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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玉佩

    翌日。

    清晨,林远思早早醒来,他收拾好行囊就离开了客栈。

    下楼之后,林远思赶赴马市,挑了一匹千里良驹,当然,不可能日行千里,但几十近百里还是可以做到的。

    不过,这么寒冷的天,林远思也舍不得让如此良驹艰辛赶路,毕竟,他可是足足花了二十两黄金买来的。

    林远思出门本带了三十两黄金,十多两银子、一小捧碎银子和几百文钱,是一个小土豪,第二天,就少了将近三分之二,林远思多多少少有点心疼。

    好在,有宝马相伴,店家又送了几袋几袋麦子,一个月内,完全不用去操心马吃什么,林远思的心中才舒服了一些。

    阴沉的天空下,林远思背负一个包裹以及两柄被布裹紧的剑,驾马行于人烟稀少的大道上。

    距离出云州还要多久,林远思算了一下,以他每天行八十里的速度,只要不足十天就可以。

    十天以来,林远思午饭吃干粮,晚饭去酒楼随便点两个素材,他对吃的没什么要求,够吃就行,晚上找客栈住,他没睡觉,而是在练功。

    如今林远思已经不需要吸收先天之气,他的体内会源源不断提供先天之气,只需要吸收先天真气,林远思就可以进步。

    不过,练功越到后面越难,这是常识,林远思修炼一夜根本感觉不到内力有什么变化,想要感受到内力有所提升,林远思估计至少要修炼十个夜晚。

    林远思也不急,他的修为已经超越了天下绝大多数武者,何况,他还年纪轻轻,在这一点上,根本不需要为时间发愁……

    元日终于到了。

    然而,林远思即将远赴他乡,他已处在云关,不日即将离开。

    这普天同庆、阖家团圆的节日,与他一文钱关系都没有。

    林远思订了一间客栈住了进去,待夜色降临人间,他方才出了客栈,这么个特殊的日子,不能和家人一起渡过,林远思多多少少也想要感受一下气氛,顺便看看云关的繁华。

    说来也是惹人笑话,林远思身为云州的核心人物之一,在这五年,却是从未好好欣赏过云州。

    晗婷巷是云州最热闹的地段之一,哪怕是林远思,对晗婷巷也有所耳闻。

    晗婷巷和它的名字一样,的确是条巷子,但这个巷子很大,容纳了几百户人家,还有数座客栈、酒楼,风花雪月之地。

    别看晗婷巷只是一条巷子,其热闹程度,在天下都是有名的,不过,这都是因为一座楼阁。

    大概二十年前的晗婷巷只是一条普通的老旧巷子,除了大一点儿之外,毫无长处,但伴随着华玉楼在这里建立,声名大噪后,有诸多商贾来此立足,晗婷巷的经济瞬间提高,名声也逐渐传开,成为了天下名地之一。

    华玉楼能够做到这一切,与那个有着天下第三美人之称的楼主脱不开关系。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天下第三美人,这个称号足以让人向往。

    此时,林远思已至晗婷巷,跟随着密密麻麻的人海行在巷中,连打量周围环境的大半视线都被阻拦,幸好,华玉楼很显眼,在人群中,也一眼能够看到。

    倒不是说华玉楼的建筑有多特别,而是华玉楼门庭若市,想要被人忽视都不行。

    还未完全靠近,林远思就听见有人在争吵。

    “你挤我干什么?”

    “谁让你插我队的?”

    “插你队?本大爷早就来了,只是刚才去采购了一些东西,暂时离开了一会儿罢了,你插本大爷的队还差不多。”

    “哟呵,还本大爷?要是你态度好点,照你所说,我也不介意让你在我前面,现在老子改变想法了,你给老子乖乖滚后面去!”

    “敢对本大爷自称老子?大爷看你今天他m的是活腻歪了!”

    “老子怕你?来来来,狗r的,今天谁怂谁孙子!”

    说着,两个壮汉撸起袖子,就要准备大干一场,却突有人呵斥:“要打滚去一边打,若敢在这里放肆,休怪本公子废了你们。”

    这道声音很是盛气凌人,充满了不可一世,那准备干架的两名大汗看起来都不是好惹的主,却是在听闻声音后缩起了脖子,像个乖宝宝一般,这还不止,居然就连周围的喧闹声都小了许多。

    似乎,这里的人,都很忌惮那道声音的主人。

    华玉楼排了一条长龙般的队伍,林远思吊在尾巴上,他没有理会其它,而是将目光投在了声音的主人之上。

    这是一个公子哥,浓眉大眼中英气十足,挺拔的鼻梁和他的面庞一样高傲,很是英俊,让林远思来打分的话,满分十分,他可以给八分。

    公子哥的衣着不算华丽,但一看衣裳精致的纹路,就知道那一身衣着的昂贵。

    但,仅仅是这些,还不值得林远思将目光投在他身上这么久,他在公子哥的腰间看见了一枚青色玉佩,玉佩上刻着一个龙蛇狂舞的‘叶’字。

    这种字迹,林远思有印象,五年前,有一个圆滚滚的胖子腰间也挂着一枚玉佩,上面刻着同样的‘叶’字,不同的是,那枚玉佩是深青色,形状要更精致、小巧一些。

    那个胖子林远思至今还有印象,似乎是叫叶富源,是沐天的重臣之一,曾是一名武将,伴随沐天闲散,虽淡出了世人眼界,在云州却依旧声名赫赫。

    而这个‘叶’字,在云州也被人熟知,正是叶富源的那个叶,深青色玉佩是叶家家主的象征,青色玉佩则是少家主的象征,也就是说,这个公子哥,是叶富源的儿子。

    推测出这个结论时,林远思是错愕的,这家伙是那个三百斤胖子叶富源的儿子?

    林远思实在不相信叶富源能够生出这么个英俊的儿子来,叶富源胖的差点看不见五官,一身肥膘,而眼前这位公子哥,身材修长,五官端正,他有些怀疑,无论他怎么看,都觉得怎么不像。

    可那枚玉佩不会骗他,最终,再怎么难以接受,林远思也接受了这个事实,他可没有蠢到去想叶富源会随便将亲儿子的玉佩递给别人,旁人更没有胆量去仿制玉佩。

    毕竟,叶富源曾经也是一位骁勇善战的大将,亲身经历了二十年前的战争还活下来的人,在世间拥有着‘厉鬼’称号的人。

    用厉鬼来形容叶富源,是因为当年其在战场上就和厉鬼一样,所过之处,尸山血海,都找不到一具完整的尸体……

    那么,对于公子哥能有这么大的威慑力,林远思也就不觉得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