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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九章 三春白雪归青冢

    荷花婷婷立时,夏日便盛开了。

    窗外,淡雅荷塘,风轻,水荡。

    清香里,几尾红鲤,吞吐着乐府曲调,悠然悠游。

    这里是娑婆城最顶级的脑外科医院,拥有亚原子级别的扫描仪和显微镜,环境清幽。

    来来往往的,多是机器人医生。

    孩童时,我被高空掉落的花盆砸到了,生死线上,徘徊了整整三十日。

    后来,我头骨就与常人大大不同了。修复时,它参考了啄木鸟的脑壳结构,承受打击与震荡的阈值极高,这点,容云鹤一定不知晓。

    听说,他逃跑了,而暴怒的冥河,下了追杀令,悬红全城,疯狂追索。

    再蹚过一次死生边缘,我的心思复杂难明,对于一些事,我需要时间,积淀澄化。

    我清白未死,五藏钨就有了转圜之机。明日天一亮,即使无尽之爱对无我,掀起讨伐之战,规模或尚能可控。

    往日,我常说,一切从不利己出发的道德呼唤,皆是痴人说梦。

    可这次,许多世人的反应,我耻于定义。他们仿佛一个个被冻僵了的人,深深伤了我的心,或许,他们须要在炙热的战火边,方能缓缓复原。

    那时,断壁残垣上,或许,会凌乱无数鹰啄蚁噬、白骨露野,像是,神的放逐,我的放逐。

    爱人,是一种溢出。

    刻下的我,非常虚弱,失了这种能力,连大成若缺都无暇拥抱,更是无暇,为鹿鱼梦游。

    人生一场生旦净末丑,我鸠摩映云,亦是一名有血有肉的普通女子,有时,我也疲累,想弃之且走。

    没有温柔怀抱,那就揽一瓢烈酒烧喉,邀明月清风、花草虫鸟,对影三人,一醉方休。

    任它时光荏苒、忘朝忘暮,我自成宇宙。

    是风是云是青烟,是山是水是尘土。

    且待我稍事飘忽,一日降落,继续少私寡欲、提灯夜行。

    砰砰,外面响起接连不断的枪响,想来,交手相当激烈。

    不时,十数人来到我的面前,为首之人,身材修长,一身儒服,乍看像个私塾执教的夫子。四十岁许的年纪,相貌堂堂,显得温文儒雅。

    见到我,来人皆泛起尊敬与仰慕之情,为首之人激动抱拳道:“圣女恕我等迟来不敬之罪,无我龌龊,人心薄凉,您受苦了。赤天南得教皇令喻,特来接你归家!”

    山南山北雪忽晴,千里万里月明。

    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

    蓦然间,我双目微红。

    漫长岁月,我鸠摩映云,日长睡起无情思,闲看儿童捉柳花,短短一日,竟然数次桃花乱落红雨,这是我一生从未梦到过的。

    对此,我百感交集。

    我尚未发声,蓦然,外面再次闷哼大作,速度极快,直扑而来,仿佛有个魔神正干脆利落,勾镰屠戮人间。

    短短片刻,闷哼声,直逼病房之外。

    赤天南一行人,急速出房阻击,可转眼,飞弹而回,脑浆迸裂,踏上陌路,飘然羁旅。

    转眼间,来人屹立我病床一尺之地。

    他面目平凡,浑身染满鲜血,然双目精光爆闪,一股宇宙尽可踏其脚下的自负不凡,荡荡昭昭,宛如地狱阎王,又如罗刹魔神,狂霸不可一世。

    他仔仔细细打量着我,半响,突然爆发震耳长笑,意态豪雄道:“鸠摩映云,世间两种罪恶,你笑是一种,而你不笑,那是另一种!”

    而这一刻,我仿佛池塘生巨鳖,溪河育苍龙,目瞪口呆道:“容云鹤!”

    毒蜂后第三当家-怨男莱克汉姆,是一个拥有倒三角形身材的强悍四旬男子。

    他来自天水星,原来是一条美人鱼,有人工鳃,肺部稍小。

    流浪宇宙之后,他的下肢全换上了机械肢,可带蹼的手指,依然清楚彰显,漫长的时间里,他生活在水中的事实。他的一只眼睛跟猫眼差不多,拥有极敏锐的视力,尤其在黑暗和浑浊的水里,可见度极佳;另一只,是机械透视眼,冰冷无情。

    圣钟下,他缓缓立起雄伟身躯,容颜一阵变幻,现出古朴真容,扫了一眼圣庙之顶的古斯塔,冷冷一笑。

    蓦然,一纵而起。

    “古斯塔,神圣之地,我不欲亵渎神灵,将绮梦乖乖奉送,免你无尽之爱一场浩劫!”

    “莱克汉姆,人生只有一种痛苦,实力跟不上你的野心,少造恶孽,迷途知返吧。”

    “冥顽不灵,那就让苦难与你说理,杀!”

    上千人倏地立起,呼啦一声,直冲圣庙。

    风雨中,枪声大作。

    庄严厚重的石质拱廊,应声而倒,猝不及防的圣斗士,一下倒下一片。

    不像单纯的鸠摩映云,在古斯塔眼中,盛名与实力必得相辅相成,一路走来,他早已不再是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草莽书生。

    从任何角度来说,怨男莱克汉姆,绝对是有资格击败他的对手,但想飞快斩杀他古斯塔,绝无可能!

    扫了一眼圣钟,绮梦放置在哪里,世人绝对臆想不到。

    三春白雪归青冢,万里黄河绕黑山。只要撑到教皇归来的那刻,这些不称职的人心驯兽师,就该迎来他们漫长的木鱼孤灯。

    脚踏奇步,似缓似快,一晃避过来剑劈削,随意战甲浮起,掌心一亮,一道刺目激光束,直击莱克汉姆颈胸。

    飞速一侧,莱克汉姆哈哈大笑,自己的每一分威名,那都是无数厮杀下,血与泪的结晶,岂是对方这种依凭战衣能匹敌的。

    抛弃一切招式、气势和策略之道,气势熏灼,紧扑而上。

    “古斯塔,让我莱克汉姆,与你一赌生死一瞬的超强灵觉。”

    疏于厮杀的古斯塔,一下陷入被动。

    蓦然,他身上战甲倏地亮起无数光芒,七彩缤纷的花圃、树木,熙熙攘攘的人群,夹杂在风雨中,令人幻实难分。

    在这绝妙惊人的光电技术中,莱克汉姆差点失了对方影踪。

    正是惊疑不定,整座空中之城,蓦然微微一晃,四十座军事基地内,数十道爆烈火光,冲天而起。

    那璀璨烟火绽放,美丽且壮观,犹如超新星爆炸。

    整座城市的灯火,刹那间崩灭,伸手不见五指,宛如一下跌入暗无天日的地狱。

    漫天风雨顿止,时间,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

    古斯塔目眦欲裂,发出震耳惊呼,“爱神!”

    呼,几道幻影,惊破虚空,一下飞入圣庙不见。

    洛阳城里春光好,洛阳才子他乡老。

    四旬彪悍男子李洛阳,来自洛阳星洛阳城,少年时的他自负才高八斗,后来,渐渐被生活磨平了棱角。

    他慕名来到这座信仰浓厚的圣城,就一次,就这一次,他遇见了一生所爱。为了她,他留在了这座城市。有时,爱人会问他,还想念故土吗?他会笑着说:人生以如此,何必归故家?

    但是刚开始,他并不喜欢这座城,总觉得张口闭口“爱这爱那”,极端别扭且虚伪。

    于是乎,街邻们都不喜欢他,一下,他成了生活的边缘人。

    爱人当时笑着说,把诗和蓝莓酱抹在荞麦面包上,用书隙里的阳光,做件毛坎肩,再往心里装个小孩儿,那时,你就懂得怎么生活了。如果,你真的爱着生活,生活,一定比谁都清楚。

    于是,他尝试着改变,努力淡化“彼”或“此”的色彩,而“彼此”的色彩,真的逐渐开始浓郁。

    后来,他有幸成为西天城圣斗士,再后来,他成了令人尊敬的圣斗士统领,开始日复一日,尽心守护这座美丽城市的安宁。

    再后来,他会笑着和远方的朋友说,自己已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西天星人。

    今夜,他被派来守卫圣庙,那是他这辈子,无尽的荣耀。

    整座圣城蓦然间黑了下来,这黑暗,令人头疼。

    然而,有些理想,只有在黑暗里,才凸显它的伟大。

    这场战斗,会是彰显他的勇猛?亦或荣耀牺牲?

    无思无想。

    铿锵!

    长剑,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