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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朱半斤

    明末清初

    时局动荡,政权不稳。有这么一个地方,生活却过的十分安逸,名为“南山镇”

    说起这南山镇方圆不过百里,却是人口密集,土地肥沃的大镇。城南五里,是一条蜿蜒一千七百余里的京通大运河。古往今来,凡是通商跑船,求学访亲的人都要在镇上停一停,或是上岸采买,或是歇脚打尖。城北三十里,是连绵九百里的大神山。此山高处,鸟飞不过,云聚不散,山头积雪常年不见消融。相传,山里住着许多神仙。后来,那些求仙问道的人,都喜欢在此隐居。大神山左右连绵笔直,却偏偏在南山镇拐了一个弯。环山抱水的地理优势,让南山镇远近闻名。同时也是兵家必争之地。即便如此,城中上百年也未发生过战乱。不是不敢打,而是不舍得打。因为,城中商贾无数,地主老财随处可见。若是真动起手来,那些商贾老财望风逃窜,饿死的只会是这些靠吃军粮的人。

    城南角住着一户人家,世代以杀猪卖肉为生,户主名为朱半金。身高七尺,生的是虎背熊腰。一脸络腮胡,犹如李逵在世。一双丹凤眼,好似苍鹰扑兔的利爪。外加上一张鹰钩鼻,说他是恶鬼投胎都不为过。

    就是这么一个彪悍的屠夫,逢人总是笑脸相迎。起初别人都以为他是个傻子,后来才发现此人内心温柔的像个孩子。除了杀猪买肉,其余一概不问。时间久了,左邻右舍都亲切的称呼他为:“半斤”

    因为常年杀猪,积攒了一些家私。这朱半金虽然长相丑陋,娶的媳妇却美若天仙。

    这妇人名叫陈阿秀。平日里,朱半金卖肉,她就在一旁嗑瓜子。因为,相貌风流,穿着妖艳,来朱家买肉的汉子都能排到城外。偶尔有几句微词,她也不气不恼。见别人调戏自家媳妇,朱半金也只是“嘿嘿”一笑。要是真遇上个,不知死活想上手的,陈阿秀就躲到朱半金身后。眼前这个面容凶恶的大汉,那个不怕,那个又敢惹呢?

    白天卖肉,晚上过活,再加上育有一子,也算是其乐融融。

    这一日,南山镇来了一群官兵。走到朱家肉铺时,领头的官兵,见陈阿秀容貌妩媚,便起了歹心。由于朱半金憨厚,找不到生事的由头,夜里便来到了衙门。

    此时的官老爷名为马良生。知道几人来意后,也不敢言辞拒绝。只好心生一计,将朱半金调走。说是大神山最近有野猪出来伤人,让朱半金去捕杀。

    次日清晨,朱半金安顿好妻子,带上工具就去了大神山。

    朱半金前脚刚走,几个官兵后脚就闯进了他家里。

    那陈阿秀虽然长相风流,却也是个刚烈女子。见她誓死不从,几人就拿她年幼的儿子相威胁。迫于无奈,陈阿秀只好认命。

    完事之后,几人合计要毁尸灭迹。便将朱半金的儿子杀害,将陈阿秀掳走。然后,一把火烧了朱家老宅。

    晚上,朱半金背着野猪回来时,房子已经不复存在。不见妻子和孩子的身影,他就四处询问。起初,没人敢说。可纸终究包不住火。知道来龙去脉的朱半金,提刀就往城外跑去。

    来到军营后,嘴里只管吵嚷着,要找媳妇陈阿秀。

    这军营那是他撒野的地方,随即便招来了一顿暴打!可是,这顿打对朱半金来说,不痛不痒。从地上爬起来,嘴里还是嘟囔着要找媳妇。见他如此难缠,也不知道是那个好事的随口说了一句:“你媳妇早死了!”

    此话不说还好。说出来之后,朱半金顿时杀心大起。

    他怒目圆睁,虎口紧锁。将一双拳头捏的“咯咯”作响。此时,寒风骤起,像是有什么不好的东西,从朱半金体内觉醒了一般,吓的众人连连后退。

    “还我媳妇——”朱半金怒吼一声,抽出别在腰间的杀猪刀,便向眼前的营帐冲杀而来。

    别看这些士兵都是久经沙场之人,看见朱半金这不要命的架势,也是有些胆怯。可自家营帐要被一个莽夫给拿下了,传出非呆让人笑掉大牙不可。

    这一营的士兵,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足足有两百多人,个个都是体型彪悍。见朱半金提刀向自己冲来,都是满脸笑意。好像看猴戏一样,注视着朱半金的一举一动。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直到朱半金杀到第五人时,众人才感觉不对劲。朱半金手里虽然拿的是杀猪刀,可是杀起人来,犹如砍瓜切菜一般。

    “还我媳妇——”朱半金一边杀,一边喊。

    众人见此,顿时紧张了起来。赶紧拿起随行的武器,做好攻击的架势。

    前排倒下,后排上。后排倒下换合围,合围冲散换车轮战。这二百多人的军营,将行兵打仗的那一套战术,在朱半金身上用了遍。可还是没能挡住朱半金手中的杀猪刀。

    从夜里杀到天亮,两百多人的军队,被朱半金这个屠夫砍杀了一半。

    “鬼——”一个士兵瘫坐在地上,惊慌失措的喊道:“他是魔鬼——”

    再见此时的朱半金,双眼里都是杀气,浑身上下全是鲜血。一脸络腮胡被血水浸透,已经分不清那是鼻子那是嘴了。说他是鬼一点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