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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大郎、娘、英儿、文福

    不知何时,身前站立一名明显不属于这里的人。

    他是个中年人,沧桑睿智的双眸似乎要将他看穿。

    而中年人身后那些忙碌的畜生也停止了下来。

    他看着其中一人高高举起的砍刀就快要落下,但是却停在了半空中无法下落。

    就像是整个世界都凝固了一般。

    没有风,没有声音,有的只是身前的这个神秘男人。

    神秘中年男人自然就是陆夕朝所降临的项星海,此时他犹如救世主一般降临在这孩童面前,孩童就是离恨天的第一世。

    “这是奉献之爱。”

    陆夕朝语气平淡,伸出手指绽放出一缕微弱光华,消失在离恨天的眉心。

    一股深深的记忆涌上他的心头,所有曾经的一切都已经明了。

    “我是离恨天?”

    “对!我是离恨天!”

    “什么狗屁不通的奉献之爱!”

    “统统都该死!”

    记忆清晰的离恨天并未被这一世父母的奉献所感动,有的只是嗤之以鼻。

    陆夕朝并未说什么,只是摇摇头,眼神中带着一丝怜悯。

    但来的快,去的更快!

    你这样的邪魔,不配拥有怜悯。

    “走吧,这里结束了。”

    “第二世。”

    陆夕朝再次招手,一道灵光自离恨天头顶抽出,消失不见。

    他的眼神再次变得空洞起来,似乎缺少了什么。

    …………

    高耸的古树之上,一个简陋的鸟巢正坐落在枝杈之中。

    鸟巢中正有一枚幼童拳头大小的鸟蛋,鸟蛋周围还散落着几片蛋壳碎片,可能是未能出世就夭折的雏鸟吧。

    破壳声响,鸟蛋破裂开来,露出里边的雏鸟。

    一旁守护的母鸟正紧紧盯着刚刚破壳的雏鸟。

    母鸟是凡鸟,但眼神中却似有情绪酝酿。

    然而此时,却有毒蛇攀树而上。

    不时吐出的蛇信在感知着周围的温度环境。

    不停鸣叫的雏鸟似乎吸引了毒蛇的注意力,毒蛇不顾母鸟在一旁张开翅膀尖利嘶鸣,依旧视若无物的上前。

    虽是凡鸟,但母爱无私伟大。

    它本可以振翅而逃,但却义无反顾上前,以尖利鸟喙硬啄毒蛇。

    但身覆硬鳞的毒蛇却并未受到什么伤害。

    毒蛇似被触怒,蛇头猛然弹出,将母鸟半个身子吞入口中。

    猛烈毒液随之注入,很快,母鸟就不再动弹。

    母鸟,死了。

    毒蛇很快就吞吃完了母鸟,但并未满足,随即瞄准了鸟窝中的雏鸟。

    雏鸟似乎懵懂感知到了危险,但却无能为力。

    只能大声尖叫应对。

    但,这一切终究是徒劳的。

    毒蛇猛然弹身而起,整个蛇躯划出残影。

    雏鸟叫声更大,似乎想要吓跑毒蛇一般。

    但下一瞬间,眼看毒蛇就要将其吞入腹中时,毒蛇停住了。

    毒蛇整个身体停在了半空中,似乎是被按下了暂停键一般,停滞在半空。

    一道身影浮现,陆夕朝再次出现。

    他并未多言,只是指尖光华闪烁,没入雏鸟的头顶消失不见。

    “陆夕朝,你就是想要以这种方法来感化我?”雏鸟竟然张口能言,听声音竟是离恨天。

    “啧啧啧!真稀奇,你竟然不是第一时间将我杀掉,反而妄图感化我这个邪魔。”

    “一个屠杀掩日剑宗等数个宗门的邪魔!”

    陆夕朝并未多发一眼,眼看他仍旧冥顽不灵,随即离开。

    第三世……

    第四世……

    第五世……

    第……

    “没用的,没用的!”

    化身一匹黝黑野马的离恨天,站在陆夕朝的身前,不屑一顾。

    离恨天的身后是狼群正在撕咬的野马群。

    野马群并不大,不过几十只而已。

    他作为一只幼马,整个马群为了让所有幼马活命,负隅顽抗着狼群的袭击,几乎全军覆没。

    野马嘶鸣,血染草原。

    “陆夕朝,即使别人为我付出再多,我也不会被感化!”

    “我是邪魔!”

    “从来只有我去索取,哪里有付出的道理!”

    陆夕朝听到这话,心中似有触动。

    他应该已经想到了新的办法。

    微光浮现,野马再次陷入呆滞。

    …………

    “大郎,路上慢点,早点回来。”满脸皱纹的佝偻老妪面对着一名年轻人说道,浑浊的双眼中满是慈爱。

    “大郎,带上干粮,路上记得歇息一下,要不然累着怎么办。”身旁另有一名年轻妇人也是满含担忧。

    “放心吧,娘,没事的。”

    “英儿,放心吧,和娘在家等我回来!”

    年轻人笑着说完,带上妻子英儿准备的干粮,挑起沉重的担子稳步离开。

    他越走越远,身影逐渐消失。

    在破旧的大门口,刚刚送别的一老一少两名女人满心担忧的回到屋中,忙碌着未做完的活计。

    “过几天就是文福的八岁生日,这孩子整天念叨着要城里黄家巷子口的糖人,还非得要个什么孙猴子模样的。”

    大郎独身一人担着两担沉甸甸的山货,走在蜿蜒崎岖的山路上,心头思绪万千。

    肩膀的担子沉重,但无论如何也止不住他心中的喜悦。

    只要卖掉担子中的山货,就能给年迈的老娘买上一些做好的鞋底,省的天天做鞋底,现在眼神都不好了。

    还有妻子玉儿,记得上次路过城里的胭脂铺,可喜欢那里的胭脂了。

    虽然是最便宜的胭脂,但一盒也要十文钱。

    我的乖乖!

    这胭脂也贼贵了,什么东西做的?

    我要是会做胭脂,赚了大钱,说不定就能带着老娘和英儿,文福搬到城里住了。

    城里有好大夫,平日里请个郎大夫也方便。

    现在老娘年岁大了,老毛病也多了,村子里的赤脚大夫总觉得不靠谱。

    …………

    两三天后,大郎终于到了城里,担子里的山货想来不好卖,但是才刚刚摆摊,就被一富贵人家的管家买走了。

    也不知道那些富贵人家买这山里的下贱东西啥用,反正听那富态管家嘀咕着什么家中小姐要的。

    啧啧啧!

    这富贵人家的小姐还有这种需求?

    果然都是城里人。

    有了钱,大郎买了儿子文福要的孙猴子糖人,买了妻子心心念念的胭脂,买了七八双鞋底,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家。

    这次回去只用了不到两天时间,没了山货拖累,速度快了不少。

    回到家去,家中人收了礼物,各个欢喜。

    虽有些许埋怨乱花钱,也不过是穷人的贫苦日子过习惯了而已。

    看着欣慰的老娘,感动的妻子,欢喜的儿子,大郎觉得东西买的很值。

    真想这种生活就这么过下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