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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赡养案开庭(上)

    金秋送爽,十月的国庆长假,让许多人快乐,比如说高东亭、于远,他们悠哉悠哉地享受了几天舒舒服服的日子。可是,有一个人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自从上次,他与卿卿上演了一出双簧戏后,他的梦中人就再也不理他了。他满以为,这出戏后,他俩的关系正式步入正轨,因为梦中人已经开始唤他的名字了。可是,之后他忐忑不安地打了几个电话,次次都是无人接听,他发短信问好,回回总是石沉海底。

    他坚持不懈之后,终于收到了一条回复,没回你的信,是因为你没收回你的钱。

    卿卿的忙是帮成功了,可是却把关给卡死了。从他的角度看来,他觉得被拒绝得毫无理由,不就个打工妹吗,只是长得漂亮了些。另一方面,他又觉得可能有更厉害的竞争对手,或许那些竞争对手并不会像他这样一片赤诚丹心,这一点足以让他心急如焚。美女之所以在情人的眼里是女神,最最重要的或许并不是因为她究竟有多美,而是围猎她的人太多了,让想拥有她的人充满了危机感,一旦危机感没有了,女神也就变成了普通的女人。

    他或许不知道,他的那一出戏已经打草惊蛇,他的梦中人已经十分明白他的意图不仅仅是普通朋友那么简单,无情地把那扇已经打开门缝的门重新合上了。

    这扇门的重启,或许还需要其他的力量。

    放假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可是,案件就像潺潺的流水,结了一批又来一批,像是死循环。

    长假后一天的上午九时,钟定龙的案件在法院的第二法庭开庭了。

    庄严的法庭上悬挂着闪闪的国徽,深褐色的三张法椅前横着一张长长的法桌,显得威严肃穆。在审判区,左右分列着原告与被告的席位,旁边还有一个证人席。审判区外是旁观席,整齐地排列着一排排固定的坐椅。

    古语道:“饿死莫做贼,气死莫告状。”民间中广泛地存在厌讼、惧诉的观念。在老百姓的眼里,坐在法院的被告席上会觉得很没面子,像是犯了错误似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案件涌到法院,与此同时社会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做为司法最后一道防线的法院,作出的越来越多的判决,在执行不力和当事人躲避、逃避执行的情况下,成了无法兑现的纸上权益。老赖越来越多,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权威。不诚信的行为在诉讼中越来越层出不穷。这些都极大地颠覆了传统的古朴的民风。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的声音,审判长高东亭宣布原告钟定龙与被告吴庆雄、钟蕴灵赡养纠纷案开庭。

    没有到法院诉讼过的人,也许不清楚开庭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里就来简单介绍一下法院民事诉讼的程序。

    一般民事诉讼(比如婚姻、借贷、买卖、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等之类的纠纷)的案件法院立案受理后,会移到审判业务庭进行审理。由一个法官审理的,一般是适用了简易程序,正常三个月内一定会结案;由三个以上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是适用了普通程序,正常六个月内会结案。无论哪种程序,一个案件都会有一名承办法官。譬如,刚才的案件就是由高东亭承办,适用了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大部分的民事案件特别是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等纠纷,法院一般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会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就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有的复杂案件,可能要开好几次庭。开庭完,法院对可能调解的案件,还会继续调解,在确定无法调解时,才会判决。判决就是针对原、被告的诉求依法做出裁判,确定当事人承不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不过,也有的案件,在开庭审理的同时,马上就当庭宣判。

    法院一审判决后,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上诉后,由二审法院进行审理并做出终审判决。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的结论就是最终结果。如果对终审判决不服,只能通过再审程序申诉。

    所以,诉讼的程序是漫长的,少则几个月,多的长达数年,真的很磨人。

    开庭时,一般先进行法庭调查,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被告答辩,然后原、被告举证、质证,期间法官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有关问题。接着,进行法庭辩论,即由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事实和适用法律发表观点。然后,由当事人做最后陈述。最后,合议庭进评议后进行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

    高东亭在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合议庭组成人员后,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法庭组成人员有无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要求与案件或双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法庭组成人员回避,这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譬如,一方当事人发现,法庭组成人员的某个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接受另一方当事人的宴请,就可以此为由,申请某个人回避,更换其他人来审理。

    钟定龙等人对此没有提出异议。

    高东亭于是宣布进行法庭调查。

    易剑宣读了起诉状。

    “我方的诉讼请求是:1、判令两被告共同履行对原告的赡养义务,从2012年8月1日起至原告死亡之日止,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2000元;2、两被告支付原告住院治疗费用40000元;3、两被告支付原告从2012年6月21日起至治疗终结时止的医疗费(以实际支出计算)和护理费(护理费每天按150元计算)。”

    易剑刚说完,吴美花在观众席站了起来,愤怒地大声嚷道:“死鬼,你做人还要不要脸,你要自己活得自在,把两个孩子弄得活不下去,你才甘心是不是?”

    高东亭马上制止了吴美花的不当行为。

    高东亭强调道:“请旁听人员遵守法庭规则,如果违反法庭纪律的,本庭将采取逐出法庭措施或依法进行处罚。”

    法庭霎时安静了下来。

    易剑继续陈述道:“事实和理由如下……还有一项事实补充一下,本案审理过程中,钟蕴灵已向原告支付住院医疗费2000元,所以,第二项诉求的医疗费变更为38000元。”

    “下面由被告吴庆雄和钟蕴灵进行答辩。”

    吴庆雄主要陈述道,他在大约虚岁6岁,蕴灵刚学会走路不久,他爸爸妈妈就离婚了,他爸爸就再也没管过家里,而且因为他爸拿走了别人交给他妈做生意的钱,家里欠了许多债,在他们最需要父亲抚养的儿童时期,他爸未尽一点责任,现在年老却要求他们支付大额的赡养费用,他们也要生活,他也有孩子要抚养,没能力付他那么多赡养费。

    另一方面,他妈妈可以证明他自身也有疾病且刚动了手术,结婚还欠了许多债,现在刚开个小店,每月能赚2000元就不错了。所以,如果真要付赡养费每月只能付一点,以后如有能力就再多点,医疗费,只能慢慢想办法,后续的医疗费确实无力承担,让他爸自己想办法。

    高东亭见吴庆雄说完后,钟蕴灵半天不说话,便提醒道:“被告钟蕴灵可以发表答辩意见。”

    钟蕴灵看了一下吴美花,吴美花也看着她,吴美花的示意在蕴灵看来太明白不过了。吴美花昨晚嘱咐的声音不断在钟蕴灵的耳边回响着,蕴灵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阵痛,她迟疑了一会儿道:“我的意见和我哥一样,我们会尽能力尽快偿还医疗费,请法院考虑实际情况和我并没有取得和使用我爸的任何财产的情况,秉公处理。”

    高东亭问道:“你们刚才说,赡养费每月付一点,那具体多少?”

    吴庆雄道:“我们大概付200到300元吧。”

    高东亭根据双方的陈述总结了争议焦点,法庭审理便进入了举证、质证阶段。

    吴庆雄当然不明白什么证据不证据的,来个全盘都不认,不是说不知道,就是说不清楚,没办法确认证据的真实性,他唯一认可的就是钟定林的四万的借条,但他说这钱到底是不是治病了,他不知道。

    蕴灵反正她妈交待好了,她就同意他哥的意见。

    轮到被告举证时,吴庆雄、钟蕴灵当然不知道举证对他们有多重要,他们认为他们说的就是事实。最后在高东亭的一再提醒下,吴庆雄从他妈手上接过了一张纸,说是证人吴美花的证言,其实里面就几句话。

    善良的老百姓其实就是这么朴素,他们不会挖空心思去举一些证据,他们认为他们的陈述就是事实。

    易剑知道下面说的话会引起吴美花的指责,但他觉得他得说。

    “我们认为,吴美花的证言,法庭不应采纳,首先,证人不能参与法庭旁听,可今天证人就在旁听席;第二证人应当亲自出庭作证;第三,证人与被告是母子,有利害关系。质证意见发表完毕。”

    吴美花极力克制自己愤怒的情绪道:“我孩子的事,我最清楚,不信,法官可以去调查,说话大家要凭良心。”

    高东亭只能再一次要求吴美花遵守法庭纪律。高东亭知道,这种案件,一旦处置不当,就会引起更大的矛盾。法庭规则或许有时也需要妥协一下。

    ……

    法庭调查结束后,便到了法庭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