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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拒绝诱惑

    其实卓章明并没有通红党的证据,不过戴老板说过“宁可错杀一百,不能放过一个”,所以所有和艾藤以及那个男子有关系的人都被抓起来了。

    然后又因为他们没什么价值,又不能放虎归山,泄露消息,只好全都杀了。

    卢令自己从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又经历了险些残疾的忐忑和痛苦,对他人的感受好像更强烈了。

    有时夜里他会想在监狱里等待死亡的时候,他们会害怕吗?还是说因为信仰所以无所畏惧呢?

    可是自己也有信仰,但是自己从三楼掉下去的时候也很害怕啊!

    行刑的时候哪些人该多疼啊!

    艾藤她,会哭吗?

    不过卢令后来还是下定决心要跟着戴老板了,他的梦里再也没有出现过艾藤,不过他走在街上路过女装店时,看到那些碎花裙子,会把眼神撇开。

    可紧接着,他又面临爱情、亲情、事业的冲突了。

    这一次,他都想要,但不知道该怎么要,只好学鸵鸟,等待风过去。

    卢令回归工作后,比以前更积极主动,更追求上进了。

    他想如果自己的表现能感动戴老板,让他松口同意自己娶汤娇就好了。

    如今卢令已不再是当初那个小小的交通员,他21岁就当上了少校行动组组长兼法租界情报组组长,明眼人都能看出他是戴先生的心腹,是戴先生的重点培养对象,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自然也就有许多人想拉拢他。

    这天卢令刚下班,从办公室走出来,就遇到一个陌生人说要请他吃饭。

    卢令见这个人一身黑色,长袖长裤,就知道他应该是混帮派的,这样的人不好得罪,将来说不定有哪里会用上他,卢令就跟着去了。

    来人很敞亮,直接去了酒楼点了一桌席面请卢令。

    卢令见他这样,猜他应该是要求自己帮忙,不过卢令觉得只要不违反纪律,帮一帮也没什么的,多个朋友多条道嘛,就安心吃喝。

    酒饭正酣,来人开口了:“卢少校,我是受杜先生所托,想请您加入恒社的。”

    卢令没想到是这件事,感到有点受宠若惊,自己的名字居然都传到杜先生耳朵里了吗?

    卢令知道恒社,它是30年代由杜先生发起组织的帮会社团,名称由陈群取“如月之恒”典故而做,暗含了杜先生的姓名。

    恒社宗旨是“进德修业,崇道尚义,互信互助,服务社会,效忠国家”。

    杜先生为名誉理事长,成员主要为工商界人士,也有少量官员及军界人士。

    卢令听说过的有上海警察总队第五中队长、SH市公安局调查股主任、浙江保安处情报科长、冠生园总公司经理等,都是恒社的人。

    不过这次杜先生看错人了,卢令想都没想,就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承蒙杜先生好意,我真是受宠若惊,不过我既然已经宣誓加入复兴社,那就只能效忠戴老板一个人了。”

    来人又讲了许多加入恒社的好处,比如天下皆有恒社的人,将来卢令无论去哪里都能得到照拂等等。

    但是卢令依然没有动摇,觉得自己要是加入了恒社,投到了杜先生门下,就太对不起戴先生了。

    没过多久,杜月笙为了拉拢卢令,又送给他一部很漂亮的进口小汽车。

    卢令很喜欢,但他想起戴老板曾经说过一句话:“得人钱财,就得与人消灾。”

    卢令觉得自己只应该为戴老板效犬马之劳,自然就只能拿戴老板的薪水,而不应该再去接受其他人的贿赂,为他人服务了。

    于是卢令断然退回了汽车,自此杜先生再也没有想办法拉拢过他。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戴老板知道这事后,对卢令大加赞赏。

    他甚至特意把卢令叫到南京,让卢令陪他吃饭。

    吃饭的时候戴先生拍着卢令的肩说:“做得对!我的人如果都成了杜先生的学生,那我还依靠谁呢?你要永远保持这样就好!”

    戴老板对卢令的赏识更坚定了他对戴老板的忠实。

    卢令觉得要想升官发财,出人头地,就只有紧紧地抱住戴老板的大腿。

    卢令与戴先生之间的关系有多少是私人感情,又有多少是相互利用呢?可能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或者只有天知道了。

    卢令此时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为人好大喜功,一当上行动组长,就迫不及待地要练好枪法。

    因为上面有规定,抓到政治犯必须送到南京去,淞沪警备司令部无权审讯、处理。

    而刑事犯,如抢银行、砸商店的土匪强盗,警备司令部则有权审讯、处理。

    追捕中,如果对方拒捕,还可以开枪。

    卢令一方面积极参加上海骑射会,有空还去侦察大队部甬道里练习射击,每天要打几十发子弹。

    另一方面他积极参加各种追捕、绑架、暗杀活动,无论是追捕政治犯,还是刑事犯,他都亲自参加,有时甚至把刑事犯当作练习射击的活靶子。

    这时,卢令已经把什么做人的“良心”,什么“人命关天”“杀人偿命”的概念,通通都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只是偶尔母亲关心他的工作时,他会刻意避开杀人的事情。

    这天卢令带队在街上巡逻的时候,听见有人喊:“小偷!抓小偷!”

    卢令看到前面有个穿着破烂的年轻人,拿着一个粉色珠串的包,在前面跑,他立刻就跑了起来,左拐右拐,把这个小偷追进了一条死胡同。

    小偷扑通一下跪了下来,把钱包往前一抛。

    “大爷,东西还您,放了我吧!”

    卢令知道他不会被判死罪,看他的穿着身上也肯定没有带枪,而且如今他已经无路可走了,只要跑在后面的组员一到,活捉这个小偷是肯定无疑的了。

    但是卢令忽然想试试自己的枪法,一看左右无人,就瞄准他开了一枪,正打在他的头上。

    组员听到枪声赶来后,忙问:“组长,怎么了?没事吧?”

    “没事,这个小偷无路可走了,就要夺我的枪,所以才把他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