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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十八年以后

    紫烟的解释无疑让我进一步了解僵尸,使我终于找到如何增强自己实力的方法。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几乎每天都按照紫烟的要求练习控制自身的尸气,与此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慢慢地融入了清幽酒吧这个大家庭。

    熟悉之后,我才知道,原来这里除了那几个服务生是人类以外,其余的都是僵尸,而且全部都是红眼僵尸,他们的实力不言而喻,个个都比我强上不知道多少。

    加上我,清幽酒吧大概有六个僵尸,他们大部分都是旱魃一脉,紫烟和轻柔算是最好相处的了,不过其余三个就比较奇葩了。

    三个里面个子高高瘦瘦的家伙叫龙宇,是个帅小伙,整日都是与美女作乐,那些美女实际上就是他圈养的食物,不过即便如此,龙宇却从杀过一人,也没有将谁变成过僵尸,被他吸食鲜血的那些女人,不但毫发无损,而且个个都变得异常的健康,依龙宇的话说,他对那些女人都是真爱,怎么会伤害她们呢。

    不过,后来我从轻柔那里得知,龙宇吸食的那些女人其实都是被迫下海的舞女,龙宇之所以吸食她们的鲜血,其实是帮她们吸食体内的疾病,因为龙宇变成僵尸之前是一位医者。

    其余两个,一个矮胖矮胖的叫宋离,我每次见他,他都是要么在吃东西,要么就是在吃东西的路上,虽然僵尸不需要吃东西,可是宋离对食物却非常的热爱,他的座右铭就是“吃遍天下美食!”

    最后一个,叫邓魂,他的性感非常的孤僻,而且很少和我们交流,他每次出门都会好几天才会回来,不过,听紫烟说,他们五个里面邓魂的实力最强,甚至这邓魂曾经一个人杀上东北妖族核心之地,最后完好无损的又回来,对此,我也半信半疑,东北妖族的实力我还是有所了解,邓魂是很强,可是说他单枪匹马杀上东北妖族核心之地,我是真的非常怀疑。

    不过我又希望这是真的,毕竟我是来这里躲避追杀的,他们几个越强,说明这里越安全不是?

    最开始,我想着努力使自己变强,然后找到转世为人的宋伊,我就待在她的身边隐姓埋名,好好的保护她,本以为只需要几年的时间,那样的话还可以陪着宋伊一起长大。

    可是谁知,这一待就是整整十八年。

    我曾妄想忘却红尘,可红尘之中有佳人等候,我有怎可忘记!

    我从进入酒吧那天开始,就再也没有踏出。

    十八年过去,想必人们都忘却了秦潇之名,如今,我也该出去走走了,看看这方世界变化如何,也可履行前世之约。

    平日里,轻柔他们很少待在酒吧,几乎这里的一切都是我在管理。

    农历七月十五,每到这个时候,街上都很少了店铺开着,因为这天正是鬼节,人们都早早收摊,即便那些每天收入上万的酒吧,也不敢开过夜里十一点。

    然,清幽酒吧是个列外,这里总是夜夜笙歌,无惧于此。

    不过,今年却出了差错。

    夜半十分,整条酒吧街就只有清幽酒吧依旧灯火通明,街道上时不时传来酒吧DJ的声音。

    我与往常那般,独自坐在酒吧一个角落,看着这群疯狂舞动身躯的青年。

    就在凌晨钟声刚刚敲响之时,酒吧柜台上的所有酒瓶全部爆裂,砰砰~

    弥红灯光突然闪烁异常,音响中的音乐也莫名中断,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阴深恐怖哭泣声。

    顿时,所有的人惊慌失措,四散而跑。

    几个服务生跑到我的面前,有些害怕,也有些担忧地问到:“潇哥,这怎么办?”

    看着他们紧张的样子,我不经笑了笑,说到:“可能是电路出问题了,你们今天就先回去吧,剩下的等明天修好电路在来收拾!”

    几人答应的也挺爽快,把工作服脱到一边放着便扬长而去。

    我继续喝着我的酒,没过一会儿,整个酒吧全部都暗了下来。

    此时,我发现似乎有个人影向我靠近。

    “这里可不是你能撒野的地方,不想再死一次,立马离开这里!”

    我可以明显感受到,那人影是个阴魂,虽说现在伸手不见五指,可是挖掘了大部分僵尸实力的我,又岂是曾经的我能比拟的。

    听到我这话,那阴魂停止向我移动。

    看来,它还是怕了。

    我起身,打了个响指,利用尸气将四周的阴气吞噬。

    下一秒,整个酒吧再次灯火通明。

    而在离我不远处,一个全身包着绷带,个子不过一米五左右的人正在不停的哭泣,细看之下,不难发现,他的脚跟是没有触碰到地面的,而且他流出的泪水,在他的脚下形成一个圈,好像有盘子接着一般,跟着他移动而移动,以僵尸的双目,我能发现,他的那些泪水有剧毒,普通人一旦触碰,不死也只有半条命。

    他看着我,指了指一旁的酒,绷带下露出的两个小眼睛透露出哀求之色。

    我无奈摇了摇头,此刻这里早已人去楼空,方正这些酒也开了,于是我对他说到:“喝吧,但仅此一次,如果你再敢像刚刚那般出现,我就将你扔进黄泉之中!”

    他被我的话吓住了,立马对着我不停地磕头,我当时也蒙住了,这家伙怎么这么怂啊?

    “算啦,这里的酒随便喝,只是别被其他人发现!”

    说着,我也懒得和这家伙多说,直接上楼睡觉去了。

    经过他的身边时,他似乎依旧有些害怕,对着我标准的做了一个九十度鞠躬。

    额……

    若不是亲眼见到先前的那些动静是他弄出来,我还真不敢相信。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起床,今天是我决定踏出酒吧的日子,十八年了,此刻的我,心中简直就是五味杂全,很难找得到词语来形容。

    我简单洗漱之后,穿上自己昨夜精挑细选的衣服,就朝楼下走去。

    可这刚到楼下,就看见昨夜满是绷带的那只小鬼烂醉如泥的躺在沙发上,怀里还抱着一个空瓶。

    我走上前去,一巴掌直接拍在他的脸上,把他吓一大跳。

    “把这里收拾完了再走,要是我回来发现还是这么乱,不管你跑到哪里,我都有办法抓你回来!”

    这只是吓唬一下他,他要是偷偷溜走,我上哪找他啊。

    没曾想,这家伙还真信了,一个劲地点头。

    对这个家伙,我是真的无语,为了不影响我的心情,我直接将其忽律,朝外走去。

    当踏出酒吧,阳光照射在我身上的那一刻,久违的温暖立刻席卷全身。

    我漫无目的地四处闲逛,就像乡下刚刚进城的傻小子,看什么都是那么稀奇。

    我虽在成都待了十八年,可却一直是在酒吧,对其它地方根本就不熟悉。

    逛了大半天,我也感觉这样瞎逛不行,于是,我打通了龙宇的电话。

    这家伙,整天带着美女四处跑,肯定对哪里好玩了如指掌。

    “喂,咋了,大中午的打什么电话?”

    听声音龙宇似乎还在躺在温柔乡中。

    “我想出来逛逛,你要是没事儿就带带我呗!”

    本来睡意朦胧的龙宇,听到这话,顿时来了精神:“什么,你小子终于舍得出来了?我就说嘛,这花花世界,不出来逛逛岂不是可惜至极啊!你发个位置给我,我马上就到!”

    挂断电话,我将位置发了过去,没一会儿,龙宇就来了,和他一起的还有轻柔、紫烟和宋离,让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的居然连孤僻的邓魂都来了。

    一见到我,他们的表情各异,但都充斥的难以相信。

    一直不停的在我耳边问东问西,哎,我是真后悔给龙宇打这个电话。

    轻柔紫烟提议去欢乐谷,龙宇和宋离则提议带我去吃遍成都美食,只是邓魂一遍默不作声。

    我绕过几人,对邓魂说到:“你说!”

    邓魂先是一愣,然后淡淡说到:“这附近有一家医院!”

    龙宇等人听后一脸嫌弃,都认为邓魂的提议极差,然而只有我明白他是想给我新鲜的血液。

    一般情况下,只要血液一离开人的体内,其对僵尸蕴含的营养就会不断的流失,这十八年来,我喝的都是从那些混混手中买来的过期血包,营养价值几乎完全丧失,现在,邓魂的提议无疑是对我最诱人的。

    当然,这对龙宇紫烟等人来说完全是多此一举的事情,因为在他们看来,只需找个坏人,血液自取,只要不将其变成僵尸就可以了。

    所以我毅然决然地选着了邓魂的提议,无奈之下,紫烟他们也只好同意。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想方设法的在不使用僵尸力量的前提下,拿到最新鲜的血液。

    虽然看上去很无聊,可是对我们来说,却是一个极为有趣的事情,我们在成人的世界沉寂了太久,早已忘却了而是的天真,今天既是我的重生,也是龙宇紫烟他们新的起点,因为从今天起,我们成为了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