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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出发,鱼龙混杂!

    终于来到了即将出发的当天,武器库再次被打开,被征召的兵员脸上露出期待的颜色。

    这些日子里的训练,靠的都是木棍,终于要摸到真家伙,心里确实有点小兴奋。

    不过其他人的脸上都很平淡,无论是护卫队,还是流匪们都是用兵器的好手,不紧不慢的拿到野猪矛与木盾的标准配置后,就站在外边安静等待。

    至于铠甲,除了护卫队战士外,穿的都是些劣质皮甲,总之,算不上多好,但也勉强能有防护。

    毕竟红叶镇的军事底蕴,也就这一年才开始的。

    更准确的来说,是小哈珀的加入后,有了铁匠铺才慢慢储存的,格罗姆与杜林的到来,速度才稍微快了那么一丝。

    “镇子不富裕,无力置办太多盔甲,好在我早有准备,提前许久就让小哈珀与矮人们加急赶制武器与盾牌了,否则…能否将士兵们全武装上,都很难说了。”

    唐斯看着武器库中的长矛与各种兵刃,眼神里出现了点波动。

    再穷也不能穷了这些即将上战场的战士,什么破伤风附魔的,统统给我杜绝掉。

    至于盔甲,战场上瞬息万变,先凑合着用,若在战场上有了收获,再换也不迟。

    当然了,这个收获指的不是兽人装备,兽人的身形,人类一般很难匹配,但是没人规定,友军的装备不能拿吧。

    就这样,待众人收拾好了装备,拿好了物资,就来到了镇口。

    此时的唐斯骑着高头大马,身着亮丽的全身板甲,将头盔悬在马匹幼方,提着斩剑等候着,还有一柄尘封已久的骑枪立在一旁。

    这匹大马还是不久前,前往科隆城将阿拉克的头颅换成赏金的时候,购买的。

    阿拉克的头可是值钱的很,就这么一颗头就换了整整三十枚金币。

    可听赏金工会的人说,这颗头颅如果是在两三年前,至少值一百枚金币,就算在一年前都能换五十枚。

    唐斯来了兴趣,问了问原因,原来是那位被屠了孩子的贵族,后面一气之下娶了多房妾室,生了好几个孩子,于是在近些年,这位“嗜杀者”的赏金才一降再降。

    知道这个原因的红叶男爵,不由得一阵可惜,旋即拿着金币转了几圈后,斥巨资买了匹高头大马,终于是让骑马贵族名副其实了。

    众人看着高昂的领主大人的风姿,不由得心气都提高不少。

    于是在威尔莫特组织镇民的欢送下,红叶男爵领着七十名士兵踏上了征召之路。

    将是兵的魂,有着领主老爷骑着大马在前,士兵们也算是有了股莫名的气势,至于这种微妙的变化,唐斯是看在眼里的。

    最主要的是,骑砍手册中士气的变化,许久不变的士气,竟在方才那一瞬,来到了88点,士气越高,越难以变动。

    虽然如今带领的不是手册中的核心部队,但士气是肯定提升不少。

    更何况,他还让哈姆领着十四名帝国征召新兵,还有亚格罗领着四名帝国征召猎手呢。

    只是这种精锐的气势并未持续多久,在负重前行的路上,未受过太多训练的流匪与新兵的队伍,很快就散乱了。

    好在恼火的唐斯及时整队,让护卫队站在外侧,才勉强维持住了阵型,让行军速度稳定。

    合着这两天的训练没啥效果,真就是银枪蜡枪头,也就刚开始能看看。

    他很担心,这样的行军速度,一天能达到三十里吗。

    终于,一直走到了长河男爵约定好的地方,实际上,到了之后,唐斯是真有点后悔出发早了。

    说好的联军在此集合呢,现在连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不过好在,有充足的时间让这群还不适应的士兵好好休息。

    一声令下后,众人这才坐在地上,让自己有个舒服的休息姿势。

    这么一直等到了大中午,格瑞丹男爵、福林男爵与陶特男爵的联军终于是在远方来了。

    看着三名骑在大马上,全副武装的男爵老爷,还有身后那群歪七扭八的“士兵”。

    唐斯面带笑容,却暗自摇头。

    一众旗帜倒是绚丽,不过也就这点值得一说了。

    在之前攻打豺狼人营地的时候,他对这些开拓领主的军事实力就不太有信心了,可真看到具体情况,除了苦笑摇头,他没法大声说对方的军队烂吧。

    “唐斯阁下,好久不见!”

    最先开口的是走在前方的长河男爵,因为唐斯经常出手帮助他的缘故,所以他对唐斯的印象非常好,颇有一种老友相见的感觉。

    “好久不见,格瑞丹阁下,还有福林与陶特阁下。”

    唐斯暗叹一口气,催马走上前问候,同时正在休息的红叶镇战士们,被队长哈姆队长立刻命令站直了身子,列好队伍。

    就这么一手,就给对面三个男爵看直了眼睛。

    格瑞丹还好,之前至少见识过红叶镇护卫队的力量,眼前这支部队与之前的护卫队相比,显然是差了一截。

    将精锐留在领地当中,这是很正常的事,稍微想想,这位长河男爵就能明白前因后果,不过看破不说破,一个劲的在旁边直呼精锐。

    实际上,与他手底下那群虾兵蟹将相比,还真是精锐了,那怕是长河镇的主力也未必有对方强。

    “唐斯阁下不愧曾为皇家骑士的戴纳男爵之子,对于训练士卒颇有心得,开拓领不过第四年,竟能拉出如此一支部队,怪不得格瑞丹阁下如此推崇,年少有为,年少有为啊。”

    陶特看着眼前训练有度的部队,更是直接开启了吹捧模式,一双如鹰般的眼神软化下来,很是令唐斯不适。

    相比之下,一旁的福林就好得多,眼神中虽有惊讶,但不至于那么夸张,虽然口中也在吹捧,可就要收敛许多。

    红叶男爵笑眯眯的和众人融入进了互相吹捧当中去。

    走了一段路程后,他发现了一点,这三位男爵都是在帝国外开拓许久,此行征召人数都也差不多,一百五十人左右。

    装备方面有差异,各自部下的战斗力参差不齐。

    以唐斯的眼光看,拥有煤矿的福林男爵,不愧财大气粗,手下装备最齐,战斗力自然是最强的,而格瑞丹男爵次之。

    至于陶特男爵,虽然他看上去一副很不好惹的样子,但手下的质量就有点…难以言说了。

    总之,矮个里面挑高个,唐斯的部队无疑成了这支联军的门面担当。

    就算是队伍都走在最前列,他也算看清了这三位男爵的打算,浑水摸鱼。

    征召一事都不出精锐,但再怎么说不能叫艾略森伯爵给看出来了,拂了对方面子,将军队混在一块儿,精锐有,杂兵也有,也好应付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