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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告别

    两日后,孙一喆躺在家中的床上。

    左手打着绷带,右手正自翻看着一本书籍。正是三本秘笈中的一本,《神行十三变》。

    只是心中烦躁,根本没心思看的进去。

    话说半山亭出事,秦子佩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费尽力气才把孙一喆弄到了山脚。随后打车直接送往了市区医院。

    各项检查后,让秦子佩松了口气的是,孙一喆只小臂骨折稍显严重,其他的不过都是些皮外伤,将养些时日就会很快恢复。

    在住院一天后,孙一喆不顾老妈和秦子佩的反对,坚决的从医院回到了家中养伤。

    只是遗憾的是,肇事者并没有找到,就像突然消失了一般,当地公安机关摸排了两天都毫无进展。

    还有一个糟心的事,也是让孙一喆心情烦躁的罪魁祸首。那就是自己出事后第二天秦子佩告诉他,陈楚被人打了,在一个胡同里,被人打成了重伤,身上多处骨折,现在还在医院ICU病房。

    得知消息的第一时间,孙一喆就感觉不对了。

    哪有那么巧?自己和兄弟同时中招,这里面肯定有阴谋。

    “林泉!”咬牙痛恨的孙一喆张口喊出了一个名字。

    只是,所有的证据显示,对孙一喆和陈楚而言都极为不利,原因就是根本没找到凶手。

    按公安机关的意思,没找到肇事者,案件只能留作案底,暂时只能不了了之。

    凶手都无从查找,哪还能找到林泉的头上?不过,他相信自己的直觉,此事一定和林泉脱不了干系。

    孙一喆一肚子痛恨和来气,但又能怎么样呢?还算理智的他,只能把愤怒和憋屈暂时吞到肚子里。

    心里也打定主意,正所谓君子报仇,来年不晚。

    想着一些乱七八糟的心事,不知不觉目光焦距又回到手中的秘笈上。

    “对呀!我真特么笨,有现成的捷径不走,还在考虑其它有用没用的,真蠢!”看到秘笈的同时,孙一喆眼睛一亮,暗恼自己被仇恨烧糊了大脑。

    看来,得抓紧修炼秘笈了,待到学有小成,想来,收拾那娘炮自然轻而易举。

    受伤的第三天,他就悄悄出门,满大街跑各大药房、中药铺以及中医门店。

    一天下来,倒也收获不菲,竟让他弄清了五珍汤和春霖丹的秘方。

    小还丹丹方虽只有9种药材配方,但其中1种,根本没人听说过,就算把形状描述出来,所有人都表示没见过。

    孙一喆也没失望,至少完成了两种药方,算是难能可贵了。但了解了药材价格,让他嘴角一阵抽搐,看来,自己真是穷鬼一个,离购得五珍汤和春霖丹所需药材差的太远。

    第五天,除了手臂伤处,孙一喆其他已无大碍。

    当晚,他带伤到了酒吧。

    之前,受伤的当天他与范大胡子通了电话,请了10天假,现在提前上工,都是被钱逼的。

    比起以往,酒吧的客人似乎疏落了不少,也清净了三分。

    见到孙一喆到场,范大胡子一阵惊喜,诉苦道:“小孙,你可来了,客人们都盼的紧,成天找我的麻烦。”

    见孙一喆吊着个膀子,有点担心,“对了,你现在不要紧吧?能上吗?”

    “弹吉他是不成了,我就单唱,能行吗?”报以歉意的眼神,孙一喆抬了抬受伤的手。

    “可以可以,客人们就是来听你的歌的,单唱完全没问题。”

    范大胡子乐呵呵的,满面的春风,大胡子一翘一翘特别的逗,让孙一喆禁不住都乐了。

    当孙一喆穿行于吧厅的时候,厅内突然起了一阵小嘈杂,某些个女子激动地喊叫了起来。

    “小哥哥,终于等到你了......”

    “小帅哥,你终于来啦?啊!~你的手怎么了......”

    “......”

    向客人们挥挥手招呼了一下,随后不紧不慢上了二楼。

    还是那张高脚凳,那黑金色的高架话筒矗立一旁。孙一喆向边上乐队成员礼貌性的点了点头,遂坐上了自己的“宝座”......

    表演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客人们享受着小资的音乐,品味着精致的美酒,空间里一片恬静,氤氲着浪漫的气息。

    期间有粉丝来敬酒,场面没有第一天那么火热失控了,看样子是酒吧方做了工作。

    唱歌的间隙,孙一喆看了看全场,并未发现沈采薇和戚月瑶的影子,也不知怎么的,心里有一些空落落的。

    到了差不多10点左右,人员不断增多,有些鼎沸了。

    不经意间,孙一喆突然发现远处角落戚月瑶的身影,对方正有劲地向他挥舞着手。

    孙一喆定睛一看,沈采薇和戚辰也在。沈采薇隔了老远打量着孙一喆,可能是看到孙一喆吊着绷带,眼里有疑惑和一种自然而然的关心。

    今天的沈采薇身着一身黑色风衣,给人一种神秘清冷的美感。

    孙一喆深深看了一眼,把那一抹冷艳印刻在了脑海。

    没多久,孙一喆唱了一首舒缓而又催人心扉的情歌。歌曲煽情又意蕴绵长,使人不知不觉沉浸了进去。

    全场情绪陡然升温,也不可避免地掀起了一波小高潮。

    让孙一喆深感意外的是,沈采薇竟然来敬自己的酒了。

    离得近了,孙一喆才发现沈采薇黑色风衣具有一种金属的质感,尤其是胸前的一朵紫金色玫瑰刺绣,更是添了一笔神秘色彩。

    长及脚踝的风衣配以修长的身材,沈采薇像极了黑夜中的魅惑女神,完完全全的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在她敬孙一喆啤酒的时候,一旁的乐队成员,没控制住地吹起了口哨。

    细心的孙一喆吃惊地发现,沈采薇居然脸红了,那娇艳欲滴的脸蛋,像一只熟透的樱桃,让某人好想狠狠地咬上一口。

    轻轻地碰了一下孙一喆的酒杯,沈采薇斯文地茗着酒,却一直不间断。明亮动人的双眼火热地注视着对方。

    直到啤酒喝完,沈采薇羞涩一笑,而后稍稍凑近了孙一喆,嗫嚅地道:“我,要走了。很高兴认识了你。”

    说完话的沈采薇,从口袋里缓缓摸出一张名片,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递给了孙一喆。

    旋即,像做了亏心事一般急匆匆转身逃走。

    拿着名片的孙一喆,一脸的懵逼。

    这是啥情况?今晚的沈采薇咋的如此反常呢?

    摇了摇头,这才将注意力回到名片上。

    “咦!”仔细观看手里的名片,孙一喆心里很是震动。

    名片整体以玫瑰金渲以一抹蓝底色,触感细腻冰凉,应该是特别的材质制作而成。加之镂刻的“沈采薇”三个飘逸的行楷字体,闪亮着金属光泽。

    值得一提的是,字体下方有一串翠绿色数字,应该是电话号码,居然是浮雕的。

    整张名片其做工之精良实为罕见,但奢华中又不失内涵。整体简洁大方,也就一个名字和一串电话号码,没有多余的信息。

    不可否认,制作这张名片应该耗资不菲。

    用手小心地摩挲了一遍,很是随意地翻到背面,孙一喆发现背面有几行字,很明显的是手写的,字迹娟秀隽永一股淑女味。

    当他看清写的内容,心莫名的荡起了一串涟漪......

    别离

    是一声晚安

    积蓄的

    是黎明来临相遇的炽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