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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庄子到手,准备开始

    “吱吱吱”而此时,狙如见到秦风进来后,却是吱吱的叫开了。

    平日里,秦风可不敢如此,这屋门,那是肯定得敲的。

    估计今天这是高兴的,要不然,也不会连这屋门都忘敲了,使得狙如好像有些不高兴了。

    而此时,秦风听见狙如的吱吱声,吓得脖子缩缩了,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忘敲门了。

    “狙如,自己人,不用那么介意。坐下说吧,看把你高兴的。”王咕行知道,这是狙如不高兴了,赶紧说了一声劝慰道。

    秦风看了看狙如,又看了看王咕行,这才坐了下来。

    “公子,这是那个庄子的地契,你看看。”秦风拿着那一叠地契放在桌子上,向着王咕行说道。

    “我就不看了,你说一说就行。”王咕行懒得看这地契什么的,因为他看不懂。

    再者,好多字他也不认识,更别说什么文言文类的了。

    “是,公子,这次我与王爷一起去的那户人家,那人打见到王爷之后,还没等我们开口,那人就直接把价钱自行降到了两万五千两银子,后来直接去了府衙,把这地契全给弄好了。”秦风也不知道王咕行喜欢听什么,所以直接捡着银钱的数来说。

    至于王咕行喜欢听什么,不喜欢听什么,这段时日以来,秦风基本也没有弄清楚。

    毕竟,王咕行打来到他家之后,王咕行就深居简出的,少有表露出什么来。

    哪怕后来二人频繁的交流中,秦风也没有弄清楚王咕行的喜好来。

    原本秦风以为,王咕行喜好银钱,或者说看中银钱,可这时日以来,他也没有发现王咕行有这方面的喜好。

    “降了近一半了,不错,这两天你有公务没有?要是没有的话,过两天我们就前往华亭吧。”王咕行听后,到也觉得不错。

    从四万八千两,降到两万五千两,已是近半了。

    至于降幅为何这般大,王咕行估计那卖主是瞧着一位王爷都去了,肯定是抗不住的,索性卖朱亶塉一份人情。

    不过,那卖家却是不知道,朱亶塉可不会记他的人情,至于王咕行嘛,连人都不认识,又何来的人情呢。

    “公子,再过十来天就要过年了,基本没什么公务了,公子是想明日就去那庄子看看吗?”秦风听闻后,想着王咕行这是想去看看新庄子了。

    “买了差不多也就要去看看了,况且,那些佃户们以后可就是我王咕行的佃户,这要是有伤有病的,那是我的损失,过两天你准备好马车,到时候我再通知你。”王咕行对于属于自己的庄子一事,可谓是看中的很。

    况且,这个时代,什么不值钱?

    当然是人命了。

    原庄子的佃户,此时已是卖给了王咕行,那真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王咕行可就要亏大了。

    再者,王咕行前一世本就是一位农民,自然对于农民有着一种归属感,也知道这个时代的农民,过的估计还不如富户家中的猪狗。

    索性,王咕行想着先去看看,至少,也得让属于自己庄子的佃户们,能够好发过完这个年吧。

    至于为何要等两天。

    肯定是有原因的。

    从平凉府去华亭,王咕行自己的安全肯定要保障,所以,他需要用两天的时间,好把小黑小黄两条狗给培育大一些,也好带出门,好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好的,公子。”秦风没啥意见。

    对于去华亭也好,还是去京城也罢,只要王咕行的一句话,他就会跟随的。

    “对了,去南方的那些人,可有传回什么消息来吗?”王咕行想着庄子都已经买好了,那这种子之事,也该准备了。

    “暂时还没有什么消息,想来年后一个月后估计会有消息传回来的。”秦风也是无奈。

    他安排的人,这才离开一个来月,哪会有这么快传回来消息,这又不是能飞的鸟。

    信鸽他秦风可没有,那不是他所能拥有的东西,那是京城那边才能用到的传递消息的东西。

    这是去南方,一去一回的,消息传递必然需要好长一段时间的,没个两三个月,估计是不太可能。

    “行吧,记得这事就好,一有消息,立马告诉我。”王咕行听着秦风的话后,这才明白。

    这里不是前世,这是明末。

    这里可没有手机,也没有电报,有的只是马匹,河运什么的,消息传递要多慢就有多慢。

    随后,秦风又是向着王咕行介绍着关于庄子的事情。

    比如有多少田地,有多少人口,有多大的山林,还有多少的房屋什么的,一一细数的全部道了出来。

    介绍完后没多久,秦风就离开了。

    而此时的王咕行,却是一愁莫展。

    新庄子的田地山林什么的,王咕行到是不在意。

    他在意的是人。

    因为人才是重要的。

    原本那庄子的佃户数有近二十户,而这段时间,那些佃户好像知道了原东家把庄子都卖了,有着数户人已是携家带口的投奔亲戚去了。

    到现在为止,也只剩下整整十户人家,人口也只有几十人,不到一百人的数量。

    而这些离开的人,王咕行觉得这些人没有运气,要是选择留下来,那他们的生活,至少,温饱是不用愁的。

    晚饭后,王咕行拿着一瓶药水,倒入到两盆肉粥当中,“小黑,小黄,你们今天得给我长大一些,如果不出问题的话,明后天,我带你们去新庄子去生活去,好过在这屋子里关着。”

    王咕行看着两只小狗,在这段时间被自己教的已是听话的很,心中还有一股自豪感。

    生在农村的人,大部分的人基本都会驯狗。

    当然,也只是一些简单的驯养方式罢了,高深的,复杂的,肯定是不会的。

    如果村子里有个猎人什么的,驯出来的狗,绝对不输那些驯狗大师。

    随着肉粥下肚之后,两只狗仔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吹了起来。

    几个小时之后,两只狗仔,不,此时应该不能再叫狗仔了,而是叫巨狗才更为合适。

    从原本十来斤,直接增长到了如今的近两百斤了,体型什么的,完全就像是两只老虎一般了。

    而且,这毛发看起来更顺滑了不知道多少,神气活现的,要不是王咕行看着它们吹起来的,都不知道怎么形容它们两只巨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