,因为他隐约感觉到了什么,想要更加谨慎一些。

    杀手这一行一向不长命,有人说刀光剑影,本该如此,也有人觉得是天道所为,否则那些接普通人单子的人,为什么死亡率比只接天骄生意的人高?怎么想也是后者更危险吧。

    但在杀手的死亡方式中,被寻仇杀死绝对是占据前三的,而这一类中,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现在的情况。

    用一个不死者当诱饵,想要击杀不死者太困难,杀手往往要尝试很多次,而在杀手尝试击杀不死者的时候,寻仇的人也在尝试击杀杀手。

    不过多方调查之后,他确认这应该不是针对他的陷阱,一方面是对方这个任务是公开的,没有指定他,是他自己找上门。

    另一方面则让他更有信心,雷霆会的骨干成员都是新人,和他无冤无仇,根本没有理由坑害他。

    确保了自身安全之后,他又找到了一个机会,干脆利落的下手,将目标抓了过来。

    抓过来的瞬间,是下手的最好机会,上次他选择直接开枪,但上次任务失败,让他这次改变了方法,第一时间用封魔针封印对方的异能。

    对方有过一次被抓的经验,所以这次反应要比上次快得多,立刻翻身躲避,但反应再快,怎么可能快的过他先发制人,还是被封魔针刺中了。

    封魔针命中,狼毫就轻松了很多,无论对方的异能是什么,中了封魔针就不可能再翻出什么浪花。

    但他刚取出手枪,准备完成任务,忽然面色一变,因为他的这位目标从怀里掏出了一颗手雷。

    他当然不会忽略热武器,对于证道而言,热武器的作用和法器差不多,但是他考虑的热武器是手枪,最高也就是步枪。

    步枪不方便携带,而且也不好藏,所以表面上看着没有,应该就是真的没有了,故而他防备的还是手枪。

    而他当了这么多年杀手,用寿命换钱,当然有防御手枪的法器。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对方掏出个手雷,他的法器肯定防御不了这个。

    不过惊慌也就是一瞬间,下一瞬间他就恢复了从容,因为那颗手雷到了他手里,而对方手里手里一空,只是徒劳的捏着拳头。

    不过这个目标倒也不是一般人,面色没有丝毫变化,只是伸手拉开了自己的衣服。

    狼毫当然不会给他掏枪的机会,立刻举枪瞄准,但是这次他还是没有开枪,相比于之前的略有惊慌,这次他的脸色都发白了。

    士兵身上绑满了炸药。

    士兵的神色依然平静,好像他身上绑着的不是炸药,而是防弹衣,摊开那只握拳的手,曾经抓着的手雷已经没了,只剩下一颗金沙。

    “原来如此。”

    狼毫的能力并不是隔空取物,而是置换,可以将视线所及的人或物,与被施法的金属交换。

    而经过狼毫的多次验证,所有金属中,最适合用来交换的就是金。

    如果用铁将一个人交换过来,需要板砖大小的铁块,用铜可以小一半,用银可再小一半,而用金,只需要一根极细的金针。

    如果被置换的人身旁有其他人,无论是用铁铜还是银,都会有很明显的金属疙瘩掉在地上,肯定会被发现。

    就算被置换的人身旁没人,事后不去处理,也会在现场留下痕迹,无论是铁块还是铜块,都很违和,反而在这种有钱人家里发现金或者银很寻常。

    无论是为了不暴露自己能力的本质,还是方便携带,他肯定愿意使用更隐秘的金。

    而上一次,他之所以能神不知鬼不觉的逃脱,也正是利用了这种能力。

    他自己跳楼当然很显眼,但如果只有一根金针掉下去,就完全不会被人发现,等到金针落地,他在与金针交换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