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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西蒙

    “一天都没有回应,应该是不来了。”坐在书房里只开着一盏台灯,偏黄的灯光照耀下显得西蒙的脸格外的阴沉。

    “你太急躁了!”

    印在墙上斜长的影子突然扭曲变形,从西蒙的影子里钻出了一个身材修长的巨乳美女。金发赤瞳,穿着一身仿佛丧服的黑色蕾丝连衣裙,苍白的面孔妖艳的仿佛不似凡人。

    她实际上的确不是凡人,而是吸血种里自称血族的长生异族。年幼时的西蒙在一处废墟遇到重伤濒死的她,突然鬼迷心窍用自己的血救下了这名异类——自称血族的女大公,幽夜魔神的巫女,黄昏的吸血姬,卡洛琳娜。

    一身实力巅峰时期据说可以比肩传奇,嗯,据说是这样。在卡洛琳娜最志得意满的时候遇到了那位王国的大将军,罗兰伯爵,被其一剑打落传奇境界。

    在那之后罗兰伯爵因为公务繁忙没有再管卡洛琳娜,但是以罗兰的大弟子威尔海姆为首,一帮想要踩着自己这个曾经的血族传奇上位的小人却落井下石的追杀自己。

    现如今的卡洛琳娜虽然实力不再,但曾经传奇境界的眼力和血族女大公的知识还在,在她的帮助下西蒙才能从边境伯众多的子嗣里脱颖而出。

    回归边境伯家族的西蒙比起以往掌握了更多的资源,虽然继承爵位基本无望,但是在东部边境这一亩三分地,边境伯的名头还是很好使的。

    凭借贵族的特权和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灰色手段,西蒙迅速的积累了大量财富,扩充势力。

    对此边境伯听之任之,每一个非嫡长子的贵族子弟都是这样过来的。嫡长子继承家业,其余子弟在家族的资助下自谋生路,运气好的还能就此封妻荫子创立分家。

    两年前王国突然遭遇邪魔灾祸,灭魔队随之建立。各地偶有听闻遭遇邪魔灾祸的不幸者,但这频率就和在城市里遭遇哥布林一样,理论上不可能,但总有一些倒霉鬼。这种国家大事本与西蒙无关,也就他父亲那种大人物会关心一下。

    机缘巧合之下他得知了约修亚来到东部边境的情报,这位现在在王国的贵族里也算是个名人。罗兰伯爵并没有过多的掩盖约修亚的存在,该知道的都知道了。一位新的无所属的圣剑使,只要成长起来就算达不到罗兰伯爵那种程度,但开创一个新的家族还是可以的。

    暗地里不知道有多少家豪门贵族已经在物色自家的适龄女儿,打算和这位新的圣剑使联姻招其入赘。只不过碍于罗兰伯爵的权势,不敢做的太过火。但也有部分原因是因为这段时间约修亚的生活一直是三点一线,油盐不进,让大多数人无从下手。

    “但既然约修亚离开了王都,远离了罗兰伯爵庇护的羽翼,世界这么大这么危险,出点意外也很正常。”

    “以父亲的身份做不出亲自招揽这种丢脸的事,身为儿子的我自然要代其劳。为家族的势力添砖添瓦这还用得着明说么?”

    “既然是我招揽的,那么自然是我的人,因为我也姓鲍迈斯特。我的势力就是家族的势力,这没毛病。”

    理想很美好,但现实很骨干,计划迈出的第一步就碰了壁。

    “跟着约修亚身边的哪位布洛耶尔家的二公子虽然风评不怎样,但毕竟也是伯爵家嫡出的次子,该有的学识一样都不会落下,贸然出击只会引起警惕。”卡洛琳娜坐在西蒙的怀里,双手环住西蒙在他耳边轻声细语。

    “那要怎么做?现在那帮人油盐不进,除了冒险之外不与外界有过多的接触。”西蒙被卡洛琳娜的挑逗弄得耳红脸燥,当初他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被迷了心智,只想占有她,为了独占和保护卡洛琳娜疯狂的追求权势。

    “单刀直入不是不行,只不过以你的身份对方就算拒绝邀请,最多也就是在社交界风评变差罢了,而哪位布洛耶尔家的二公子根本不会在乎风评这些。”卡洛琳娜没有在乎西蒙乱来的双手,何况更过火的事都做过了。有些血族偏好处女的鲜血,认为那最纯净,她则认为充满强烈情感之人的血最美味。

    “那样的话就是要找一个让对方无法拒绝的理由。”

    “东部边境又不是只有边境伯一家,你忘了南边的哪位了?”

    “你是说弗朗西斯王子?”

    弗朗西斯·霍希,国王的第五位王子,生母是奥王的第三任王后,同时也是现任边境伯的亲妹妹,弗朗西斯王子是边境伯的亲外甥。

    身为大王子的废太子被处死后奥王把最小的八王子册封为太子,其余年长还活着的王子们要么留在王都做个清闲的宫廷贵族夜夜笙歌、醉生梦死,要么就是分封各地自谋生路。

    佛朗西斯王子选择了后者,以王子之尊被册封为伯爵,封地在边境伯领地南边的一块怪物施虐的莽荒之地。在王室和边境伯的资助下开拓领地,建立城市。

    不要奇怪为什么堂堂王子之尊会被册封为伯爵,王子只是身份不是爵位。

    除了太子以外的其余王室子弟在成年后通常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没有封地的法衣系贵族,基本上都会封为公爵然后留在王都由王室财政供养,除了嫡系以外的旁系过不了几代就会因为和王室的关系疏远而归于平凡。

    另一个选择就是作为实封的领地贵族分封各地,不过这时候爵位就没有虚封的法衣贵族那么高了。通常行情就是封个伯爵,除非特别受宠一般都不会分到开发成熟的土地作为封地,大多都是指定一块无主或者争议之地给予法统上的宣称,然后要自己去开拓。

    第一代会很辛苦,就算在开拓过程中死于非命也是常有的事,但好处是只要开拓成功领地就是自己的,不用看王室的嘴脸。

    佛朗西斯西蒙也熟,作为边境伯的亲外甥算起来还是自己的表哥,为了开拓领地的事两家常走动。佛朗西斯身为分封地方的王子,作为王室的分家到了下一代就要改姓,但这一代还是姓霍希。

    如果是他发出的邀请,没几个人能拒绝。

    接下来需要去佛朗西斯王子的府上活动一下吹吹风,让他来做明面上的这把刀。

    至于能否成功?

    这还用的着说么?

    对于一位选择自己开拓事业的王子来说面皮是什么?能换多少兵马粮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