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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真正见义勇为

    回到家里,甘虹正在做饭,儿子也在乖乖练习写字。

    这样的生活不是很好吗?

    反正江辰是很羡慕余欢水,现实世界他三十了还是孤家寡人。

    他开到儿子身边教他写字。

    “吃饭了!”

    “儿子吃饭了,我们一起洗手。”

    一家三口温馨吃饭。

    “你爹去哪了?”

    “回去了,这次回去估计他会和那女人离婚。”

    “你没有把钱给他吗?没拿到钱,他会走吗!”

    “这个事情以后我再和你解释。”

    “反正我是不想和你爹生活在一起,你自己想办法应付。”

    “我明白。”

    吃完饭,他到楼下小区散步,小区里面孩子跑来跑去的,充斥着孩子各种声音。

    他在下面溜达了一圈就上来了。

    城市里面的生活成本高,不说什么就这物业费就不少钱。

    回到家里,甘虹让他看着儿子,她去做个美容,这卡办了还没去做。

    “去吧!”

    甘虹走后,他让儿子看动画片,自己玩起了手机。

    另外一边,余爹正在遭受逼迫,那个女人对他破口大骂。

    无论他怎么解释自己没神经病,现在还有谁信他。

    神经病都说自己没病。

    继子对着他一顿殴打,这白眼狼。

    为什么宁可娶离婚带女儿,也别娶离婚带儿子的女人。

    带着儿子的离异女人,将来的开销会比较大

    倘若两个人结婚了,妻子带着跟前夫的儿子,自己再生个儿子,那这样的生活压力瞬间就增加了。

    如果不给妻子的儿子买房子,供养他长大成人,夫妻感情肯定会受到影响;

    但是如果给前妻的儿子花很多钱,那男人心里会不平衡。

    带着儿子离异的女人,还会跟前夫有很多瓜葛。

    男人大多数都是占有欲很强的,她们更担心,将来这个孩子不孝顺自己。

    连多尔衮都搞不定的事情,我们普通人更不行。

    到了八点半,帮儿子洗完澡,哄他睡觉。

    睡觉前给他说个故事。

    甘虹到了十点半才回来,果然美容过后更滋润了。

    “怎么样?我的脸是不是水水的。”

    “是的。”

    “以后每个星期做两次,女人可是很容易老的。”

    …………

    两人躺在床上,他抱着甘虹,每次抱着她就像抱着别人的老婆,虽然他现在的身份是余欢水。

    不知道是不是单身太久了,看着娇媚的甘虹心里又蠢蠢欲动了。

    于是乎……

    激情之后,黑夜总是那么安静。

    时间平静过了两天。

    今天在街道上会发生一起恶意伤人事件,而伤人者还是个杀人犯。

    他到底要不要见义勇为?

    如果见义勇为了可能让自己置身于危险,可是不做总不能看着一条鲜红的生命离开吧!

    还有儿子余晨一直对他这个爸爸有意见。

    他也想通过这件事情在儿子心里树立起榜样的力量。

    我们总是习惯谈牺牲,习惯谈忍让,我们总是担心会伤害到别人,我们也担心自己会受到伤害。

    但是如果是没有底线的忍让,反而更容易受到伤害,余欢水就是很好的例子。

    而他的儿子看见活的这样憋屈的父亲,整个人都不是很快乐。

    余欢水也用自己态度教育孩子:有人骂你你就装听不见。

    我们似乎可以预见到,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孩子就会是余欢水的翻版。

    而余欢水,何尝又不是他父亲的翻版呢?

    懦弱是给孩子最强力的毒药,代代相传。

    还有一个问题,余晨到底是不是余欢水亲生的。

    管他的,既然余欢水在乎这个儿子,他又何必去查清楚这个事情。

    来到超市买了根民用电棒,既然要见义勇为肯定要做好准备。

    到了案发这天,他事先踩点,然后躲在不起眼的地方等待事情的发生。

    不知道为什么有些紧张。

    万一玩火自焚那就完蛋了,之前的努力就白付了。

    他不知道具体时间和位置,只是知道案件发生在这条街。

    他的眼睛犹如鹰眼观察这条街所有动静。

    就在等得不耐烦的时候,终于等到了。

    只见一个人捂着肚子一边跑一边喊着杀人了。

    而周围的路人都吓傻了!

    徐大炮手拿着凶器朝着受害人逼近。

    江辰不再犹豫从徐大炮的背后冲了过去,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用电棒击昏了他。

    这时候余大炮的弟弟冲了过来,他不退反进。

    他直接朝着徐二炮冲了过去,在他诧异的时候,电棒电在他身上,看着徐二炮倒下。

    最后一个歹徒慌了。

    “不想死过来啊!”

    他的气势把最后一个歹徒吓到了。

    眼看时间来不及了,他就要跑上车自己逃跑。

    他冲了过去,手中的电棒电在他手臂上,最后一个歹徒也晕死了。

    过了一会,警察终于来了,三个人都被戴上手铐,带上警车走了。

    他也被带到警局做下笔录。

    做完笔录他就离开了。

    接下来他接受社会各界的各种荣誉。

    英雄一词表面上正义无比,其内核满满的荒诞。

    余欢水的英雄,来源于一场阴差阳错的见义勇为,他救下了可能受伤的年轻人,更是抓捕了警方一直追踪的杀人犯。

    见义勇为一事,看似是他面对凶恶歹徒的勇猛博击,实则是一场阴差阳错的误会,可他却也凭借着这件事成为城市人心中的英雄。

    上电视台,做采访,媒体的大肆报道,一场见义勇为成为了众人的狂欢,正义无比之事的内核却是一场误会。

    此时的余欢水,仿佛突然得到了全世界的重视,而真正令人震惊的是,自己并未患癌症的事实。

    不得不承认,在众人的追捧下,他似乎认识到自身的问题,选择从威胁魏总三人获利到让其自首,揭穿假电缆一事的真相。

    为何说英雄一词实则荒诞,是因为这个被众人吹捧的英雄,实则是个生活中的懦弱者,看似完美的拯救背后另有隐情。

    媒体需要英雄,大众需要一个宣传。

    如果仅仅这样,他得到的也许是小范围的表彰。

    而当时电视台和政府恰恰需要一个典型。

    当代社会,人们更加顾及自身安危,自我保护意识极强,所以在他人受到伤害,能够见义勇为的人,绝对稀少。

    余欢水所做的事情,足以成为了一个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