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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北行 (求收藏)

    如果不是因为际遇,前世今生沈倾估计也就只能在网络上看着别人发表是选清华还是选北大的感慨。

    今生在吴老的帮助下,沈倾倒是圆了一场北大梦。即使是本身没有想过再一次经历大学生活的他,其实还是有些小兴奋的,毕竟是国内最高学府,也算是一种殊荣。

    前世读过大学的沈倾,对于大学生活并不期待。

    对于他这样三十多岁心态的人来说,大学就像是歌词中写的那样: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穿上帅气的西装,然后站在校园的某个角落,做一点好像很有意义的事情,仿佛这个世界就是属于他们这个年代的人。

    可经历过社会毒打的沈倾,他很清楚在象牙塔里面的所有光环都是虚幻的,那一身骄傲走出了这个校门,其实什么也不是。

    并非沈倾看不起大学生,只是因为社会对谁都会公平的平等的,起点不等于终点。能够真正沉下心学习的人太少太少,更多的人其实都是在踏入社会后才开始逐渐成长起来。

    每个人的大学,都是一样的生活而不一样的精彩,在同样的校园里,谁又真的比谁优秀?这些其实不走出社会,谁也无法预料。

    都说9月的BJ是最美的,北大也大抵如此,沈倾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静静的感受着这百年校府夜间的静谧气息。

    坦白说,来到北大后他想了很多。上辈子他只是就读于赣省师大,专业之所以选择中文,其实主要是受刘文欣影响,还有就是文科专业的学费普遍便宜些。

    然而即便是如此,沈倾也是承担了很大的压力,一个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能依靠的也就只是自己而已。一直到罗莹出国,他都是一边读书一边找着各种工作供自己读书和生活,实际上虽然谈了一次恋爱,可他和罗莹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

    情感、交际、娱乐和物资的碰撞,是那一年多常有交织在沈倾的内心世界,也就是在罗莹出国前半年,渐渐显露出才华的沈倾才找到了相对好一些的兼职,工作时间并不长收入对于一个学生而言还不错,那时候的才渐渐有了恋爱的资本。

    然而仅仅如此,沈倾却成了师大同学里励志型的标杆人物。其实不过是人前风光人后受罪。

    上次在刘文欣家里短暂的相聚后,沈倾也想过自己那一段没有结果的初恋,很多时候他更觉得罗莹喜欢的可能是沈倾这个励志的人设。罗莹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她的选择从来都只是她主观的臆断而并非可观的事实。包括她觉得她应该出国深造以及她觉得她和沈倾的恋情,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重生最大的魅力,就是你会一直比别人更早的占有先机然后走上属于别人的巅峰,当别人和你一起走到同样陌生的时代的时候,你却有了他人一辈子难以企及的高度。北辰科技的顺利发展之后,他迎来了一个迷茫期,虽然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可是却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如果仅仅只是前,他完全可以现在就去做一条咸鱼,因为他彻头彻尾只是一个小人物而已,并没有经历过什么奢华的人生,所以对于奢华,他本能的没有什么欲望,甚至于他潜意识里的目标,也许仅仅是想要实现财务自由而已。他甚至想过,如果将北辰科技的钱全部取出来,他会怎么花?

    这个假设,没有答案。

    即便是有了北辰科技,他同样不过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物。要不然一个黄金贵,他也不至于请来BJ注明的金牌律师团,这场官司足足用掉北辰科技三千万。

    三千万多吗?在沈倾眼里真的很多,至少王者荣耀第一版本的开发是足够了。这个消息在虔城传开后,也是引起一阵哗然,这三千万不仅解决了黄金贵这个麻烦,还震慑住了那些觊觎北辰科技的人。

    这本身也是沈倾花这笔钱的目的所在,他是小人物,一个没有背景的小人物,所以他只能用一些不同寻常的手段去保护自己,哪怕只是一时的。

    让沈倾意喜出望外的是,他扳倒黄金贵之后,虔城商圈倒是对北辰科技释放除了友好的信息,大抵是因为黄金贵是大多数人的绊脚石的缘故,不过这也算是意外之喜。

    ……

    沈倾觉得自己有些格格不入,大抵是因为心理年龄的问题,他可以适应工作和加班,但是却无法将自己代入学生的角色。

    这一夜,初到BJ的沈倾,失眠了……

    翌日一早,沈倾便离开了酒店,然后去了一趟中介公司租了一处离学校很近的公寓,然后又马不停蹄的去买了个小电驴作为代步用。

    早在来BJ之前他就考虑过,虽说现在这个时候投资BJ的房产也不算晚,不过他对于这一行真心没什么兴趣,大抵是前世作为一个苦逼的房奴,对地产有着本能的厌恶。

    而且他也没有想过在BJ生活,所以也没必要花个大几百万上千万去买房。

    至于车子,考虑到自己估计也就只是在校园里走动,所以也没必要特意去买一辆,小电驴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沈倾租的公寓离北大的东门比较近,有了这小电驴,以后在校园里也算比较方便。

    等处理好这些琐碎之后,已经是上午十一点,沈倾领着两盒茶叶和两瓶酒,直接从公寓里面出来。

    事先就和吴老打过招呼,来了BJ自然要拜访一下。吴老的住处就在北大附近,是一个独门独院的二层小别墅,沈倾拎着礼物按响了大门门铃。

    好一会大门打开,一个漂亮的女人出现在沈倾眼前。看起来约莫30岁上下,五官极为标致,略施淡妆,一头栗色的波浪长发披肩,身穿一袭黑色长裙,给人一种神秘而冷艳的成熟却又不让人产生一种疏离感,无论是长相还是隐隐透出的气质都令人心向往之,是一个集成熟、艳丽、气质于一身的大美女。

    女人有些疑惑的看着沈倾:“请问你是?”

    沈倾笑道:“请问这里是吴教授家吗?”

    那女人点点头道:“你是找我父亲的吗?”

    “吴老的女儿?”

    沈倾一脸恍然,之前在虔城吴老说过他在BJ是和女儿一起住,于是沈倾笑道:“我是吴老的学生,刚从虔城过来的,和吴老说好今天过来拜访他。”

    女人听了沈倾介绍,脸上绽放一抹微笑,让开门口说道:“原来是爸爸在虔城的学生,进来吧!”

    沈倾对着女人微微一点头,表示谢意,然后便走了进去。进门后他打量了一下这院子,不算大却很素雅,院内种满了花草,绿意盎然看着格外舒服。

    沈倾跟着女人来到客厅,吴老正好在客厅内看书,看到沈倾进来便立马开心的笑道:“小子,我还以为你要放我老头的鸽子,打算窝在虔城不出来了呢。”

    沈倾看了一眼吴老女儿,略显矜持的笑了笑,道:“哪敢啊!实在是前段时间被耽搁了,这不给您老赔罪来了嘛!”

    吴老看了沈倾手上,失笑的摇了摇头道:“老秦说你这小子市侩、一身铜臭味,倒也没算说错,半大小子学人送什么礼。”

    一旁的女人听了,也笑了起来。沈倾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吴老看得起收我这个学生,一直也没想到什么合适的礼物,沈倾见识短,所以就只能选一些俗礼了!”

    吴老摇摇头,笑道:“你呀,有的时候就是太客套了些,反而看着有些暮气,这次你说是拜师礼,我就手下,以后就不用带东西来,要不然我不让你进门。”

    沈倾讪讪地点点头,道:“听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