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天下有双
琳达的出现,只是小小的超出了我的意外。
此前在冒猜表哥的庄园内,她打过来电话,说要来找我,但并未说有什么具体的事。
但当时我猜想,肯定与那只断手有关!
毕竟,我们已经有半年多没有联系了。
后来战争突发,我跑出屋子的时候并没有来得及带上我的背包,卫星电话自也是没有带出来。
我失去了与她的联系。
随之在那个发现鳄鱼皮包的洞穴里,基科夫送来了卫星电话,我当时有想法要打给琳达,告诉她这里发生了意外就不要来了。
但清厉子的突然出现,又改变了一切。
而一直到现在琳达的出现,我才想起来我好像确实是将她给忘记了。
她是个智商很高的女孩子,能推断出我会逃到这里,并不出我的意外。
当她站立在我的面前时,并没有如我们相恋时过来给我一个深拥,她只是勉强地对我笑了笑。
我一眼看到她的穿着打扮,便十分不喜欢。
她真的变了!
从在一起的清纯如仙女一样,变成了一个浓妆艳抹的好莱坞明星似的。
当然,她现在已是个当红的顶级超模。
可我,就是不喜欢她这样!
当然,人家也现在也轮不到我来说什么喜欢不喜欢了。
她打了个招呼,便又与那些将她视为明星的小姑娘们走了。
我坐下来,看着篝火上散发出浓浓香气的全羊,怔怔出神。
就连我自己,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哈哈哈,我亲爱的老弟,想我了吗?”
一个十分轻浮却又分外熟悉的声音忽然在背后响起!
我马上转身站起,眼睛就是一亮,大步走向前去,重重一拳就捣在那人的胸口,脸上已满是笑容,用十分夸张的声音打趣道:
“哇哇哇,看看这是谁?我亲爱的马克,难道,你不是已经死在别人的肚皮上了么?”
来人正是马克·洛希德,琳达的亲哥哥。
我真是没有预料到,这小子也来了!
不知我原来是否向大家介绍过,我与马克都是生在超级大家族之中,很有共性:
我们都对家族的事不感兴趣,所以被别人称之为“四大废物”之二。
我与马克最大的共性,就是追求自由,但同时也避免去伤害别人。
我们都是真性情的人。
虽然我们的生活方式有着巨大的差别,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成为真正的好友!
况且,马克在我的鼓动下,曾与我一起在沙漠战争中当过一年的雇佣兵,是生死之交。
而那时我也发现,马克虽然表面上是个纨绔子弟,但本质上却并不坏。
对了,我的那架f-19就是他送我的。
那玩意儿现在已经毁了。
但能将价值超过几十亿美元的东西毫不犹豫的就送给我,从小小的一个侧面上也说明了我们的友情。
马克这么一来,我马上对吃烤全羊产生了兴趣。
这时洞里已没有别人,只剩下了我们两个。
其实在马克刚来时,还有两个少女在操持篝火,但马克太不正经了,老是盯着人家赞叹不已,一副猪哥像。
两位少女咯咯咯笑着跑开了。
马克用胳膊捣捣我的胸口:“我说杜,这地方不错啊,你怎么没对我说过?不够意思啊。”
“不错?是这里的女孩子不错吧!”
马克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厚。
但他竟叹息了一声,说:
“哎,如果老天给我一个选择,让我在这里当皇帝,外面的世界我就不要了。我只愿意与这些美人们一辈子相伴。”
“那好啊,现在你有机会,”我打趣说,“难道你没有发现么?这里的人全是女人,而且都是少女!男人——我告诉你吧,他们——他们都不在了。”
“有这样的事?”
马克皱着眉,“男人都死掉了?只留下了女人?这事奇怪啊。难道,这里流行一种对男人的诅咒吗?我滴妈妈呀,我可不要在这里当皇帝了。”
“哈哈哈,”我大笑起来,接着打趣说:
“这皇帝你不当可不行。你想啊,如果你要是不帮他们,这个种族就要灭绝了。对了,你怎么看这个部族的女人?”
马克罕见的没有嬉皮笑脸,说道:“都十分美丽,可以说我刚才见到的没有一个不美丽。她们让人,让人看起来干净,奔放。而且从人种学来说,好像与我们欧洲人太像了。唉,真是可怜的种族啊。”
但毕竟伤感并不是马克的本性,说完这句话,他马上站起来,手中拿着一大块羊腿,脸上全是夸张的笑容,说道:
“我说你与琳达的事,我可不管啊!反正你不是我妹夫了,也是我哥们!对了哥们,我这次会来也是琳达非要我来的,说什么你得到了全天下最神奇的东西。我听着心里痒痒,非得来看看你不可。”
果不其然啊,真是那手套让琳达来到了这里。
我现在可以确定,琳达不知是什么原因,这原因可能是别人主动告诉她的,让她来从我的手里得到那个手套。
这让我十分的反感。
而马克的为人我相信,即便是我将手套放到他的面前,他也不会从我的手里抢的。
“想看看那个神奇的东西么?”我神秘地说。
马克马上蹲在我面前,眼神示意我“你小子快快给爷拿出来!”
我将手套从鳄鱼背包中拿出,马克一把就夺过,用油呼呼的一双手拿在眼前,左看看右看看,最后竟然擦了擦嘴随手扔在了我身上。
“就这破手套?什么破东西啊!看来我是被琳达给骗了。不过……这里的美女真好,呵呵呵,来得值,真值。我想我恋爱了,我不要当花花公子了,我要追求这里最美的那个少女,然后跟她结婚!”
手套上油污满满,这时看去,它就是个十分普通的白手套,而且还是用了很久的样子。
我本人对于我的双手,有一点小小的洁癖。
这样说吧,如果有机会的话,我是一天要洗几十次手的。
不过,如果没有水,我的手就是很脏很脏,我也没事。
这种心里造成的行为,我总结为环境反射性洁癖,概括为——闲的。
看着这只手套,脏呼呼的,我站起身来让它从身上滑落。
也不怕它丢。
但不知哪里忽然来了一阵风,那手套竟然从我的身旁飘走,就如有一根线在牵着一样。
我回头,正见那手套飘到了一只洁白的骨爪上。
那是一只手,右手。
无肉的,骨手!
手从宽大的黑袍里伸出,而这只可怕的白骨手的主人,正在对着我和马克微笑,然后从洞口走了进来。
此前在冒猜表哥的庄园内,她打过来电话,说要来找我,但并未说有什么具体的事。
但当时我猜想,肯定与那只断手有关!
毕竟,我们已经有半年多没有联系了。
后来战争突发,我跑出屋子的时候并没有来得及带上我的背包,卫星电话自也是没有带出来。
我失去了与她的联系。
随之在那个发现鳄鱼皮包的洞穴里,基科夫送来了卫星电话,我当时有想法要打给琳达,告诉她这里发生了意外就不要来了。
但清厉子的突然出现,又改变了一切。
而一直到现在琳达的出现,我才想起来我好像确实是将她给忘记了。
她是个智商很高的女孩子,能推断出我会逃到这里,并不出我的意外。
当她站立在我的面前时,并没有如我们相恋时过来给我一个深拥,她只是勉强地对我笑了笑。
我一眼看到她的穿着打扮,便十分不喜欢。
她真的变了!
从在一起的清纯如仙女一样,变成了一个浓妆艳抹的好莱坞明星似的。
当然,她现在已是个当红的顶级超模。
可我,就是不喜欢她这样!
当然,人家也现在也轮不到我来说什么喜欢不喜欢了。
她打了个招呼,便又与那些将她视为明星的小姑娘们走了。
我坐下来,看着篝火上散发出浓浓香气的全羊,怔怔出神。
就连我自己,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哈哈哈,我亲爱的老弟,想我了吗?”
一个十分轻浮却又分外熟悉的声音忽然在背后响起!
我马上转身站起,眼睛就是一亮,大步走向前去,重重一拳就捣在那人的胸口,脸上已满是笑容,用十分夸张的声音打趣道:
“哇哇哇,看看这是谁?我亲爱的马克,难道,你不是已经死在别人的肚皮上了么?”
来人正是马克·洛希德,琳达的亲哥哥。
我真是没有预料到,这小子也来了!
不知我原来是否向大家介绍过,我与马克都是生在超级大家族之中,很有共性:
我们都对家族的事不感兴趣,所以被别人称之为“四大废物”之二。
我与马克最大的共性,就是追求自由,但同时也避免去伤害别人。
我们都是真性情的人。
虽然我们的生活方式有着巨大的差别,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成为真正的好友!
况且,马克在我的鼓动下,曾与我一起在沙漠战争中当过一年的雇佣兵,是生死之交。
而那时我也发现,马克虽然表面上是个纨绔子弟,但本质上却并不坏。
对了,我的那架f-19就是他送我的。
那玩意儿现在已经毁了。
但能将价值超过几十亿美元的东西毫不犹豫的就送给我,从小小的一个侧面上也说明了我们的友情。
马克这么一来,我马上对吃烤全羊产生了兴趣。
这时洞里已没有别人,只剩下了我们两个。
其实在马克刚来时,还有两个少女在操持篝火,但马克太不正经了,老是盯着人家赞叹不已,一副猪哥像。
两位少女咯咯咯笑着跑开了。
马克用胳膊捣捣我的胸口:“我说杜,这地方不错啊,你怎么没对我说过?不够意思啊。”
“不错?是这里的女孩子不错吧!”
马克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厚。
但他竟叹息了一声,说:
“哎,如果老天给我一个选择,让我在这里当皇帝,外面的世界我就不要了。我只愿意与这些美人们一辈子相伴。”
“那好啊,现在你有机会,”我打趣说,“难道你没有发现么?这里的人全是女人,而且都是少女!男人——我告诉你吧,他们——他们都不在了。”
“有这样的事?”
马克皱着眉,“男人都死掉了?只留下了女人?这事奇怪啊。难道,这里流行一种对男人的诅咒吗?我滴妈妈呀,我可不要在这里当皇帝了。”
“哈哈哈,”我大笑起来,接着打趣说:
“这皇帝你不当可不行。你想啊,如果你要是不帮他们,这个种族就要灭绝了。对了,你怎么看这个部族的女人?”
马克罕见的没有嬉皮笑脸,说道:“都十分美丽,可以说我刚才见到的没有一个不美丽。她们让人,让人看起来干净,奔放。而且从人种学来说,好像与我们欧洲人太像了。唉,真是可怜的种族啊。”
但毕竟伤感并不是马克的本性,说完这句话,他马上站起来,手中拿着一大块羊腿,脸上全是夸张的笑容,说道:
“我说你与琳达的事,我可不管啊!反正你不是我妹夫了,也是我哥们!对了哥们,我这次会来也是琳达非要我来的,说什么你得到了全天下最神奇的东西。我听着心里痒痒,非得来看看你不可。”
果不其然啊,真是那手套让琳达来到了这里。
我现在可以确定,琳达不知是什么原因,这原因可能是别人主动告诉她的,让她来从我的手里得到那个手套。
这让我十分的反感。
而马克的为人我相信,即便是我将手套放到他的面前,他也不会从我的手里抢的。
“想看看那个神奇的东西么?”我神秘地说。
马克马上蹲在我面前,眼神示意我“你小子快快给爷拿出来!”
我将手套从鳄鱼背包中拿出,马克一把就夺过,用油呼呼的一双手拿在眼前,左看看右看看,最后竟然擦了擦嘴随手扔在了我身上。
“就这破手套?什么破东西啊!看来我是被琳达给骗了。不过……这里的美女真好,呵呵呵,来得值,真值。我想我恋爱了,我不要当花花公子了,我要追求这里最美的那个少女,然后跟她结婚!”
手套上油污满满,这时看去,它就是个十分普通的白手套,而且还是用了很久的样子。
我本人对于我的双手,有一点小小的洁癖。
这样说吧,如果有机会的话,我是一天要洗几十次手的。
不过,如果没有水,我的手就是很脏很脏,我也没事。
这种心里造成的行为,我总结为环境反射性洁癖,概括为——闲的。
看着这只手套,脏呼呼的,我站起身来让它从身上滑落。
也不怕它丢。
但不知哪里忽然来了一阵风,那手套竟然从我的身旁飘走,就如有一根线在牵着一样。
我回头,正见那手套飘到了一只洁白的骨爪上。
那是一只手,右手。
无肉的,骨手!
手从宽大的黑袍里伸出,而这只可怕的白骨手的主人,正在对着我和马克微笑,然后从洞口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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