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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再回狩猎地(二)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尤金·伯纳尔在这三天里几乎没有和安格斯讲过一句话,他只是负责提供他的打火机,用来做饭。

    安格斯在离开之前已经给埃莉卡留下了纸条,上面有讲尤金·伯纳尔的事情。所以离开一段时间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让埃莉卡知情就好。

    离冒险队死亡的地点越来越近,安格斯握住砍刀,慢慢靠近那片密林中的空地。

    经过一番仔细观察,确定和上次的变化不大,安格斯才慢慢逼近了丽莲的死亡位置。

    那两条腿早已不在原来的位置,其中一条距离之前相差5、6米,另外一条腿,不知所踪。

    丽莲的那条腿已经高度腐败了,恶臭无比。

    尤金·伯纳尔看到那条腿,悲从心起,他缓缓的闭上了眼睛,强忍着不去看。

    时间过了很久,安格斯感觉时间太长会有危险,于是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只见尤金·伯纳尔用力挣开安格斯的手,“我妹妹的另一条腿呢?”

    丽莲的腿虽然高度腐败,但从骨头的开裂程度和断裂痕迹来看,丽莲确实是死于某种野兽之口。

    “情况就是这样,丽莲的另一条腿,应该很难找到了。”

    “我们之前说好了,你找到她剩下的遗体,我给你药剂。但是这剩下的遗体可不全,你得把另外的腿也带回来!”尤金·伯纳尔的双目发红,有些发狂的迹象。

    安格斯摇了摇头。他这样的说法太过苛刻。

    “天知道另外一条腿在什么地方?”

    “你找到,我给你药剂。你找不到,那就什么都没有!”尤金·伯纳尔的态度很坚决。

    安格斯把砍刀抽了出来,一边用擦拭一边问道:“好,那在我开始寻找前,我要问一问你,还有没有别的要求?”

    “没有,唯一的条件就是那条腿。你只要找到,我就会给你药剂。”

    安格斯也不想再跟这家伙浪费口水,尤金·伯纳尔多半已经因为妹妹的惨死而神志不清了。

    “那我就开始检查,我还是会帮你尝试的。毕竟这种事情,还是交给猎人来比较合适。”

    调查讲究次序,要先从早已干涸的血迹处查起,最后扩展到周边。因为粗心大而意失去线索,那便不是好猎人。

    安格斯很快就发现了异样,地面上有一道拖动的痕迹,一路笔直向前。

    如果是大一点的动物,比如狼一类的食肉动物。应该都是有足够的力气叼起来的,不会在地面上留下这种拖曳的痕迹。

    而且这次动物还会把足迹给暴露出来,如果是安格斯这样经验丰富的猎人,只需要一眼就能辨认出是什么动物把丽莲的腿叼走了。

    “应该是小动物。”

    小动物的体重轻,脚印浅,因此足迹很容易被破坏掉。想要找出是什么小动物拖走了腿,还不好分辨出来。

    不过安格斯也不担心,他只要跟着拖曳的痕迹走,就能找到它的巢穴。

    跟着地上时断时续的痕迹走了将近40分钟,安格斯不敢松懈,长长的砍刀一直握在手里。

    用砍刀防身而不是手臂,这一点安格斯早有打算。因为手臂的能力虽然好用,但是缺点也非常明显。

    如果储存的“红”被手臂耗尽,又不能即使补充,那安格斯最大的优势——自愈,将会失去。

    他现在能够凭借着自身的能力和3阶的炼金术士周旋,很大一部分就是凭借着自愈。

    当然,每次使用红色的手臂,安格斯的衣服都会烂掉一条袖子。那本来的衣服就不能穿了,安格斯的经济状况基本上是蹭吃蹭喝的样子,根本没那么多钱换衣服!

    安格斯走到了一条河边,失去了拖曳的痕迹。

    可这时,却出现了诡异的事情!

    河边竟然建立着一座木屋,院子后面是一片小农田。金黄的麦穗颗粒饱满,压的麦秆都弯了腰。

    大门前面的架子构成了一条走廊,葡萄藤在上面蜿蜒缠绕,将阳光都遮挡起来。

    紫色的葡萄圆一串串挂在上面,每一颗都好像要涨开。

    这是幻象吗?

    薄暮山脉深处200多公里的位置,到处是魔物厮杀的痕迹和惨烈的景象。但这条小河边竟然有一座房子!

    安格斯一瞬间想了很多,他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某些专门研究死灵法术的魔法师隐居在此。死灵法术是有悖自然规则的,利用死者来进行法术,往往会招致诅咒,导致厄运缠身或者寿命减少。

    死灵法师到哪里都不会受欢迎。因为他们当中很大一部分不是人类,而是保留了灵魂和意识的亡灵。

    变成了亡灵,自然也就不存在寿命一回事了。当然,这种躲避诅咒的方式太过极端,有点舍本逐末。

    安格斯还是决定上前敲门询问一番,能种植麦子和葡萄,那就说明此人还是可以享受这些东西的,至少房主人还可以聊食物。

    笃笃笃!

    屋子里响起一阵脚步声,随后单扇的木门被推开。

    “谁?”

    开门的是一个女人,她黑色的头发微微弯曲,沿着耳垂后向下延伸下去,正好超过肩胛骨。绿色的眼睛好似一块宝石,正在打量着来客。饱满的嘴唇衬托出下巴的小巧玲珑。

    小麦色的肌肤让她显示出生命的活力。那姣好的身材,即使是穿着亚麻布纺织的宽大衣物,也不能遮盖身形。

    美丽。

    安格斯想不出什么更好的词来形容。

    他记得埃莉卡英姿飒爽,也记得丽莲那样可爱活泼。但没有哪一个能带给他这样强烈的印象,他感觉仅仅一瞬间,就记住了所有的细节。

    比他生平所见的任何女人都要印象强烈。

    “请问你是谁?有何贵干?”

    女人柔和的声音把他飘飞的灵魂拉回现实。

    “呃……,我……。你的小麦长得不错,是你种的吗?”安格斯有些不自然地挠了挠后脑勺。

    “名字?”女人的脑袋微微偏转。

    “哦!我叫安格斯.多恩。”安格斯笑了笑,露出一排门牙。

    “我不喜欢有客人来访。如你所见,我隐居在此。距离最近的亚德城也有很远的距离。”女人绿色的眼睛有些不安地打量着安格斯。

    “我并不是……呃……并不是有意来这里。我是在帮一位……一位朋友!对,一位朋友!我和他有个约定。我们……,不,我在帮他找东西。”

    “噗嗤!”女人笑了。“要不进来慢慢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