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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照片报纸地契土地转让契约

    照片并不是真正的照片,而是打印在纸张上的,看样子像是在报纸上裁剪下来的。

    林雷接过一看,上面是两个人的合影。

    其中一个正是陈立夫,看照片上的年纪,应该是在四十多岁的样子。

    与其合影的,是一位已经有六十来岁的老人。

    如此照片,让林雷本就不屑的心头,顿时就更加不屑一顾了。

    陈立夫从二十七岁,国外留学归来,开始步入政坛后,一直深受器重,平步青云,这个年纪,已经走上了人生权利的最巅峰时刻。

    能够在陈立夫这个年纪的时候,还留在二陈府邸做管家的,绝非一般人,肯定是要深得二陈信任和器重的。

    所以他根本不需要关心,这张照片是从哪里来的,照片上已经六十来岁的老人是谁,只需要知道,这一切都和眼前这个卖家老郑,没有任何关系就行。

    如果老郑是照片上这位老人的后辈,无论如何都绝对不可能,沦落到如今的地步!

    不过这照片上的这位老人,却让林雷在一瞬间,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但是一时间却又想不起来,究竟为什么会有这种熟悉的感觉。

    林雷这样认真打量的目光,只是在努力思索照片上老人的身份,然而落在卖家老郑眼中,那就是被他给成功忽悠了的表现。

    “小样的,这就上钩了。”

    “等接下来的几样东西给你看完,还不老老实实的乖乖掏钱。”

    卖家老郑心头暗自得意的自语声中,已经开始在脑海中浮现出,经过自己一番忽悠的林雷,老老实实的拔钱,以一个自己满意的价格,买下自己家这破烂老宅的一幕。

    “林老板,再给你看几样东西。”

    卖家老郑接着从口袋里小心翼翼的,掏出一个小皮夹子,而在皮夹子里面,装着的则是三张,看上去十分老旧的纸张。

    纸张已经泛黄严重,并且对折的地方,还有着很明显的折痕,看样子似乎是经过了,长时间的对折。

    三张老旧的纸张依次摊开,只见是一张民国时期的老旧地契,一份土地转让的契约,和一个经过裁剪下来,并且缺失了一块的报纸。不过报纸上的抬头,清晰可见,上面写着“晨报”两个大字。

    地契上写明了陈立夫建造宅第,所买土地的实际位置、面积大小、以及价格,然后还有监理员和见证人的签字,另外还有洛城市人民政府的印章。

    产权人的名字,陈立夫三个大字,赫然可见。

    而在土地转让契约上,则写着这样的内容:“立陈卖宅第,文契人郑文青。情因正用,为表对郑文青辛辛苦苦为陈府服务,克忠职守之谢意,特将位于洛城……宅第,无偿赠与郑文青,子孙永远为业。自赠予之后,永无返悔异说,恐口无凭,立此契约为证。”

    而在此内容之后,则是和地契差不多一样的,关于这处宅第实际位置、面积的标注,并且写有“民国三十四年立”。然后在转让契约的最下方,还有陈立夫的签名和印章。

    而那张经过裁剪,中间少了一块的报纸上,最上方“晨报”两个字样格外显眼,下方在缺了一块的左右下三周,写的则是有关陈立夫赠予郑文青宅第的事情。

    然后在这样一篇文字记载的结尾,还写着当时报道这篇新闻的记者名字,然后还有杜拟这边文章的作者名字。

    “林老板,看到没有,这是陈立夫买地是的地契,还有转让给我们家民国时期那位祖上的转让契约,以及当时的新闻报道。”

    “上面写的郑文青这个人,就是我们家民国时期那位祖上,也就是照片上的那位。”

    “这报纸,是当时陈立夫把建好的新宅第,赠予我们家那位祖上郑文青时,晨报所做的报道。我之所以,把照片给裁剪下来,就是为了让照片更好的保存,毕竟这张刊登在报纸上的照片,是我们家民国时期那位祖上,留下来的唯一照片。”

    自以为已经成功忽悠到林雷的卖家老郑,继续信口开河。

    照片和报纸上报到的内容在一起,肯定是更完整的,所以这看上去是裁剪下来的照片,必须要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不然的话因为这个让林雷起疑心的话,岂不是就前功尽弃了。

    林雷笑而不语。

    这么一会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照片上,与陈立夫合影的那位老人的身份。

    怪不得他会看着这位老人,觉得那么熟悉,原来竟然是民国时期,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梁均显。

    这位可是名人,曾留学鸟国,民国时期回国。

    肇庆石牌人。

    曾参与修订高要县志,任高要县嚣张和高要县立简易师范学校校长,而后当简易师范学校并入高要师范学校后,任高要县政府秘术,并在鸟国投降后,负责高要县与鸟军洽谈的人物,负责处理鸟军受降仪式。

    另外还有那地契,上面问题就更大了,那个时期的地契,落章根本不应该是洛城人民政府,前面应该再加上‘民国’两个字才对。

    至于说土地转让的契约,首先签字的字体就不是陈立夫的,更别说那垃圾的印章了。以陈立夫的地位,所做的印章,必须是上等材质精雕而成,而这枚印章,按下去的戳印明显是有些模糊的,怎么可能会是陈立夫的印戳。

    而且别说是陈立夫,但凡是个民国时期的大户人家,书香门第,都不会使用如此略知的材质,制作雕工如此粗糙烂制的印章。

    另外还有这报纸,首先上面“晨报”两个字,就直接将作假暴露无遗。

    晨报最初的名字叫晨钟报,16年8月15日创办,与28年6月停刊,然后由阎锡山在同年的8月5日复刊,但这个时候,已经改名为了新晨报。

    地契的上面的时间是民国三十四年,而土地转让契约上的时间则是民国三十五年,这个时候的晨报早就改名为了新晨报。

    卖家老郑这份作假的晨报报纸,只是为了更加逼真,可惜功课做的不够充足,竟然连晨报早在28年8月5日复刊后,就改名为了新晨报的事情,竟然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