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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微光效应

    一天的结束是从晚饭时打卡的。

    今晚是个难得的阴天,一下午没有像昨天一样呗烈日暴晒,同学们都很舒服,还有那热烈而温情的拉歌插曲。阴天小雨后,风不凉,人情愈。一晌贪欢,青春风貌,歌短情长。诸多年后,这成了这07届育德中学生自开学以来,第一个有集体回忆的画面。

    同宿舍的蒋帅在晚饭铃声响后,主动找到了吴程,对吴程表现出异于往常的亲腻。蒋帅这个人嘛,说起来,个子高高的,长得帅帅的,浓密而有型的眉毛,大大的鼻子,很深的眼窝,眼睛就像宝石般,总是闪闪亮亮的发光,人群中,辨识度极高。被小学同学叫蒋委员长,还是因为他天资聪颖,属于那种半天才型的。

    九班班主任李战熙是个惜才的人,第一天入学,自我介绍自己是十班数学老师的时候,就提点了一下蒋帅,甚至毫不客气地说:“蒋帅以后是咱们班的数学课代表。”

    人群中有人小声嘟囔,“凭啥,我数学也考了满分。”

    “凭他如此懒,还能小学六年,数学全部满分。你们,谁能做到!”李战熙顿了顿,“蒋帅你呀,要是勤奋点,这年级第一肯定是你。说不准,说不准……好了,数学课代表就此决定是你了。”

    当时吴程特别注意了一下蒋帅这个人,倒不是因为李战熙老师说的从小数学满分这件事,而是因为李战熙老师咽下去,没表明的那个人名,吴程猜到,多半是大哥吴泷。本来他对蒋帅这个人还有点期待,毕竟能让李战熙老师觉得可能赶上吴泷。

    但是吧,现实就像李战熙老师说的一样,假如蒋帅勤奋。

    蒋帅走路很快,吴程一开始以为是他长手长脚的优势,直到这人在宿舍,永远是能躺着绝不坐着。吃饭、上厕所都要节约时间,他要极大的保证自己舒服的状态。如果说肖逍为了第一次寄宿制学校,准备11双袜子,是一种懒得代表,不想洗,一天一换,吴程还能理解。蒋帅的吗,已经超出正常人范畴,就带了一双,偏偏赶得今天是个雨天,昨晚洗的袜子都没有干。可是蒋帅光着脚就穿上了鞋子,下铺的许少铎见状问他,他摸了摸那双袜子,“这不没干吗?”,“你没多带几双袜子吗?”,“没有,太重了,会增加背包负重。”,一时间,听到这句话的人,都惊呆下巴,沉默不语。就连写名字,也只写一个“帅”字,多一个“蒋”字都不写,十班也有人叫帅的,问他不怕重名发错作业啥的?他打个哈欠,“这十班奥,比我帅的没我懒,比我懒的没我帅!”很少有人,12、3岁就把自己看透了,蒋帅算是一个。

    可今天,不一样,蒋帅的主动亲近,吴程很意外。吴程自认为自己跟他这三年不会有什么过节,也不会有什么交集。

    蒋帅一路护着吴程走进一食堂,还一个劲儿介绍一食堂的伙食多么多么好,吴程始终猜不透蒋帅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自己不过就是个舍友,认识不过几天的同学而已。

    蒋帅一眨眼的功夫,刷卡买了一盘家常菜西红柿炒鸡蛋,一盘土豆辣椒炒肉,让吴程只打份主食就行了,这顿饭,蒋帅居然要请吴程。

    吴程有点诚惶诚恐,推脱了几次,吴程见此时的蒋帅吧,虽然印象中就是个懒蛋,可是不得不说,现在的态度是很真诚、热情的,最后还是拗不过蒋帅的执着与好意,俩人一边吃,一边说。

    “帅哥,今天这是怎么了?为什么请我吃饭。”吴程把心中的疑窦问了出来。

    “哎呀,没啥,这不,一个班又是一个宿舍的,多接触接触,加深一下印象。”蒋帅笑呵呵地说。

    虽然这句话,说的也没毛病。但是,吴程还是说出了那句犹豫要不要继续问的话,“为什么是我?”

    “哪那么多为什么。请你吃饭还不好,要是有人白请我吃饭,我高兴还来不及,你就别疑神疑鬼了,这一食堂的伙食可是比二食堂要好的很哩。”蒋帅这样说着,想借吃饭的正事打消吴程的疑虑。

    吴程可能是继承了母亲古英的脾气性格,觉得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一定是有原因的,哪有平白无故,突然地要改变人际关系。

    蒋帅见到吴程虽然一边在吃饭,神情可是一点都不轻松。筷子夹菜,都显得漫不经心,人在这,魂儿不知道去哪了。

    人就是这样,会本能地逃避最根本的问题,直到不得不面对。

    蒋帅终于说出了如此亲近吴程的原因,“喂,我说你也别再小心了,我也直说吧。我喜欢周杰伦,你唱的《蜗牛》很好听。我是真的喜欢,想跟你交朋友。”

    “原来是这样,你喜欢周杰伦呀。”

    “你不喜欢吗?”

    “当然喜欢喽,不过,我更喜欢这首歌。”

    蒋帅一把搂过吴程,“只要你喜欢周杰伦,那我们就是朋友!”一边说着,一边笑着拿起饭碗,重重地碰了吴程的饭碗。

    吴程没想到,一首歌,居然有如此魔力,自己在这个育德中学,有了第一个朋友。

    他没想到的还有很多。

    正如,他吃完饭,回到教室座位上,课桌里,居然有一个信封,他左顾右盼,像是寻思谁在恶作剧。他再次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确定没人注意自己的时候,双手有些微微抖动,很谨慎地打开了,里面的信纸很一般,字也一般。

    唯独纸上字的内容,很不一般——

    “我不了解你,它封闭又透明;

    只是我内心有种直觉,让我固执认为,

    你眼里的语言胜过一切玫瑰,

    你的歌声里有凡人追寻的彩虹!”

    吴程在心里,念了几遍,想忘记,很难

    了。吴程仔细推敲好几次,会是谁呢?对方又有什么意图。可是吧,自己只是个中学生,又不是夏洛克,他带着疑惑与试探等着前桌的金云回来。

    金云很生气地说:“你这小傻子,该不会以为是我吧!”

    “嗯,嗯(én),不是吗?”吴程歪过头去,嘴也歪歪斜斜,眼睛挪走,不敢直视怒发冲冠的金云。

    “我跟你说,我可是从小学三年级开始临摹字帖练字,你又不是不知道!人想写一手好字,不容易。你让我写这些破字,门都没有。你这简直就是对我的侮辱!”金云说完,拍了吴程脑门一下,咬着牙,恶狠狠地心里暗暗发誓,吴程,别以为三言两语我能原谅你。

    吴程当然没有三言两语,因为压根他就没再敢招惹金云,心里还在想,会是谁呢?

    黑夜之所以漆黑一片,是因为没有光亮,当一个人敢迈出那一步,发出哪怕微弱的光来,那么黑夜终将过去。

    微光吸引微光,微光照亮微光,我们互相找到,一起发光,才能把黑夜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