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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替换第四章中间)临淄钱庄

    钱,从何而来呢?

    齐国公室在列国之中算是相当富裕的了。

    比如说齐国公室祭祀用的牛,就不用半夜从邻国那里牵来。

    但是,根据诸儿的计算,以公室现有的积蓄,要供给伐纪的军需,恐怕不过半个月的功夫,自齐侯以下,都只能吃糠咽菜了。

    先君庄公以来,至当今齐侯,共计将近百年的时间,齐国一直秉持着轻徭薄赋的政策,公室手中掌握的财富,相比于整个齐国民间蕴藏的,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关键在于,如何从齐国的众多小贵族和富裕的商贾平民手中,把灭纪所需的资金筹集起来。

    加税——当然是不可能加的。诸儿还指望着国人士庶尽忠为国,踊跃参战呢,先把人家手里的钱给占为己有了,让人家如何为公室忠心效力?

    不能把齐人的钱占为己有,却又切实要花这些钱...

    花别人的钱...

    那就是举债嘛。

    不能加税,那就加杠杆罢!

    举债,大规模地举债,举国债。

    然后用举债得来的钱灭掉纪国,再用灭掉纪国的收益来填平债务,把灭纪之事,从公室报自己的仇怨,变成一项举国上下共同参与的公共事业。

    上下同欲,事无不成!

    只是,举债总是需要信用的。齐国公室的信用,究竟能不能支撑起大规模的债务呢?

    就在诸儿惴惴不安之时,临淄城中,些许变化也在悄然发生。

    那日,诸儿在主干道上驰车而过,城中多有目击之人。

    按照周礼,城中道路上是不允许驰车的。车辆正确的行驶操作应当是居于道路中央,让马匹缓步前行。

    市井之中,于是多有批评之声。

    好在平时达官贵人们驰车过街者比比皆是,诸儿这也不过是众多案例中的一个而已。

    直到太子为友人跪请宽恕的消息不胫而走,舆论出现了戏剧般的反转。

    五日之后,一篇新诗在坊间流传开来。

    篇名为《驷车》。

    驷车驰驰,齐道攸直。

    君子逾制,乃为怜子。

    闲人非訾,不知其思。

    忧心忡忡,执辔驭骢。

    小人汹汹,不为所动。

    良友是恭,干城股肱。

    短短数日之间,《驷车》之篇便已成为临淄之人口头传诵的齐风民歌之新宠。

    招待友人赴宴之时,《驷车》也成了必奏的曲目。

    正是瞌睡时有人送来了枕头。

    诸儿逾礼违矩的这一下子,竟成了有德君子的典范代表。

    后世之人看得通透。有道是:

    仁,然后礼。礼而不仁,其非礼哉;仁而不礼,其尚仁哉!

    先有了仁,然后才能有礼。内心没有仁,再讲礼仪也是无所谓有礼的;内心有了仁,即便行为不符合礼,那至少还有仁啊。

    王九年六月,齐国国都,由太子诸儿亲自设立的临淄钱庄开始了营业。

    钱庄设立的同时,齐国又公布了一项新的法令。

    通货法。

    素帛,粮食,海盐,这三种大宗商品获得了与钱币等同的地位,皆称为“通货”,彼此的价格互相绑定,不得任意变动。

    公室规定了“通货”的法定规格:

    素帛是未经染色的布料,宽二尺二寸,长四十尺为标准的一匹布;

    粮食主要是粟米,也就是小米。标准的单位是“石”,相当于一个壮劳力一个月的需求量,也就是三十公斤左右*。

    海盐以“升”为单位,相当于后世二百毫升略少*,是一个壮劳力五六天的消耗量。盐必须是精制过的细盐,那些粗制滥造的劣盐则是没有通货地位的。粗盐的颗粒太大,盛满“豆”的铜量器,重量比精致盐要轻上不少。

    一石粟米,与一匹素帛等价,又与十六升细盐等价。

    凡是使用符合规格的“通货”进行交易,不得以“只收铜钱”为由拒绝。

    “通货”可以用于纳税,也可以在钱庄进行存取。

    钱庄的存货利率,定为一年二厘,借出利率,则定为一年六厘。

    相比于城中原有私营的钱庄,存货的利率虽然稍低,但有太子乃至整个齐国公室的信誉背书,不怕黑心商人卷钱跑路,而借出利率更是低于所有其他钱庄,即便是偿还不上,也不用担心被催债的恶棍打断手脚,只需要为公室义务劳动来挣取还债的资金即可。

    至于在临淄钱庄借了通货,打算卷起铺盖逃亡到别国去的坏分子,诸儿自然也有应对的手段。

    钱庄借出货物,只能使用,不能交易,也不能跨城运输。借出的粟米之中,混有少量的大麦,只要粟米出城,必在城门处严加检查,一旦发现混有既定比例的麦粒,当即将这些粟米扣押;同样的手法也用于布帛,钱庄借出的布帛,皆以朱红标记,海盐则干脆只允许登记在册的盐商运输贩售,而盐商的家小都掌握在公室的名册之中,以为人质。

    钱庄的存取凭证颇为讲究,小额的存货,以木制的契券作为凭证,大额的,则以小片素帛作为凭证,写上存货的人名和额度,再定下取货或是偿还的日期。齐侯之女孟姜亲自绘制了太子驰车画像,由临淄最好的玉匠转刻至玉印之上,作为防伪的印记,敲在素帛的一角。

    临淄钱庄刚刚投入营业,大笔的存货便从临淄乃至附近城邑和乡野的社会各界集中了起来。

    名义上,这些存货当然还是属于原本的主人,但存期之内,这些货物资源的使用权,却被让渡到了诸儿的手中。

    入秋,天降暴雨,淄水、济水水位暴涨。

    洪水冲垮堤坝,淹没水岸两旁的田地,田埂和水渠遭到破坏,亟待修缮。

    大风吹垮了不少破旧的房屋,光是临淄城中,就有近万名国人无家可归。

    齐国卿族国氏的末子,不幸在淄水中翻船溺亡。

    闻知噩耗,已经久病卧床的国卿口吐鲜血,当夜便在家中逝世。

    齐侯禄甫极为重视此次的灾情,暴雨成灾之时,不等次日上朝,便临时召开了朝议。

    议题便是,动员公室的财政和众卿大夫的家资,全力赈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