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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协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我一边与异族男子打着哈哈,一边仔细观察周围地形。

    刚才他拎着我是一路奔跑过来的,他奔跑的速度很快,要不是之前我已经吐得连胆汁都毫不吝啬得倒干净了,保准要再吐一次。TNND,比骑马要颠100,不,1000倍。

    看得出来,这处池塘地处偏僻,在我视力所及的范围之内,早已经看不见部落聚集地的影子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茂密的丛林。

    6500万年前的环境就是好啊,到处都是绿色的植被,不管是树还是草,都与我平常看习惯的植物有很大的差异,我很丢人的发现居然根本叫不出它们的名字。

    背包里带的吃食除了密封包装的两只烧鸡以外,其它的统统被霸王龙的胃液污染了,我突然悲哀的发现,在这里,我根本不具备任何野外生存能力,试问一个连植物有没有毒能不能吃都分辨不出来的人,除了被饿死还有别的下场吗?

    额……貌似还有。听着远远传来的恐龙吼叫声,我努力把身形再往水塘里缩了缩。

    TOBEORNOTTOBE,就个太难选择的问题。跟着这个男人先回去部落聚集地,至少性命无忧,再想办法顺便打听打听充能水晶碎片的下落,好处不少,不过缺点就是,鬼知道史前人类是不是一到夜幕降临就变成**,万一我倒霉身陷狼窝,就凭我这小身板,一百个加在一起也不是能徒手举起半只霸王龙的他的对手吧?可是先不论咱能不能顺利从他眼皮子底下逃走,就算能,逃跑之后呢?这时温暖潮湿,除了恐龙外还有些小型动物,更有长得像蚊子,个子却有蜻蜓那么大的不明生物从我眼前一晃而过。等太阳公公下班后,我连个栖身之地都没有,能不能看到明天早上的太阳都成问题。

    好吧,形势比人强,我只能低头。两害相较取其轻,咱还是保命为上吧。

    男人见我久久不上来,估计也是等得烦了,竟然下水直接拎我上岸。对我来说足够淹死的水塘都不能尽没他的全身,还留着个脑袋在上面。

    我竟然还有些庆幸,刚才不是没想过他应该不会游泳,水塘说是水塘,水面却很宽阔,如果我向着他的反方向一直游,说不定能跑掉。现在看来,是我想得太天真了,人家压根没当这是水塘,敢情直接能走来走去的。

    一身湿衣贴在身上,即使是在6500万年前温暖如春的气候条件下,微风吹来带走身上的热量也绝对不是件愉快的事。

    天边的太阳一点点沉下去,前面的男人快速向前走着,是我跑步都有些跟不上的,可他却丝毫没有慢下来的意思,早已经歇了逃跑心思的我只能勉强快速跑动跟随着,生怕跟不上被他甩丢在茫茫树林间喂了恐龙。

    一路跑得还算顺利,不知道是不是史前人类实在彪悍,在他们划出的地盘上出现的恐龙要么成了盘中餐,要么变成坐骑,直到回了部落聚集区,我是一只恐龙都没见着。

    这个时间,应该还不是恐龙要不灭绝的年代吧?怎么种群数量已经下降这么厉害了?

    我去,都什么时候了?我居然还在这关心早已经注定灭亡种族的未来?心要不要这么敞亮?

    终于,在太阳完全落下去之前,我们两个回到了他的家,三间用不知明的干草加树桩搭起来的棚子。

    回来的路上我发现,这个部落占地面积不小,人员众多,不论男女都是一头墨绿色的头发,两米半的身高,女性除了胸部突出外,也跟男人一样彪悍。一路上我就发现三个手里拎着不下百斤重物的女性。

    唯一庆幸的,大约要属这些人身上重点部位都穿着兽皮,没有光着屁股的习惯,免去了我因为看不到不该看的东西而长针眼的担忧。

    男人在部落的地位应该不低,因为他的家位于部落的中心地带,四周被族人包围,他还是唯一一个拥有坐骑的人,再加上刚回来时,他的家门口放着一大堆不知明动物的肉类。

    我跟着男人进了棚子,虽然这里有些过于简陋,但至少比暴露在荒野平原要让我多出安全感。

    男人很明显对我感了兴趣。他提起地上的血淋淋的生肉,徒手撕开,将一份小点的递给我,示意我吃下去。

    显然这些原始人类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教条,男人一屁股席地而坐,抱着他手里那一大份血淋淋的生肉埋头咬下去,囫囵嚼嚼便吞咽下去,发出啧啧的进食声。

    看这吃相,再称他们为人,我真觉得楼下的楼下黄奶奶家养的那条狗要优雅得多。

    我几欲作呕,尤其是那男人吃完几口抬头,发现我没吃时说的话:“女娲族人,你怎么不吃?这是速龙的后腿肉,最有嚼劲,很香的。我可是好心好意将我自己的口粮分给你的。”

    可不可以不要你这份好心好意?呜呜呜,人家在海底人的垃圾场里至少还能吃点熟的,怎么换个地方却变成生的了?下次再换,是不是要直接吃活的?

    我小心翼翼地把手里的肉放到干净一点的草堆上,伸出从背上一直背着的有水光之灾的背包里拿出湿漉漉的烧鸡包装袋,撕开吃了起来。当然不能忘了递一半给对面吃生肉吃得正欢的那位:“你尝尝这个,我的族人都喜欢吃熟的东西。味道很不错的。”

    男人犹豫着伸手接过去,却没立刻就吃,而是看着我先吃,很显然,他不相信他手上有些微微黑红色的东西会比新鲜的生肉更好吃。

    我不再管他,抱着半只烧鸡开始狼吞虎咽。今天先是吐后来又是跑的,这一顿折腾可是把我累惨了,先吃饱了再说。

    男人看我吃得欢,将相将疑地凑上前闻了闻烧鸡,然后,只见他双眼发亮地张口大嚼起来,没一分钟半只烧鸡连鸡骨头都没吐出来。

    果然,看看他那只宠物什么德行就能想像到主人了。两只吃货,都是只吃不吐骨头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