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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疯狂

    地下世界的这种角斗赛,当然不为世人所知。

    其实它从原始年代到现代,一直就在流传。

    而我因为家族的原因,多少也有所了解。

    有一位世界著名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曾说过:

    “整个人类社会隐藏在地下世界而不被统计的财富,是明面上已知GDP的10倍以上!”

    所以,据我所知,马蒂莫每一场拳赛涉及的金钱,要比拳王泰森每一场比赛多十倍百倍不止。

    而且有一些大宗的交易,比如油气田的归属等,有时也会取决于一场这样的地下角斗赛。

    现在,不用我细说,大家怕也能想象出将要开始的比赛的氛围了。

    怎么说呢,并不好用一个特定的词来形容。

    晚上10点才开始的比赛,从太阳刚刚落下的七点多开始,就已变成了一场盛大的狂欢。

    而狂欢的地点是在这个世界上最不受约束又最混乱的三不管地带,具体的细节我实在不好描述,会有教坏世人的倾向。

    场地令我意外,竟然是露天的。

    比赛就在一群坦克围拢的中心高土堆上进行。

    到现场时,我已经喝了好几杯当地的土制果酒了。

    那东西清香可口,冰凉入心,但酒劲儿也是不小,有时我看东西就会有些重影。

    在场地中闲转的时候,我看到了几个很熟悉的面孔。

    当然的,只是熟悉,却不是朋友。

    这些人无一不是某国特别事务处理的负责人,或者是某个地下势力的代表。

    我在其它的集会上,曾多次看到过他们。

    并没有人跟我打招呼,因为我的坏脾气,特别是对于这些人的不留脸面是圈子里出了名的。

    有时我喜欢那种感觉,我讨厌他们并当众奚落他们,可这些人偏偏不敢对我怎样。

    我的家族,东方杜家的护短全世界尽知。

    而我本人虽然不是什么武术宗师,但从小参与家族的嫡系内功修行,一般的特种战士还不是我的对手。

    我讨厌这些自以为是的玩弄黑暗获得“尊重地位”的家伙,他们就是再生气,也不敢根据地下世界的规则向我提出角斗。

    毕竟,曾经已有三个人被我教训到了床上——下半辈子也会一直在床上的那种。

    法兰人、大鼻子、小鬼子、山姆,甚至,我还看到了胖大的穿着华贵七宝僧衣的僧侣,以及来自祖地的清衣布帽的道士……

    一瞬间的,这好像成了世界上所有人种所有强力势力的小聚会。

    我看到这些三三两两结伙儿在一起人,低声的在交谈。

    他们文质彬彬,个个如同绅士似的,身上一点黑血黑金的痕迹也看不到。

    “这些人难道都是为了看马蒂莫的比赛来的?或者是为了那只右手来的?”

    我觉得我猜测的应该没错。

    “我是不是应该提醒一下马蒂莫啊?毕竟那次的会面让我对他的印象还算不错。”

    我并没有纠结,我决定在比赛正式开始时,当马蒂莫出场时就趁机告诉他要小心。

    热带丛林里燃起了一丛丛的篝火,引来了数不尽的蚊蚁和飞蛾。

    我穿着一件沙滩裤和一个宽松的背心,尽管出来前已经喷足了防虫喷雾,但看来效果并不好。它们围着我转,弄得我身上很痒。

    这时,主持人的声音从中心传来,吸引了众多人的目光。

    那些热舞出汗的各种肤色的热带女郎翻下了擂台,三三两两地寻找目标。

    身为这次活动的主办方,我那亲爱的表哥还安排了具有本地特色的两场表演:

    斗鸡与斗狗。

    我看看表,现在是晚上八点,月亮偷偷的在云层里探出半个身子,蝙蝠们在人群上空扑棱棱享受着大餐,手掌大小的飞蛾扑进火里、撞在女人的胸膛上,引起阵阵尖叫。

    一阵狂吠混乱中,两只并不是很大,但眼睛闪着红色血光的斗狗被送上角斗台。

    为了防止它们逃跑和伤人,几个子弹上膛的休闲大汉叼着烟卷挎着枪,随时防备。

    我个人对于这种表演并不热衷,甚至觉得十分残忍,所以便离得远远的。

    在我看来,大自然中同类生死相斗,或者为了抢夺食物,或者为了争夺配偶,那是自然法则。

    而现在人为的将它们结在一起,这无疑是人类太过于自大了。

    这是一场极为血腥的较量,过程我并不想多于描述。

    但那些绅士们始终大声的在呼嚎着,比那两只斗狗叫得更“欢”——因为他们都下了些小注。

    当然的,在这种场合,最小的一注也是十万美元起的。

    残忍过程结束,有一只狗胜了,另一只狗败了。

    而败了却没有死的那只狗,被几位输了钱的绅士活剥了,架在篝火上烤。

    胜了的那只狗,却也看样子活不到明天。

    接下来的斗鸡却更加疯狂。

    十只斗鸡被放了进去,而最后,却只有一只存活。

    而失败者,最终变成了烤鸡……

    月亮似乎对这些也不感兴趣,偷偷隐在了云中。

    我感觉到空气越来越有些潮湿,在这个热带雨林的中央,是随时有可能下雨的。

    果不其然,在10点钟的正赛就要开始前,小雨点已开始清理那些场地上的血污,但却一丝一毫也没有扑灭人们的热情。

    这时,我已靠近角斗场。

    当马蒂莫出现后,我马上冲上去,挤开轰喊的人群,在那些如同兴奋动物一样的绅士中间挤出一条路,闯到他身前,大声的用华语喊道:

    “马蒂莫你还记得我吗?”

    本来一直低着头被一群人簇拥的马蒂莫抬起头,他的目光搜寻着,我马上跳起来对他招手。

    他看到是我就是一愣,紧接着张开大嘴无声的笑了。

    他是名黑人,夜色的篝火之中,牙齿像雪一样的白。

    我向着他闯去,他的那些保镖们试图阻止我。

    马蒂莫对着那些人摆摆手,我终于来到他的身前。

    我知道事情紧急,也不废话直接凑到他耳边说:“很多人都想要你的右手,他们花了大价钱,你自己——”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猛然感觉后脖颈上的汗毛炸起!

    我一瞬间推断,有人向我发动了犀利致命的攻击。

    出于本能反击,我右腿向后反撩,上身向前倾弯。

    这种情况下,我的反击用出了八成的内力!

    我想,我以如此快的速度进行反击,又用出了可以将一只狗熊都踢倒的力量,后撩的部位怕也是那人的要害之处,那人就是不死,下半辈子也做不成男人!

    然而预料的碰撞却并没有发生。

    劲风消失,等我回头看去,只见一个矮小的身影已遁入到拥挤的人群之中,三晃两晃消失了。

    就在我转头搜寻时,马蒂莫正从我身边走过,他拍拍我的肩膀,对着我点点头,很自然大方地笑笑,整齐的白牙如月光一样皎洁。

    他并没有说话。

    事实上外界的所有人都以为马蒂莫是个哑巴。

    我正在寻找试图暗害我的人,便匆匆对他点点头,闪身让开去,进入人群中开始搜寻。

    我想着那人的身法,很明显的是来自于东瀛人的忍步。

    再加上那人矮小的身材,一个人名出现在了我的判断之中:

    山本次郎!

    这个杂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