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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你跑得了吗?

    或许是第一次接收到这样“高质量”的文章,这次独眼石人给何不仕详细地列出了整整三十二解决方案。

    可是……

    我就想治个病,竟然这么难吗?

    区区肺炎全天下竟然只有两个人能治,其中一个还在蹲大牢!而且还是换肺这样恐怖的事,现在这个时代有防感染的手段吗?手术有麻药吗?

    还有,这真的不是想让我死吗?

    御医那个就不说了,造化果这玩意儿一听就是宝贝。御医这职位是世袭,而他居然能祖传下来,就足以知他们是宝贝到什么样了。

    积雷山是大周西面的一座连绵山脉,都跑出国外去了。听说常年雷电交加,地面都是黑的。上面还有妖魔居住,专门吃人,他去了那就是送菜。

    大雪山也不差,那里在大周的西北面,同样是国外。上面居住这一群雪怪,听人说实力倒是不高,也就江湖一流的水准。

    但是血厚啊!

    这玩意儿防御力高的离谱,在大雪山中什么神兵利器都伤不了他们。

    但这还不是最难的,野兽到底没有人类的智慧,每年被抓回来当宠物养的雪怪数量也不少。大雪山最恐怖的还是其极端的天气。除了体质特殊的大雪怪,根本无法让任何生物生存。任何棉衣皮袄都只能让人在外围晃悠,一旦靠近内围,沁到骨子里冷风能将人吹成玻璃碴子。

    毫无生机可言!

    而天池就在大雪山的最中央!

    这是让我去死啊!

    何不仕砸吧了一下嘴,不知该说什么。

    继续往下看,姜水水君?

    这丫的可是神!

    他会鸟我?姜水两岸发人逢年过节每次扔进去的贡品可不少,人也比他虔诚多了,可洪水还是照样发,江里面淹死的人也不少。

    皇宫的不死药残片?我连皇宫大门朝哪儿开都不知道!

    还有九叶重楼,这倒在达州境内。可正常重楼才七叶,九叶这是仙葩。而且重楼本身就具有毒性,这九叶重楼更是毒中之毒!梅山以前可是叫没山的,活物全被毒死了,连根草都不长。还是三百年前大周太祖耗费人力才请来了仙人降世,以梅花布阵,这才封住流毒改名梅山的,可现在仍然是一片绝地。

    这真的是按照难度顺序排序的吗?

    为什么我会觉得最后一个才比较靠谱呢?

    难道武陵仙人的陵墓真的比前面那些还要危险?

    带着这样的疑问,何不仕再次书写了一篇聊斋短文,递了过去。

    或许是因为何不仕这次写的是《耳中人》,没头没尾的,石人的回答很简单。

    一张字条:

    “武陵仙人为上古神人后代,功法为巫文所撰,解读之法早已失传。天地大变后,上古修行之法已被此片天地厌弃。想要成功,难上加难。”

    文字不长,但是“难上加难”倒是让何不仕心凉了半截。

    它没有说危险,这本是一件开心的事,但是将前面几个方法的危险程度大约改成修行的困难程度……那可就不开心了!

    冷静了许久,何不仕才平静下来。

    不管怎么说,先把武陵仙人的密藏拿到手才是最重要的,什么都没有在这儿担心个der啊。

    “吼~”

    洞外传来老虎的吼声,橘猫打猎回来了。

    走出洞,何不仕就看见了一只三米多高的大老虎,嘴中叼着一只小鹿,优雅的姿态没有让自己的皮毛沾上一点血迹。

    “很好,很好。”

    何不仕欣慰地看着它。

    说归说,想归想,但是只有结果才能显示成果。

    现在看起来,成果很不错。

    摸了摸它的脑袋,何不仕接过小鹿就准备进行烤制。

    小鹿被咬断了脖子,血流了一路早就流干了,也省得何不仕还要用真气把血逼出去了。

    小刀直接将鹿肉切成肉排,找了一块干净的大青石,削成平板,底下生火,再撒上点精盐,一个铁板烧就做好了。

    看着热气腾腾,美味多汁的肉排,何不仕口水直流,咬一口,汁水四溢,口中爆浆,味美……

    “呕~”

    好他么膻,这味道,就像是抱着邋遢的老山羊直接啃一样。

    “小说里不是说烧烤只要撒上盐,就是美味吗?”

    何不仕看着手里的大肉排,一阵牙酸。想了想,最终还是没有继续下嘴。

    “我要去县城住几天,你在这里守好我的石人,不允许任何人把它带走。”

    把肉排扔给橘猫,看着它一点也不嫌弃膻味,欢喜地在那儿啃着,何不仕转身离开。

    “说起来,现在也用不上这个石人,就留在这里吧!”

    何不仕想到。

    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想办法把自己的病治好,剩下的以后再说,不然就没有以后了。

    ……

    大侠行走江湖,为了保持逼格,不能像是普通人那样背着大包小卷的行李,一步一蹒跚地走着。或者像大家闺秀西那样坐着马车,两耳不闻窗外事——万一被仇家偷袭了连躲都没地方躲。

    要么骑马,要么步行,而且是身材笔直挺直腰板的那种,不然就有可能被安一个什么塞北孤驼、或者西域驼侠之类不甚雅观的称号。

    会骑马的还好,可是混迹于江湖的大侠们能买得起马的很少,大家只能靠着双腿走南闯北,久而久之,几乎每一位出名的大侠都练就出了一双好腿,各个轻功了得。

    身为新晋大侠的何不仕,自然也是如此。

    所谓马踏飞燕,踏雪无痕,也不过如此,并且尤其擅长于千里奔袭,一时半刻之内,他的速度甚至不逊色于一些宝马良驹。

    没办法,虽然头脑中不乏一些扬鞭策马的小技巧,但此马非彼马,想要骑还得一双磨厚了茧子的大腿,他是真不会。

    他可受不了那个苦!

    他还嫩着呢!

    只是……

    要是能重来,我一定要学会骑马!

    何不仕一边逃命,一边后悔莫及。

    头上的斗笠早就已经被风不知道吹到了哪里,身上的衣裳也被风吹得猎猎作响。

    前方,是一望无际的平原,青草萋萋,十分幽寂。

    背后,是一群身穿黑衣的壮士,纵马奔腾,手持长枪劲弩,时不时地就瞄准他屁股准备来一发,十分可怖。

    这丫的,这都追了我半个时辰了,你们不累马还累呢!能不能消停会!

    人的耐力又怎么能跟畜生相提比论呢!看着紧跟在自己身后的一行人,他甚至都不敢开启乾元罡气跑路,因为怕消耗太大直接把自己给跑死。

    终于,一时半刻之内,速度不逊色于宝马良驹的何不仕,在被人追了半个时辰后,给追上了!

    “何不仕,束手就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