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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追你

    此后的三个月里,阮瑟都很忙。

    她回公司的时候老板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我们这一行就是这样,秋风秋雨愁煞人,秋天接大活儿。

    阮瑟对此没什么异议,她不知道公司里到底有几个杀手,但老板总对她说她是最好的那个,所以理所当然地分给她大活儿。

    目标分散在世界各地,于是她也世界各地地飞,一座城到另一座城。

    她从学生时代对交通工具的恐惧仍然深入骨髓,她同样害怕飞机。有时躺在座位上,戴着眼罩做梦,梦得千奇百怪——飞机齿轮坏了,没油了,或是撞上了山还是鸟,结局始终如一地从空中坠落,落到一半燃烧着劈成两半,带着她和所有乘客一起摔成肉泥。

    她惊醒,听到空姐温声软语地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然后摇头,醒来,看着舷窗外的天空一点一点地亮起。

    通常这种因恐惧而带来的阴霾要持续很多天,但这次快速地被一个神经病消散了。

    ——她遇到了江灼雪。

    第一单要杀的男人定居在纽约,在伪装成快递员的阮瑟动手前,旁边突然冒出来一个牛仔打扮的男人,一枪将目标爆了头。

    神经病给自己贴了一圈络腮胡,开完枪后还将枪口移到自己嘴边吹了一口,才跟阮瑟笑,说,“好巧,你也在这儿。”

    还不等阮瑟质疑,他便无辜地摊开双手:“我在纽约度假,听说你在出差,就来看看你。”

    阮瑟看了看地上的目标,又看了看眼前的男人,略一点头,“挺好,从哪儿买的我的消息?”

    “你们公司。”江灼雪坦诚,“我花了很多钱的。”

    阮瑟长叹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好好享受你的假期,少管闲事,不要再跟着我。”

    她说完转身便走,再没有理会身后男人一句话。

    第二单在巴黎,阮瑟本打算在目标下班时动手,可她在她动手前一个小时,忽然听到了一声枪响。

    杀手的直觉让她快速做出放弃行动的决定,正当她扔掉假发和大衣撤出那栋大楼时,突然一个背着小提琴的卖艺者跳到了她面前。

    “Bonjour.”那人摘下了墨镜,见了鬼的,又是江灼雪。

    阮瑟后槽牙都快咬碎了,强忍着咽下那一口惊怒,压着嗓子问,“怎么又是你?”

    江灼雪似乎早就预料到她会这样问,娴熟地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张票根,“别误会,我不是跟踪狂,只是我的行程恰巧到了巴黎,想跟你打个招呼。”

    阮瑟拽着他的领带将他薅进一旁的小巷,“我说了,别再跟着我,你听不懂吗?”

    江灼雪笑着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姿态,“知道了知道了。”

    阮瑟一把摘下他顶在额头上的墨镜甩在地上,“你最好是真知道了。”

    然而五天后,他们又在一座美国西海岸的小城里重逢。

    江灼雪脚踩在目标头上对她说,“Surprise!几天没见你想我了吗。”而阮瑟终于忍无可忍,一拳打在了他挺括的鼻梁上。

    “目标要活的!有人要买他去当人质!”她在盛怒之下,对着江灼雪胸口又是一拳,“你到底要干什么?”

    江灼雪被她一拳打得退后了几步,靠在一旁的克莱斯勒敞篷车上,捂着自己的脸,倒也不生气,还是笑。

    “你看不出来吗?”他摸摸自己的鼻尖,“我表现得很明显了吧?我在追你。”

    ……

    学生时代里,不是没有男生对阮瑟表过白,可那时候她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一门心思近乎都放在书本上。

    时过境迁,再次从别人口中听到这样的话,她不自觉地追问了一句,“为什么?”

    而后阮瑟近乎下意识地往后挪了挪,双手抱怀,皱着眉补充,“我们一共见了不过几面。”

    “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她后撤,江灼雪便上前,嘴角扬起如一轮弯月,“我喜欢你,喜欢杀人的你,也喜欢在我面前的你。你说你只相信自己的刀,那么我就来做你的刀。”

    阮瑟不自觉地捻了捻手指,她发了疯地想点一支烟,“你太自大了,这样很容易死。”

    “没关系。”十几秒后他评价道,“能死在你手上,算我死得其所。”

    阮瑟逃也似的定了最早班的飞机回了国。

    她头一回没有在高空中体会到那种如坠云端的窒息感,她直勾勾地盯着舷窗外刺目的太阳,晃得眼睛痛了也不停。

    透明的舷窗上印着她淡淡的影,她只觉得心里空空如也,只被阳光填满,却没能看见自己略微翘起的嘴角。

    ……

    爱是什么?

    阮瑟在深夜里辗转反侧,睡不着,索性打开灯,坐到书桌旁边思考这个问题。

    她在纸上画了一个圆代表自己,又画了一个方块代表江灼雪。她在方块下列了两条线,一条写优点:长得好看,虽然脑子不好使但很能打,似乎很有钱;一条写缺点:神经病,虽然有实力但是过于自大,不知底细。

    而轮到她自己,她在纸上的圆圈下同样划了两条线,可什么都写不出,最后把两条线全都划去,只画下了两个图案——一辆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家用轿车,一张带着输液架的床。

    这个简单的举动似乎用尽了她周身的力气,她恍然大悟,如梦初醒,将整张纸团成一团,扔进了垃圾堆。

    这一夜她没能睡好,第二天去公司述职时顶了两个很大的黑眼圈。

    老板看到她进来时似乎欲言又止,想了半天才憋出一句,“年轻人要懂节制。”

    阮瑟将包里的文件拍在桌子上,“你把我的行踪卖给他?”

    “他想追你,又不是想杀你。”男人无辜地耸了耸肩,“而且他开的价就跟杀你一样高,怎么,没答应他?”

    阮瑟的目光投在窗外,摇了摇头,“没有。”

    “没答应就好。”老板略一点头,“干我们这行的,感情太充沛不是好事,哪怕真要找个人混日子,也不能找同行。比如现在——”

    他将一份文件从桌上滑到阮瑟那一边,“有人来下单杀他,酬劳丰厚,我觉得你很合适,接吗?”

    阮瑟沉默着接过那份文件,看也不看就塞进了包里,然后略略地点了一下头。

    她没有不接的理由。

    这是一份毫无难度的任务,她不需要踩点,不需要假身份,不需要太多的布置,只需要她拿出手机,将江灼雪约进一条随便什么小巷,抽出短刀,就像杀死她之前的所有目标一样。

    “我想见你。”她的手指落在屏幕上时无意识地痉挛,就像她第一天杀人的那样,但她没有犹豫。信息在光纤中传递的速度以微秒为单位,不到两分钟后,手机上传来了江灼雪的回复:“好,去哪里?”

    “明珠塔。”

    阮瑟敲下这三个字,发送,而后关闭手机荧幕,将自己整个人砸在床榻上。

    他们在哪里相见,就在哪里诀别,她做好了迎接一切的准备——

    杀了他,将一切可能与不可能的,开口的与未开口的,理解的与不理解的,都斩断在萌芽中。

    ……

    明珠塔仍然是那座明珠塔,天台仍然是那个天台——站在那广阔无垠的平层上,俯视整座城,看无数年轻人争先恐后地涌来,逃离家乡,带着钱袋与稚嫩的年华争先恐后地投身进这座熔炉,来学习,来工作;来偷情,来争辩;来杀人,来死去。

    连人都是同样的人,事都是同样的事,阮瑟上一次来时为杀人,这次同样。只她来得比约定的时间要早半个小时,平层上空无一人,她做好一切准备后握着空中花园镀金的栏杆向下望,忽然发觉整座城市永远在不知疲倦地燃烧,而她则要在这炉中干涸龟裂,就将化为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