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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清越的小心思

    清越的眼角有两行清泪流下,她轻声问道:“是不是一旦回到他的世界,他就不要我了?”

    景工叹道:“我其实也不甚理解,但是要说他不要你了,应该是不可能的。”

    景工一辈子未娶,膝下无儿无女,对于感情方面的事情,他实在是缺乏经验,但是他又有心想帮助自己的徒弟,一时之间也是感觉头大不已。

    感情方面的事情,孟庆箫曾经和他聊过,孟庆箫的意思很明显,他一辈子只有一个妻子,不想和其他女人沾上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而且至关重要的是,他那个妻子是一个醋坛子。

    这就是景工所掌握的全部信息了,孟庆箫在感情上专一,这是景工乐于看到的,因为这样的男人才让人放心。

    可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太过专一也会有无限的烦恼,他可以控制住自己不去喜欢其他女人,但是他无法控制其他女人喜欢他呀,该如何调和这种关系,恐怕会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困扰。

    景工想了想问道:“清越,如果让你家大人认下你个妹妹,你愿不愿意答应?”

    “只能做妹妹吗?”

    “你需要明白,你家大人的妻子,也就是你素未谋面的主母,她是无法容忍你家大人与其他女人有染的,他不只是无法收你做妾,其他任何女人他都不可能收下,成为他的妹妹,应该是你能得到的最好的待遇了。”

    清越咬牙道:“国师,我宁愿做大人的丫鬟,每天伺候大人和主母的生活起居,我不怕辛苦,只求能和大人朝夕相伴。”

    “你这丫头,这又是何苦呢,唉——”

    清越没见过多少世面,她的想法也很单纯,自从她认识孟庆箫,她跟着孟庆箫这一路走来,见到孟庆箫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这些都令她深深地着迷。

    她还没见过有谁以不到30巡的年纪就修炼到神元境二段,更加震惊的是,孟庆箫同时还是一个精神力武者,同样也已经修炼到神元境。

    同时他还是天选之人,是老祖宗在几百万光轮之前就认定的未来之王,而且他一出手就是大手笔,他不但拿到了符节,还帮助许多人提升到神元境修为。

    在清越看来,孟庆箫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堪称神迹,如此优秀的一个男人,如果不死死抱住,自己未来一定会非常后悔。

    清越打定主意,哪怕连通房丫头都做不了,仅仅就是做一个普通的贴身丫鬟,她也要一辈子跟着这个主人。

    她的野心很小,又很大,她很渴望获得幸福,但是又活得非常自卑,她内心有非常大的矛盾,她每天都在自我的肯定与否定之间不停地天人交战,但是她又非常有主心骨,无论未来她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她都希望追随在孟庆箫身边。

    说完了清越,再说红,她寻思自己现在已经是河内人的模样了,是不是应该要有一个河内人的名字?

    他们昆甲人对于名字的理解与河内人完全不同,河内人子承父姓,没听说过谁子承父名,昆甲人却是一贯喜欢子承父名,而且他们没有姓氏,只有族名。

    比方说红的家族名是智拉,但是他们的家族名和名字是不会出现在一起的,他们不会讲“智拉红”这种话,他们只会说“智拉家族的红”。

    红思索,孟庆箫姓孟,如果他有家族的话,那么他的家族就是孟氏宗族,自己现在这个样子在昆甲界肯定是吃不开了,不如也姓孟,以后跟着孟庆箫到他的祖地一定很吃香。

    她料想孟庆箫如此有天赋,那么年轻就有那么高的修为,就算是在河内人的祖地一定也拥有很高的身份,说不定就是一个大宗族的嫡系子孙。

    至于她刚才说的,想和孟庆箫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自然是玩笑之言,故意逗清越玩的,她活过了那么悠久的岁月,如何看不出清越喜欢孟庆箫。

    孟庆箫确实是挺有个人魅力的,不但杀伐果断,而且又那么帅气现在是真的变帅了,但是还不至于让所有女生一见到他就疯狂迷恋的程度。

    远的不说,朱鹞的想法就和清越完全不同,朱鹞并没有活得那么卑微,或许孟庆箫要娶她为妻,她会答应,但是要收她做妾,她就恕难从命了。

    朱鹞的天赋很好,混乱之地在她这个年纪的年轻人,靠自身实力修炼到天元境的,一万个人里面也找不出一个。

    别看她当初在衰老之地的时候修为最低,除了清越之外,她的年龄也是最低的,那些参与提升实力的武者,他们哪一个不是40岁以上,而朱鹞只有20出头。

    朱鹞的内心其实是一个骄傲的人,她也有骄傲的资本,要颜值有颜值,要实力有实力,像她这么优秀的女孩子,真的很难找。

    红找到孟庆箫的时候,孟庆箫正在朱鹞的陪同下练习书法,当地人都是以毛笔书写文字,包括孟庆箫收藏的那些秘籍,上面也都是毛笔字迹,可是孟庆箫不会写毛笔字。

    他们孟家算得上是个个都有学问,连一直做家庭主妇的孟妈妈都是一个高才生她是比孟文博士晚了两届的学妹,孟妈妈是为了孩子甘心被埋没的,但

    是他们家算不上是书香门第,全家人都没有太多艺术细胞,他们都是偏理科的天才,所以孟庆箫从来也没有练习过毛笔字。

    孟庆箫突然要练习毛笔字,有一半的原因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另外一半的原因则是受到那三名永恒王朝信使的刺激,那三个家伙想让他写一封亲笔信回复,这么简单的要求孟庆箫怎么好意思不答应呢?

    于是乖巧的清越领着孟庆箫来到书房,先一步抵达的朱鹞已经及时帮他研好了墨,舔饱了笔,然后,孟庆箫就傻眼了,他不会写毛笔字!

    已经答应人家了,不写是不行的,朱鹞帮他写了一封,但是很快就被孟庆箫否决了,朱鹞的字确实很漂亮,但是太秀气,他只好让清越把青龙帮帮主叫来,请靳帮主帮他写了一封。

    靳帮主做惯了领导,笔锋中都透露着只有上位者才能拥有的霸气,孟庆箫看得羡慕不已,于是下定决心也要练习毛笔字。

    见到红找来,孟庆箫的眼前一亮,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把她夸奖了一顿。

    “我是回不去昆甲族祖地了,以后只能跟着你混,你不会嫌弃我吧?”

    “怎么会,你这个颜值就算是在我们那里,那也是回头率十足,而且你天生的尖耳朵更是加分不少,相信你一定能混得风生水起的。”

    被红一打扰,孟庆箫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