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迷 » 玄幻奇幻 » 女流之辈 » 第三章 借箭

第三章 借箭

    次日,午时已到。

    真是个好时候,最适宜当街砍头。

    公主殿下在御书房支着头打了一宿的瞌睡,等到天色发白乃至日上三竿,徐子卿依然没有回来。

    君世绝负着手在案前兜了两个圈子,做出了两个决定。

    第一,不能再等了。

    第二,等这玩忽职守的小跟班回来,头都给他拧下来!

    她推开门,两侧卫兵下意识双枪交叉,一想到这位的身份,又赶忙缩了回去,面面相觑。

    “殿下,陛下交待过,您不能——”

    君世绝冷冷道:“不能如何?孤要吃小厨房做的牛乳金糕和花角,也是不能?”

    卫兵左手按住右肩,行礼道:“属下马上安排。”

    君世绝哼了一声,哼得卫兵小心肝儿一哆嗦,谁也不知道这位脾气暴烈的公主殿下,若是当真发怒又该如何迁怒?

    当初她身边那个伴读的,谁谁谁家的贵公子来着,被挑中当伴读已经是生平惨事,还三生不幸碰上了这位公主殿下,日常被抽得那叫一个惨哟……

    卫兵刚要走,君世绝又喝住了他:“慢着,告诉厨房,孤要吃荪娘亲手做的点心,旁人端来的一概不要。”

    卫兵大声应是。

    ——然后转头就跑去跟老皇帝说了。

    老皇帝把手里那本折子按在桌上,淡淡说了句:“知道了,照做给她。”

    他低下头又看了一遍折子,笔尖蘸饱朱砂,在末尾的判词上打了一个圈,写下“事起贪墨”,想了想,又补充道:“人也让她想要去的人去。”

    卫兵退下后,老皇帝揉着额角,精神似乎有些不济,自言自语道:“阿棠,小聪明可成不了事。”

    阿棠,武烈公主的乳名。

    他最早是不喜欢的,这个女儿的到来送走了他的父亲和一生中最在意的女人,对于那个襁褓之中先天不足,有一声没一声抽泣的团子,他甚至不愿多看。

    窗外海棠盛开,他就随口给她取了个阿棠的名字,任她野蛮生长、不闻不问,一至如今。

    十五年倥偬而过,他膝下依旧凄凉。

    那个当初先天不足死多活少的女婴,生命力竟异常顽强,不仅活了下来,还这样鲜活张扬,骄傲热烈。

    如果这不是个女孩儿,该多好啊,自己的一切都能名正言顺、毫无保留地交到她手上。

    可惜啊,是个女孩儿。

    他打开了昨天晟城王送的长生金丹——是真的打开,金丹大如雀卵,璀璨非常。

    金丹中间却有一道细细的缝隙,随着极巧妙的用力,被旋成两半,中空的位置,塞着一小卷鹿皮,依稀有字。

    老皇帝深吸一口气。

    那份刚批完的折子,末尾的断词是一句“斩立决,可行株连”,朱笔批复的“事起贪墨”四字鲜红如血,盖住了一角当事人的名字。

    徐言成。

    恰与徐子卿之父,这两日无故缺席早朝的徐掌兵,同名同姓。

    荪娘是位好厨子,公主殿下没少专指了她来做点心吃。

    牛乳金糕颤颤巍巍,花角酥脆,都是她的拿手活计,卫兵打开食盒确认无误,本想拿了送进去,想起来老皇帝的嘱咐,生硬地挥了挥手,示意她亲自端进去。

    荪娘反手扣上房门,君世绝已经脱下外裳,等得有些不耐烦,荪娘与她身量仿佛,厨子之外,还是个易容好手,是公主殿下手底下的得力干将之一。

    这种瞒天过海的事,也不是头一次做了。

    “徐子卿怎么回事,知道吗?”任荪娘掰开花角取出里面藏着的脂粉,在自己脸上涂抹,君世绝闭上眼,漫不经心地问。

    她身为公主,最得意的不是一身好武艺,而是手下的一小队风媒,收集四方情报,睢京城里街头巷尾争相抢购的《睢京月报》,正是出自这支风媒的手笔。

    没人知道《睢京月报》为何屡屡爆出八九不离十的皇室趣闻,还能不被原地封杀。

    究其根底,无非是勇于自黑的公主殿下,安排手下的小跟班撰稿,自个儿负责审稿。

    这背景,除非她爹拉起一支队伍跟她对着干,否则放眼睢明国找不出第二家。

    掌控民间舆论风向的同时,还能稍微赚点小钱,算是她生平得意之作。

    “回殿下,徐府被禁卫军围起来了,守门的嘴严得很,问不出来。”

    君世绝猛地睁开眼,荪娘差点一道眼线划歪,连声告罪。

    “他自己也递不出来消息?”

    荪娘低声道:“子卿传信道,盼得见君,过而能改,最是不负殿下。”

    君世绝眉峰皱起,重又闭上眼,冷冷道:“弄快点。”

    荪娘不敢多言,手掌翻飞,不消片刻将二人妆造完毕,换过衣裳。

    君世绝对着镜子一照,口中道:“两件事,第一,通知小九回来,我另有安排;另一件事,给我查查独孤侍郎长子是个什么货色,尤其是黑料,越仔细越好!”

    她就不信一个路人甲会被老皇帝特意找茬在自己面前提起,今日之困多半拜这位不知道是哪根葱的独孤公子所赐,她先记下了。

    荪娘诚惶诚恐地应是,随后将一盘被掰的七零八落的花角掷在地上,大声道:“御厨房就这样做事?滚出去!”

    声音竟赫然与君世绝相似。

    卫兵开门只看见可怜的厨娘蹲在地上捡拾散落的点心。

    见卫兵未得允许擅自破门而入,公主殿下大发脾气,将人全都赶了出去,那厨娘似乎不堪受辱,掩面夺门而出,食盒都落在地上忘了拿。

    卫兵们再次面面相觑,有那聪明的似乎懂了什么,又不大敢懂。

    众卫兵唯唯诺诺关上房门,自动自觉地忽略了那挨骂的厨娘转身离开时,身手敏捷走路带风的奇怪现象。

    秋日的猎场,动物们争相在这个最后活跃的季节将自己吃得更膘肥体壮,好能熬过漫长的冬季。

    偏巧吧,秋天也是人类最爱收获猎物的季节。

    自负骑射精熟的中年男子一连猎到了三只兔子,脸上殊无半点得色,眼见手下人双手捧着穿心长箭的倒霉兔子,心里不由得冒出来无名火:“这个季节,猎场就这些杂碎,雪豹呢?”

    下属不知道猎场还有没有幸存的雪豹,倒是知道主子专横跋扈,战战兢兢地道:“回……王爷,或许咱们动静大了些,那雪豹狡猾,不肯现身也是有的……”

    那王爷不耐烦道:“废话!”

    捧兔子倒霉蛋蹭地一下就跪下了,低头瞅见手里血肉模糊死不瞑目的兔子,心道也不知道是咱俩谁更倒霉。

    那王爷还要发作,倒是旁边与他并辔而行的青年含笑道:“那雪豹有灵,多半是畏惧三哥勇武神威,只有这些愚昧畜生,还不知道大限已至,尚且不知死活地在三哥面前蹦跶。”

    青年生得清俊隽雅,语言带笑,瞧起来十分可亲,眼角挂着一枚小小泪痣,笑起来别添几分风流。

    那三王爷闻言,脸色稍霁,又若有所思地瞥了一眼兔子,挥挥手道:“都滚远点,别扰了本王与五王的兴致。”

    死里逃生的下属连滚带爬,带头退出十丈远近,知道主子们有话要说,几名护卫不敢靠近,更不敢走远,只得远远将两位王爷护在其中。

    那三王爷不是旁人,正是昨日礼到人未到的晟城王,旁边的秀雅青年则是柰[nài]城王。

    柰城王封地离京不远,早几日已经到了睢京,晟城王却是今日方至。不知为何,这位出了名的跋扈王爷,没有第一时间面圣,反倒是约了柰城王一道,私下在猎场相见。

    柰城王也挥退了自己的随身侍卫,望向自己这位三哥。

    晟城王常年练武,体型健硕,筋骨结实,看外表正是睢明人最喜欢的那种健美,羡慕也羡慕不来。

    柰城王笑道:“三哥久不狩猎,今日一试身手,是不是有些有力无处使的感觉?”

    晟城王将弓箭挂回得胜钩上,冷冷地道:“初回猎场,诸般情势均不知,难免两眼一抹黑,寸步难行。

    “倒是五弟先来一步,这猎场斗鹰走马的情势,必定比做哥哥的清楚多了。”

    柰城王笑容一敛,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双手,这双手养尊处优,洁白细腻,绝无半点瑕适,只在指腹上有一层薄茧,显然是弹奏乐器所致。

    “三哥你瞧,小弟自小不擅骑射之术,在马上能坐得稳当已是不易,更休提拉弓射箭。

    “倒是听说三哥前些日子得了好编钟,怎么送给了德城王?小弟素爱音律,只恨不能一试,遗恨至今。”

    与晟城王出了名的跋扈不同,柰城王是位醉心于音律的风流王爷,精熟多种乐器。

    乐坊司曾有位程姓琴师,爱琴成痴,人称“程疯子”,一日隔墙偶然听到柰城王所奏《阳春白雪》,他不知对方身份,竟翻墙而来,苦苦要求奏乐者加入乐坊司。

    柰城王也不计较,付之一笑,道:“音律一道,在其心,不在其职。”程疯子怔忡片刻,觉得自己拘泥了知音人,由是大哭而去。

    柰城王由此出名,兼之温柔多情,不知是多少睢明女儿的春闺梦里人。

    晟城王盯着柰城王双手片刻,哈地笑出一声,语气有些轻蔑:“柰城乃是礼乐之城,姑且受得起这座编钟,可恰逢多事之秋,纵得了好钟,又如何奏得出盛世之音?”

    这话说得虽轻蔑傲然,柰城王却不以为意,曼声吟道:“思来何事终不忍,牝鸡司晨,天下之势尚三分。昔日英雄成白首,多事逢秋,但看何人敲钟手?”

    当是时,人族的半壁河山,由三大国彼此割裂雄踞,睢明国在其中开国最晚,又恰逢了这么位膝下凉飕飕的皇帝陛下,从哪个角度看,都是顶好捏的软柿子一颗。

    不仅其他两国这样想,睢明国内部高层以此刻会师猎场的两位王爷为首,当然也这样想。

    今上膝下只得一女。

    若让此女顺利当上储君,来日不正是牝鸡司晨,贻笑天下?

    今上是先帝长子,如今正逢五十二岁寿诞,已见白首,可他之下几个兄弟却是年富力强,雄踞一方。

    虽然众亲王无诏不得入京,可私下人情往来,又岂是小小一个闺中少女可比拟的?

    不过,这种野心,总要饰以道貌岸然,讲一个名正言顺。就像兄弟二人的对话一般,句句无关政事,句句直指政事。

    柰城王深知自己闲散,亦知晟城王有非臣之心,只差写在脸上,正乐得坐山观一场虎斗。

    然则火烧到自家门前,柰城王也不得不含蓄表态:你们争吧,我只想弹弹琴吟吟诗,谁爱给人送终就送去吧。

    晟城王沉声道:“五弟是明白人,本王此次秋猎,有心逐鹿,却有一只小小牝鸡碍眼,该不该将之一箭射下?”

    柰城王心中暗骂三王坑人,不露声色瞥了一眼周遭,确定无人听到,这才徐徐道:“牝鸡虽微不足道,三哥却也在昭昭众目之下,这一箭若出,难免成为其他猎手的众矢之的,反倒遂了他们心意。”

    “五弟可有主意,既能杀灭牝鸡,又能全身而退?”

    我要是有好法子,还会跟你在这儿费口舌?柰城王原本颇为提防他这个三哥,不料他竟越说越是露骨,全无半点城府,不愧旁人私下授其“草包王爷”之名。

    装模作样思量了一番,柰城王道:“那只有一个法子——借箭杀人。”

    “猎场偌大,猎手各自藏身其中,谁又能注意到射出那一箭的人的真面目?唯一能查出来的,只有那支杀鸡的箭原本是属于谁的。”

    晟城王阴沉的面容上露出一丝喜色,稍纵即逝,偏过头去不再盯住了柰城王,徐徐放马而行。

    再说起时,他已换了酒色话题:“久不归京,若不赏玩一番,未免辜负。倒不知睢京城中,何处有真绝色,五弟可否教我?”

    柰城王笑道:“三哥知我。红袖招新上了一位花魁,容貌绝丽、精擅瑶琴倒在其次,有趣的是她有个‘冰雪美人’的名号。”

    “哦?”晟城王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又摇了摇头道,“小娘们儿合该柔情似水,若是冻成了冰就未免有些硬邦邦的无趣了……若真是绝色,倒还罢了,可惜世间……”

    柰城王知道他这个三哥脾性,笑着解释道:“三哥这次可会错了意,此冰雪非彼冰雪。”

    晟城王生平好武好酒好色,依次递进,尤以第三好为最,听得柰城王卖关子,果不其然被勾起兴趣,侧头问道:“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