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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到哥谭(番外1)

    “路明非!你还不滚去睡觉!”婶婶那略带尖锐的咆哮声顺着卧室门的缝隙传入客厅内,而此时的路明非已经早早换上了睡衣累倒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

    “妈,是我。”看着如同死狗一般躺在沙发上的堂哥,路明泽忍不住出声道。

    “是明泽啊,不要玩电脑玩太晚哦,早点上床睡觉知道吗?”婶婶的嗓音瞬间变得温柔起来,但路明非毫不在意,他只想睡觉。

    今天是帮那个辱骂他的同学做值日的最后一天,在被班主任刁难着拖了五遍地面后,路明非才被那个胖女人放过。

    对于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孩子来说,提着满满一桶水来回爬四层楼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叔叔婶婶不会为了他而冒犯到一个关系很硬的家长,不值得,也没有必要。

    毕竟一个巴掌也拍不响,不是吗?只不过帮人家做一个星期的值日,这很困难吗?

    迷迷糊糊间,路明非又想到前几天路明泽和他的说的话。

    “路明非,听我妈说你爸妈不要你了。”

    “如果他们不寄钱回来的话,你马上就要被赶出去了。”

    “路明非……”

    是啊,他路明非就是一个没人要的小孩,虽然他的父母年轻有为,是国外大学的毕业的知名考古学家,但这又和他有什么关系呢?

    他甚至不能和堂弟睡在一间卧室内,只能睡在客厅的沙发上,还要忍受着小胖子敲动键盘所发出的噪音。

    但路明非实在是太累了,一不留神,他就进入了梦乡。

    ……

    刺耳的噪音将路明非吵醒,他茫然的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身下柔软的沙发变成了冰冷坚硬的地砖,眼前是一堵红砖墙,墙砖间的缝隙被凝固的污垢填满。

    路明非挣扎着想要起身,但身后滑腻的砖块和积蓄着污水的地面让他整个人后仰倒在地上。

    厚重的铅云笼罩着整片天空,不远处高楼角落蹲着某种雕塑,带着淡淡酸味的雨水从天而降,滴落尽路明非的口中。后脑勺传来的疼痛使他稍微清醒了一些,此刻路明非的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我终于被婶婶赶出家门了?

    路明非小心翼翼地爬起身,逐渐恢复的理智让他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为何不远处的街道上来来回回的都是些穿着复古服装的白人?他被卖到国外来了?

    未知的恐惧瞬间从心底迸发,路明非艰难地脉动脚步走向巷口,他心底还存着一点希望,或许是这附近有什么活动,有很多外国人来参加呢?比如暴雪嘉年华什么的。

    但当路明非终于走出巷口,他心底的希望被彻底粉碎,街道上无处不在的英文标识和放眼望去非黑即白的人种都在告诉他一件事——他已经不在原来的城市,甚至有可能并不在原来的世界。

    一辆破旧的白色轿车从路明非面前驶过,激起一潭污水将他正面的衣服也全都打湿,他就像是一只泡了水的猴子,湿透的衣服紧紧贴在他瘦弱的身体上,感受不到任何的温暖。

    路过的人都会将目光从路明非身上扫过一遍,接着下意识地摇了摇头,这个场景他们太熟悉了,爱赌的爸,狠心的妈,破碎的家庭和无助的他。

    像路明非这样瘦小的黄皮猴子,往往都会被某个黑帮给抓去割掉有用的器官然后丢进下水道里,这座城市的下水道并不拥挤,宽敞的让人安心。

    不知哪来的勇气和力气,路明非迈起步子埋头朝着一个方向跑去,那个阴暗狭窄的巷子离他越来越远。如果他能够好好观察那条巷子的话一定会看到巷口有一块生锈了的金属铭牌被污垢遮挡住,上面写着“犯罪巷”。

    路明非每一步激起的水声就像是一声声癫狂的大笑,这座城市准备用它独有的方式来迎接这位外乡人的到来。

    忘了告诉大家,这座城市的名字叫做——哥谭,全美最宜居的城市,它是一座天堂,一座只属于罪犯和疯子的天堂。

    而我们的路明非的小朋友,哦不,在他被逼着给那个肥头大耳的小畜生做值日的时候,路明非在心里已经变成了大朋友了,大朋友不需要安慰,因为他已经认识到这个世界远比他想象的要更加不公平。

    “到,到底,发生了什么!”路明非的肺如同两扇全力收缩的鼓风机一般,拼命地鼓动着,只为了给这具小小的身体充足的氧气。

    陌生的环境,不通的语言,让路明非感到久违的恐惧,上一次他产生这种情绪还是在小学,那个时候他由于体育课上开小差,被体育老师惩罚似地指派他参加那场五千米长跑比赛。

    当时他的妈妈乔薇尼女士是这么和他说道:“不就跑步吗?谁怕谁啊!从今天开始每天早起一小时,老妈带着你练。”

    他就怀揣着自己可能会跑死在跑道上和被同学们笑死的恐惧,开始了魔鬼训练。

    而这段故事的最后,虽然路明非宛如一匹黑马一般杀出重围打乱了比赛节奏,虽然没有获得第一名,但是那天,他的妈妈乔薇尼像是狮子王里的狒狒长老,用她纤细的手臂将年幼的狮子王路明非高高举起,当时的他真有那么一刻觉得自己真的是“thekingoftheworld”。

    所以当恐惧再次袭来的时候,路明非开始下意识地奔跑起来,但直到现在他停下脚步之后,他终于发现这一次他所处的位置也不是那条还算干净的跑道,而是肮脏潮湿的借到,这一次奔跑的终点没有如女侠一般叉着腰站在终点的妈妈,而是一位腰快要比油桶还要粗的黑人大哥,也许是大叔。

    这个黑人也发现了如瘦猴般穿着睡衣的路明非,他这一身稀奇地打扮可不像是贫民区出身的孩子,黑人舔了舔嘴唇,朝着路明非走来。

    路明非对上黑人那像是要吃掉他的眼神,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

    “g...getawayfromtheboy,sunofbeach!”路口处突然传来了一句颤颤巍巍地话语,只见一个穿着廉价西装,发现乱糟糟的中年白人站在路口,手里握着一把小手枪,枪口对准那个企图对路明非动手的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