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老鼠
一天的劳作很快就结束了,在下班的时候,看着统计表上十分亮眼的数字,格拉克斯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凌华仅凭一己之力,竟然砸了整整五百筐的石头!
要知道,整个三号采石场足足两百多号人,今天一天也才砸了三千多筐,而他一个人就干了将近六分之一的工作量,这还是在他刻意放缓了速度,要不然还能干得更多。
此时的格拉克斯坦,已经完全将凌华当成招财树了,不仅大手一挥给他发了十倍的工钱,并且许诺以后每天只要他吃什么凌华就能跟着吃什么。
对此,凌华自然是嗤之以鼻的,不过如果说是暂时应付一下生活的话,那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就这么平静地过了几天,凌华终于等来了第一个试炼任务:
从外城区第七大道一个代号为老鼠的地下商人身上着手,揪出潜藏在内城区的某一个贩毒团伙所在。
此人全名叫杰林·弗莱明,最近因为涉嫌往中城区走私带有致幻性的药物,从而被荣耀骑士团盯上。
在这里多提一嘴,福光教团的架构除了由神职人员组成的核心管理机构—福光主教团外,还有对外征战的圣殿骑士团、对内治安管辖的荣耀骑士团、负责治病救伤的星芒圣愈所。
外城区的治安可以说是极度混乱的,走私、谋杀、抢劫、强*、帮派等犯罪行为,在这里可以说是屡见不鲜。
而荣耀骑士团对此采取的更多是一种放任的态度,不过就算再怎么混乱,只要不把手伸到内城区里面来,大家基本就可以相安无事,但这个叫老鼠的地下商人,很明显就属于那种不懂事的了。
对于这种人,一般的做法都是以黑制黑,就是找外城区的黑帮去干这些事,但不知怎的,林晓燕居然能给他安排这种试炼任务。
喂,姐姐,我可是要成为诡术师的男人,怎么还让我去演这种警匪片的戏码啊?
对此,凌华也只能在心里默默吐槽,然后无奈地接受了这次任务。
第七大道离凌华这边的住所倒也不算很远,在经过一番打听,并以半枚银币(他在采石场工作一天的报酬)作为代价后才得到了此人的大概行踪。
外城区第七大道
马瑟纳斯酒馆
作为外城区有名的酒馆之一,往啤酒里面掺杂大量已经发酵熟透的水果果汁以及某些不知名的液体,就可以使原本半个银币一杯的啤酒,仅仅只要十枚铜币就能来上一大杯。
当然,这么做的代价就是,每个月都有一两具冷透的尸体从马瑟纳斯酒馆后门被丢出去,即便如此,这里依旧深受酒鬼们的欢迎
“酒保,给我来一杯精酿啤酒,不兑果汁。”
凌华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银币放在那张木制的吧台上。
在尝过了这里所谓的特色酒后,凌华宁可花半个银币来上一杯纯正的啤酒,也不愿再喝一口那种口感极其怪异的混合液体。
话音刚落,凌华感觉自己似乎已经成为了整个酒馆的焦点,不过这也难怪,毕竟能花费半个银币来喝一杯精酿啤酒的,也值得所有人为之侧目。
对于这些探究、好奇、贪婪的目光,凌华自然而然选择了无视掉。随后,那一大杯啤酒便被他一饮而尽。
“先生,这是您剩余的钱,请收好。”
帕特森恭敬地用双手将半枚银币递到凌华面前。
“不用了,给我再来一杯。”
凌华摆了摆手,示意他将钱收回去。
听到这话,帕特森几乎都快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了。要知道,光是这两杯啤酒他能拿到的抽成足足有二十枚铜币了,这也就意味着,接下来的三天时间里,他都不用为自己和他妹妹的伙食发愁了。
不过,就算此时的帕特森内心再怎么激动,但还是保持住了该有的职业素养,在将第二杯精酿啤酒恭恭敬敬地送到凌华面前后,他才有机会到后门那边宣泄自己的喜悦之情。
“这位朋友看样子倒是挺面生,阁下可是第一次来这里喝酒?”
而他这种在贫民窟中可以称得上壕无人性的行为,终究还是引起了旁边那位男子的关注,此人正是代号为老鼠的弗莱明本人。
眼见弗莱明主动跟自己搭话,凌华暗中才松了一口气。刚才喝酒花掉的那枚银币,已经是他全部的家当了,要是这都没能引其上钩,那他这次可真就要亏麻了。
“唉,原本我是城里边的一个小商人,日子过得也比较殷实,可恨自己不长眼,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最后只能落个被驱逐出城的后果。”
“朋友,对你的不幸遭遇,我这边深感同情。”
弗莱明一听凌华原来还是从内城区来的,并且还是个商人,对他的兴趣不免又多了几分。
“对了,请允许我向阁下介绍我的名字—杰林·弗莱明,当然,如果你记不住的话,也可以叫我老鼠。”
“弗莱明,是个不错的名字。”
凌华假意称赞了一下,随后朝他伸出了右手,以示友好:
“如果阁下不嫌弃的话,直接称呼我的名字—凌就可以了。”
“对了凌,刚才你说你在城里面是经商的,我倒是有点好奇你原来是做什么生意的?”
老鼠试探性地问道。
“一点小本买卖而已,也算不上什么生意,就是和几个朋友一起从城外进点鲜果蔬菜之类的农作物,再拉到特莉萨大道上的集市去卖。”
说罢,凌华看着手中已经空了的杯子,伸手招来酒保,打算再来上一杯。
弗莱明在旁边犹豫了一下,在看到凌华即将把手伸进钱袋里面的时候,终于还是忍不住了,抢先一步把银币拍在了桌子上,开口说道:
“帕特森,给我和身边这位朋友各来上一杯精酿啤酒,要纯的不能掺有一丁点杂质。记住,不要试图欺骗老鼠,否则下场将会是很惨的。”
在最后关头,弗莱明还是选择了主动向凌华示好,因为即便是像这种被放逐到外城区的商人,肯定还有不少向里头运输商品的途径,而这,刚好是目前他所迫切需要的。
因为如果他手中的货再不运出去,那么再过几天,第七大道的街头上就会凭空多一具尸体出来。
哪怕只有一点希望,弗莱明也要选择赌上一把,当然,如果对方是个骗子的话,他也不介意在自己临死之前拉上一个垫背的。
“这可使不得,我们才刚认识,怎么好意思让你这么破费呢。”
凌华假意推脱地说道。
“哎,这点酒钱不算什么,今天能认识林你,我就已经很开心了。”
套近乎这套已经做完,看样子接下来就该直入主题了,凌华也不点破,就陪着他在那里互相飙戏,两个人都表现得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酒过三巡之后,弗莱明眼见时机已经成熟了,倒也不再避讳,开始装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并在一旁不断地唉声叹气。
“我的好朋友,是有什么烦心事在困扰你吗?”
“凌,实不相瞒,我也是个做农作物生意的商人,最近我手头有一批水果打算运进城里头,可中途却出了点问题,边检的骑士大人说什么都不肯放这批货进去,来回打点了几次都没用,这要是再送不进去,这些水果那就都该烂掉了,老弟我就得赔个倾家荡产了。”
弗莱明一边语气哀沉地说着,一边硬是从眼角挤出了几滴泪水。
“我这倒是有条路子,只不过…”
凌华欲言又止,似乎是有些为难。
“凌,你尽管放心,事成之后我愿意支付两成的利润作为回报。”
“不,我要三成。”
犹豫了片刻,凌华还是向弗莱明伸出了三根手指。
见状,弗莱明反倒放心了下来,不愧是从城里头出来的商人,可谓是把自私贪婪这一点表现得淋漓尽致了。
“好,三成就三成,这事就这么说定了。”
“合作愉快。”
凌华举起手中的酒杯,笑着说道。
凌华仅凭一己之力,竟然砸了整整五百筐的石头!
要知道,整个三号采石场足足两百多号人,今天一天也才砸了三千多筐,而他一个人就干了将近六分之一的工作量,这还是在他刻意放缓了速度,要不然还能干得更多。
此时的格拉克斯坦,已经完全将凌华当成招财树了,不仅大手一挥给他发了十倍的工钱,并且许诺以后每天只要他吃什么凌华就能跟着吃什么。
对此,凌华自然是嗤之以鼻的,不过如果说是暂时应付一下生活的话,那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就这么平静地过了几天,凌华终于等来了第一个试炼任务:
从外城区第七大道一个代号为老鼠的地下商人身上着手,揪出潜藏在内城区的某一个贩毒团伙所在。
此人全名叫杰林·弗莱明,最近因为涉嫌往中城区走私带有致幻性的药物,从而被荣耀骑士团盯上。
在这里多提一嘴,福光教团的架构除了由神职人员组成的核心管理机构—福光主教团外,还有对外征战的圣殿骑士团、对内治安管辖的荣耀骑士团、负责治病救伤的星芒圣愈所。
外城区的治安可以说是极度混乱的,走私、谋杀、抢劫、强*、帮派等犯罪行为,在这里可以说是屡见不鲜。
而荣耀骑士团对此采取的更多是一种放任的态度,不过就算再怎么混乱,只要不把手伸到内城区里面来,大家基本就可以相安无事,但这个叫老鼠的地下商人,很明显就属于那种不懂事的了。
对于这种人,一般的做法都是以黑制黑,就是找外城区的黑帮去干这些事,但不知怎的,林晓燕居然能给他安排这种试炼任务。
喂,姐姐,我可是要成为诡术师的男人,怎么还让我去演这种警匪片的戏码啊?
对此,凌华也只能在心里默默吐槽,然后无奈地接受了这次任务。
第七大道离凌华这边的住所倒也不算很远,在经过一番打听,并以半枚银币(他在采石场工作一天的报酬)作为代价后才得到了此人的大概行踪。
外城区第七大道
马瑟纳斯酒馆
作为外城区有名的酒馆之一,往啤酒里面掺杂大量已经发酵熟透的水果果汁以及某些不知名的液体,就可以使原本半个银币一杯的啤酒,仅仅只要十枚铜币就能来上一大杯。
当然,这么做的代价就是,每个月都有一两具冷透的尸体从马瑟纳斯酒馆后门被丢出去,即便如此,这里依旧深受酒鬼们的欢迎
“酒保,给我来一杯精酿啤酒,不兑果汁。”
凌华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银币放在那张木制的吧台上。
在尝过了这里所谓的特色酒后,凌华宁可花半个银币来上一杯纯正的啤酒,也不愿再喝一口那种口感极其怪异的混合液体。
话音刚落,凌华感觉自己似乎已经成为了整个酒馆的焦点,不过这也难怪,毕竟能花费半个银币来喝一杯精酿啤酒的,也值得所有人为之侧目。
对于这些探究、好奇、贪婪的目光,凌华自然而然选择了无视掉。随后,那一大杯啤酒便被他一饮而尽。
“先生,这是您剩余的钱,请收好。”
帕特森恭敬地用双手将半枚银币递到凌华面前。
“不用了,给我再来一杯。”
凌华摆了摆手,示意他将钱收回去。
听到这话,帕特森几乎都快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了。要知道,光是这两杯啤酒他能拿到的抽成足足有二十枚铜币了,这也就意味着,接下来的三天时间里,他都不用为自己和他妹妹的伙食发愁了。
不过,就算此时的帕特森内心再怎么激动,但还是保持住了该有的职业素养,在将第二杯精酿啤酒恭恭敬敬地送到凌华面前后,他才有机会到后门那边宣泄自己的喜悦之情。
“这位朋友看样子倒是挺面生,阁下可是第一次来这里喝酒?”
而他这种在贫民窟中可以称得上壕无人性的行为,终究还是引起了旁边那位男子的关注,此人正是代号为老鼠的弗莱明本人。
眼见弗莱明主动跟自己搭话,凌华暗中才松了一口气。刚才喝酒花掉的那枚银币,已经是他全部的家当了,要是这都没能引其上钩,那他这次可真就要亏麻了。
“唉,原本我是城里边的一个小商人,日子过得也比较殷实,可恨自己不长眼,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最后只能落个被驱逐出城的后果。”
“朋友,对你的不幸遭遇,我这边深感同情。”
弗莱明一听凌华原来还是从内城区来的,并且还是个商人,对他的兴趣不免又多了几分。
“对了,请允许我向阁下介绍我的名字—杰林·弗莱明,当然,如果你记不住的话,也可以叫我老鼠。”
“弗莱明,是个不错的名字。”
凌华假意称赞了一下,随后朝他伸出了右手,以示友好:
“如果阁下不嫌弃的话,直接称呼我的名字—凌就可以了。”
“对了凌,刚才你说你在城里面是经商的,我倒是有点好奇你原来是做什么生意的?”
老鼠试探性地问道。
“一点小本买卖而已,也算不上什么生意,就是和几个朋友一起从城外进点鲜果蔬菜之类的农作物,再拉到特莉萨大道上的集市去卖。”
说罢,凌华看着手中已经空了的杯子,伸手招来酒保,打算再来上一杯。
弗莱明在旁边犹豫了一下,在看到凌华即将把手伸进钱袋里面的时候,终于还是忍不住了,抢先一步把银币拍在了桌子上,开口说道:
“帕特森,给我和身边这位朋友各来上一杯精酿啤酒,要纯的不能掺有一丁点杂质。记住,不要试图欺骗老鼠,否则下场将会是很惨的。”
在最后关头,弗莱明还是选择了主动向凌华示好,因为即便是像这种被放逐到外城区的商人,肯定还有不少向里头运输商品的途径,而这,刚好是目前他所迫切需要的。
因为如果他手中的货再不运出去,那么再过几天,第七大道的街头上就会凭空多一具尸体出来。
哪怕只有一点希望,弗莱明也要选择赌上一把,当然,如果对方是个骗子的话,他也不介意在自己临死之前拉上一个垫背的。
“这可使不得,我们才刚认识,怎么好意思让你这么破费呢。”
凌华假意推脱地说道。
“哎,这点酒钱不算什么,今天能认识林你,我就已经很开心了。”
套近乎这套已经做完,看样子接下来就该直入主题了,凌华也不点破,就陪着他在那里互相飙戏,两个人都表现得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酒过三巡之后,弗莱明眼见时机已经成熟了,倒也不再避讳,开始装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并在一旁不断地唉声叹气。
“我的好朋友,是有什么烦心事在困扰你吗?”
“凌,实不相瞒,我也是个做农作物生意的商人,最近我手头有一批水果打算运进城里头,可中途却出了点问题,边检的骑士大人说什么都不肯放这批货进去,来回打点了几次都没用,这要是再送不进去,这些水果那就都该烂掉了,老弟我就得赔个倾家荡产了。”
弗莱明一边语气哀沉地说着,一边硬是从眼角挤出了几滴泪水。
“我这倒是有条路子,只不过…”
凌华欲言又止,似乎是有些为难。
“凌,你尽管放心,事成之后我愿意支付两成的利润作为回报。”
“不,我要三成。”
犹豫了片刻,凌华还是向弗莱明伸出了三根手指。
见状,弗莱明反倒放心了下来,不愧是从城里头出来的商人,可谓是把自私贪婪这一点表现得淋漓尽致了。
“好,三成就三成,这事就这么说定了。”
“合作愉快。”
凌华举起手中的酒杯,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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