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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背影杀人案(一)

    断开游戏链接,解锁游戏舱,李越从里面坐了起来,伸了个懒腰。

    此刻正是傍晚,窗外夕阳如血……颇为刺眼。

    他努力扭头避开了强烈的阳光。

    李越住在BJ市中心的繁华街道上,建国路221-b,这是BJ城中难得保留的低矮建筑,虽然建筑颇为豪华,但因为这是祖产的原因,所以李越并不担心BJ城昂贵的房租费。

    他的父母则是BJ市公安局已经退休的老领导,借着这层关系,他才能够时不时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警方订单,维持下自己的生活。

    但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全国竟然出乎意料的平静,以至于李越竟然有段时间没有接到订单了。

    之前说过,他是个有着超忆症的私人侦探,现在应该有读者回想起福尔摩斯这样的大侦探了吧。

    但很可惜,他并没有福尔摩斯那般惊天动气的名气。

    虽然他可能真的有着福尔摩斯一般的推理能力,但很可惜,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私人侦探,他只能算得上是小有名气,他的推理很厉害,至今抓了不少嫌犯,警察也愿意和他合作,但因为没有私人侦探证书以及保密的原因,他并没有办法让人知道他的名字。

    靠着帮助警察破案的收入,他在BJ只能够勉强度日,所以他在三天前才去考了私人侦探的许可证书,大概只有这种收入颇丰的工作,才能让他存点钱。

    但是很可惜,考下证书的三天以来,他一件案子也没有接到。

    以至于他现在……挺闲的,或许

    看了看时间,李越发现此刻距离开始游戏的时间只过了不到二十分钟,侦探乐园应用了meta公司最新研发的深度睡眠脑科技,游戏中的时间与现实中的时间流逝速度其实并不一致——根据公司资料来看,两者的时间差应该是60比1,也就是现实中一秒钟对应游戏中的一分钟,现实生活中的24分钟便是游戏里的一整天,甚至如果玩家坚持不下线,他便可以在短短八个小时的睡眠时间中读过游戏中的二十天。

    但这样高强度的网上冲浪,是比较耗费心神,第二天起床时,是一定会让玩家头痛的。

    此刻,李越突然结束游戏,并不是因为他这个千年老宅突然宅不动,得晒晒太阳了,而是因为他即将迎来一个朋友,而这个朋友将带她出去吃饭。

    所以李越想让这个朋友见识到自己不一样的一面,刚才上线不过只是熟悉下游戏环境,并不想太过沉迷。

    “六点二十八了,她应该快到了……”他喃喃自语道。

    根据李越对她的了解,她应该会在两分钟内敲响自家大门。

    “咚……咚……咚”

    敲门声在六点半的时候应点响起,他应声拉开了房门,见到本文的华生博士——余仲玉。

    她是个贤惠而漂亮的姑娘,年方二十七,却仍旧一副少女曼妙的容颜,皮肤如剥壳鸡蛋凝聚秋波,剪水的杏眼上则架着一副颇为古板的黑框眼镜,微卷的黑色长发垂至腰间,此刻正穿着应时的灰白色羽绒大衣,内衬灰色毛线编织衣,脚上则是黑色马丁靴,一副颇为干净利索的打扮。

    但更令李越欢欣雀跃的却是,她手上的东西——她的手上提着一袋足以让李越短时间内不至于饿死的补给品。

    两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从5岁堪堪记事起便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直到现在,足足二十二年的岁月之后,李越与余仲玉的感情非但没有任何褪色,反而却是更加浓烈。

    “你爸的病好些了吗?”李越问道;“因为这场流感,你们应该不好受吧?”

    “对……”余仲玉下意识的答应了一声,接着突然顿住,有些惊讶,但并没有太多反应,她将手中的袋子递了过去,“你有这本事,赶紧去警察局帮人破案吧。听说警察局最近可是很忙呢。”

    她顿了顿,瞧着正在往冰箱里塞面条的李越,问道:“这次你怎么知道的?我明明没有说过一个字呢。”

    “你忘了我的本事了吗?”李越嘿嘿一笑,忍不住卖弄的心情,“你虽然确实一个字都没有说,但从你的站姿和眼神中,我看得出你正在担心一个人。”

    “你怎么不猜我在担心你?”余仲玉翻了个好看的白眼。

    “说句实话,你才是最让我担心的人,明明是个天才,却整天不务正业。”她吐槽着李越,“要不是我隔三差五来看看你,你怕是饿死了吧?”

    “你身上还有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而且不是重症病房使用的那种。”李越选择性的忽略了余仲玉的吐槽,他鼻子抽动着,“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应该是双氧水,而双氧水这种消毒水一般不会用在重症病房——重症病房的消毒一般使用的方法是紫外线,所以我得到一个结论,你家里有人生病了,但不是重病,而是类似于感冒之类的小病。”

    “再结合新闻,我猜是流感。”

    “你怎么不猜是我生病了呢?”

    “你穿着一双三厘米加厚的马丁靴,从你的脚步声来看,这双靴子至少三公斤,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病人穿这样的靴子呢!”

    “那为什么是我的爸爸?”余仲玉神色认真,似乎被李越的推理所完全吸引。

    “你大衣的左肩上有些烟灰,从它的灰烬来看,应该是云烟,可能是芙蓉王,但更有可能是两者的混杂,众所周知,云烟是一种口感比较清淡的东西,但芙蓉王却是云烟中最为辛辣的品牌;这说明烟灰的主人是一个喜欢辛辣香烟,却因为某种原因而不得不选择清淡云烟的老烟鬼……”

    “而能让一个老烟鬼放弃数十年的吸烟爱好的原因中,最普遍也最有可能的便是年龄增长带来的身体原因。”

    “所以我猜他是个老人。”

    他伸手从余仲玉灰黑色的外套上摘下了一缕烟灰,“你身上没有烟味,但从烟灰的位置推测,你当时距离吸烟者的距离应该不超过一米二五,这个距离上,你的肩膀上会有烟灰,却没能沾上烟味的原因,只有一个——抽烟者在看到你的到来的时候,熄灭了烟蒂并将它扔进了一个干燥的杯子里,而且那个杯子应该很浅,否则你身上不会有烟灰的。”

    “世界上能这么惧怕被你看到吸烟的老烟鬼——只能有一个。”李越顿了顿,“那便是伯父了。”

    “对吧。”

    瞧着逐渐目瞪狗呆的余仲玉,他的笑容逐渐灿烂。

    一般人在这种旷世罕有的推理面前,一般都会惊得目瞪口呆,但余仲玉作为本文的华生,她不一样……

    她是目瞪狗呆!

    “卧槽……”

    余仲玉愣了片刻,“你真的挺厉害的……”

    “那是自然。”李越嘿嘿一笑,露出一个腼腆的微笑,“快带我出去吃饭吧!我饿了!”

    余仲玉是个出身富贵的人,家里很有钱,具体有多少其实并不重要,反正她这辈子完全不工作也能过很好的生活了,她性格也很好,温和、善良、没有棱角,没有富二代的尖锐与自以为是,反而为人谦虚忍让,还讲义气。

    喜欢接济兄弟——这也是李越非常喜欢她的原因。

    钱不钱的,无所谓,主要是是想在冰冷的世界中感受下真挚的友谊。

    总之,余仲玉是一个很难挑出毛病的人,和李越这个怪咖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余仲玉是个人人都喜欢的好姑娘,但李越却往往被人视作:喜怒无常、令人害怕的高智力疯子。

    不过世事往往如此神奇,李越和余仲玉竟然成为了本书中的福尔摩斯与华生。

    两个小时的时间飞快过去,余仲玉花了两个小时终于等来了她预定良久的高级餐厅,在举止优雅的服务生的引导下,两人次第入座,尽管两人都是一副工作装,但一时间,餐桌上的气氛竟然有些浪漫、旖旎。

    李越此刻的主要心思却大多花费在了服务生端上来的食物上了,白瓷大盘中的龙虾、扇贝在法国大厨的调教下,体现出了食材应有的鲜美。

    “李越,怎么样?”为了这顿饭,她特意抹上了口红,只是可惜一番颜色给瞎子看了。

    “好吃!”来不及咽下沾满汤汁的龙虾,李越便用叉子叉起了半片扇贝,一副食指大动的样子。

    两人交流几句,互相告知了自己对这段饭的感受,主要是李越对龙虾有多满意之类的话后,就低头继续吃饭了。

    “唉。”抬头看了下眼前的钢铁直男,余仲玉叹息一口,揪起一根头发,缠绕在指尖,心里想到:也不知道这个混蛋什么时候才会进入青春期啊,老娘难道没有那盘龙虾来的有吸引力吗?怎么看都不看我一眼!

    混蛋!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转眼,便又过去了二十分钟,李越一盘龙虾扇贝意面下肚,算是好好犒赏了下自己的五脏庙。

    一旁的余仲玉则盯着窗外的风景,饶有兴致的问道,“你说,对面是不是要求婚了?感觉还挺浪漫的呢!”

    李越随即抬头看向了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