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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零章 麦克斯·艾利特

    麦克斯·艾利特骑着马,在两位侍从的陪同下离开斯文堡。城堡外面就是大片的田野,麦穗才刚刚发芽,空气中夹杂着田野的芳香,没有汽车尾气,也没有从工厂里冒出的黑烟。即使过了那么久,闻到这股气味的麦克斯也仍然觉得,真是不错。

    他是麦克斯·艾利特,一个来自地球的穿越者。在三年多前的某个冬天的夜晚,可怜的麦克斯·艾利特生了重病,在这个落后的时代生病可太危险了。在训练有素的医生进行治疗后,来自地球的麦克斯就醒了过来。

    麦克斯记不清他过去的身份,也许这是灵魂互换的必要步骤。他接受了新的语言,新的记忆,新的认知。作为接受新身份的交换物,麦克斯忘记了他的过去。

    好在他的知识还在,知识是永恒的,任何人与规则都无法将其抢夺。根据脑海中的方程式与实验细节,麦克斯推测他在地球时是个化学老师,熟练的知晓如何折磨学生,以及在扑克桌上通过赌博抢夺体育老师的课。

    “刑场在哪?”麦克斯问道。

    “最外圈的田地那儿,我领你过去吧。”身后的侍从小跑的马的前面,开始指引马匹的方向。

    不同于其他的穿越者,麦克斯并没有父母双亡,他的处境也比大多数穿越者都要优秀。

    他的父亲是索耶公爵,哥卡王国的诸多大贵族之一,麦穗领独一无二的至高主宰。这个世界很像地球的中世纪,夜间活动极其匮乏,这也让麦克斯拥有两个妹妹和两个弟弟。

    艾利特家族的领地名叫麦穗领,这里土地平坦又肥沃,是种植粮食的绝佳地带。麦穗领也是哥卡王国最大的产粮地,出产的粮食就能喂饱半个王国领土。

    作为家中长子,麦克斯在过去三年里体验到了地主家傻儿子的富贵生活。

    好吧,这样的生活比地球上大部分的普通人要糟糕,没有电灯,空调,wifi和电脑,就连食物都不如街边小摊。但与这个世界的平民相比,他的生活已经达到了人生巅峰。

    每天睡到自然醒,能吃到领民们上缴的粮食,在城堡里看书,在训练场里练剑。空闲的时候还可以跑到村庄里巡视领地,顺带调戏年轻又漂亮的小姑凉。

    麦克斯在地球上是个普普通通的单身汉,他可没经历过连穿衣都要两位女仆服侍的奢靡生活。

    坐下的马很温顺,麦克斯观赏着路边的田园景色,很快赶到了行刑地点。

    刑场的布置很简单,就在田野末端的一小片草地上。几个麦克斯不认识的扈从散乱的坐在路边休息,当他们看到麦克斯后,纷纷起身站直了身子。

    “怎么,很害怕我吗?”麦克斯微笑着问道,扈从们立刻摇头否决。

    跳下马后,麦克斯从侍从那儿接过长剑,命人将犯人带了过来。一个身上满是伤痕的年轻男人,他昨晚潜伏进村子里想要偷走耕地的牛走,被巡逻的士兵抓个正着。

    若是想要只偷窃些食物,父亲不会怪罪太多,心情好了还会施舍面包和肉后让他离开,但偷牛就是重罪了。

    这个世界没有汉谟拉比,查士丁尼或是拿破仑,对待罪犯的法子非常简单。王国内部有专门的法律,但这里是麦穗领,他爹才是老大,偷牛贼就被简单的判处了死刑。

    麦克斯的父亲一早就离开城堡,他要去解决领地内出现的狼患了,作为长子的麦克斯成了行刑人。偷牛贼在遭受过一顿毒打后,还要忍受着饥饿面临着死亡。

    扈从将固定路牌的石头挪了过来,城堡里有专门的行刑场地,麦克斯的母亲不想让最小的弟弟妹妹过早目睹这些,场地就变了个地方。

    “跪下。”麦克斯命令道,身后的侍从立即冲上去,将没什么反抗力气的偷牛贼按在石头上。

    麦克斯双手握着剑,做了个比较威严的姿势。

    “他叫什么来着?”麦克斯问道,平民的性命如同草芥,他不准备在犯人临死前吃顿断头饭,那样只会浪费粮食。

    但好歹要知道死掉的是谁。

    “吉姆,”身旁的侍从回答道,“伟大的吉姆!”

    得到名字的麦克斯点点头,至少死的时候留了个名字,不会默默无闻的死掉。

    “以国王陛下墨菲九世之名,我代表索耶·艾利特公爵,行驶他的权柄,判处你死刑。”麦克斯语气严肃的说着,说完他就将大剑举起,一刀落下后血水喷溅。

    人类的心脏是最强大的发动机,偷牛贼的血液飞溅的很远。他的脑袋滚落到一边,因为疼痛的脸庞还在抽搐着,过了几秒后就没了动静。

    “去村子里找点木材,把尸体烧掉。”麦克斯命令道,他把剑递给侍从,后者会帮忙清洗干净。

    骑上马,他又不放心的对处理后事的扈从说,“别偷偷的把尸体丢进河里,不然的话,你们几个就到我的队伍里进行训练吧。”

    听到这些话的扈从纷纷用惊恐的眼神看向麦克斯。

    “你绝对放心少爷,我们会把尸体烧成灰,连他母亲都认不出来。”其中一个胆大的家伙赶忙回答。

    作为家中长子,麦克斯在一年前组建了一队士兵。他自己负责招募农民,购买装备,进行训练,还额外的发给士兵当兵的军饷。麦克斯的训练方式非常残忍,有的新兵会还会为了逃避训练故意受伤。

    父亲手下的骑士与扈从们在听闻训练过程后,纷纷表示要是让他们在接受麦克斯少爷训练,与跟一个九十岁老太太睡一晚之间选择,他们会立刻脱下裤子。

    这并不是麦克斯第一次目睹死亡,在他还小的时候父亲就带他观赏过行刑,他也用剑砍掉过不几位犯人的脑袋,现在已经习惯了。

    在巡逻过城堡周围的领地后,麦克斯跟着侍从们走到了更远的地方。他要去找父亲,就像是十六年前他在找妈妈那样。

    麦穗领的领土面积在王国中属于中等大小,不过领地内有个男爵领属于另一位贵族,还有片庄园是皇家属地。这里的分封制度还真是混乱,他父亲也在王都内有个城外庄园,就连父亲本人也不清楚是怎么继承过来的。

    顺着泥路上的马蹄印记,过了很久后,麦克斯才看到父亲的队伍。他和手下的骑士们站在靠近树林的一块高地上。

    在发现麦克斯的到来后,一个骑士奔马前来,领着他赶到父亲身边。

    他的父亲三十多岁,正值壮年气色很好,年轻时还与国王一同征战过。长年的和平与丰厚的家产让他的身体有些发胖,但力量仍然很强大,到现在也能轻松举起麦克斯和他弟弟奥古斯特。

    “过来吧,孩子,到我身边来。”父亲语气温和的命令道,麦克斯骑马与父亲并肩站着,在那之后父亲就沉默了下来。

    他的父亲曾经参加过战争,是个冷漠又严肃的领主,对领命与封臣们也很严苛。只有在面对他与弟弟妹妹时才会表现出少有的慈祥。

    麦克斯看到远处的平原上,三十多只野狼正包围着一群平原鹿。平原鹿是麦穗领的特产之一,每当冬天来临时,父亲都会去打猎,带来的战利品中总会有平原鹿的身影。

    它们屁股上的肉肉质鲜美,用油煎烤过后味道非常不错。

    麦穗领并没有过多的灌木和丛林,平原鹿的角很长很大,它们不需要担心长角会与树枝钩在一块。眼前这群鹿的处境很危险,野狼群是所有食草动物的天地。

    它们行动迅速,牙齿和爪子锋利,脑袋也很聪明。单独的野狼会在夜晚时发动袭击,聚在一块后也懂得群体狩猎,是野外世界的大杀器。

    麦克斯仔细观察着这场狩猎,狼群将平原鹿包围在中央处。在头狼的带领下,已经有两只年老的平原鹿成了尸体,但狼群并不满足于已有的收获,还在蠢蠢欲动的渴望着下一次进攻。

    正当麦克斯以为这群鹿还要有更多损失时,陆群中出现了另类,它挥动着脑袋,众人只能通过它高高扬起的脑袋看出它正在嘶鸣。鹿群开始跟随它跑动起来,不多久的时间,原本散乱的鹿群便化零为整。

    在那个另类的带领下,鹿群中的雄性们跑到了队伍的前方,它们挥动着长角,追随在头领的身后。

    鹿群以三角的队形,直勾勾的冲向蠢蠢欲动的野狼。它们的敌人有些畏惧,其中的一只狼冲上来想要阻止鹿群的冲锋,在接触的瞬间就被长角顶飞,又被源源不断的鹿脚踏过。

    野狼的爪子没法拿起针线,它们也不懂缝上伤口。布瑞格大陆的人同样不懂,他们在受伤是连伤口都不怎么清理。不管怎样,那只受伤的野狼是活不成了。

    狼群失败了,化为队伍的平原鹿冲破了防线活了下来,只留下一个个圆滚滚的屁股和短尾巴。

    “在一个勇士的带领下,懦弱的猎物就敢于向狩猎者发起冲锋,我的孩子。”

    鹿群的身影消失在视野后,他的父亲又说话了。

    “你是我的第一个孩子,也是我最看好的那个。你能明白自己身上担负的责任吗?”父亲问道。

    “我明白,父亲。”麦克斯点点头回答道,他是家中长子,父亲很早就开始培养与锻炼他。

    “呵呵,即使以你的聪明才智,也要再过一些才能理解。”父亲笑着回答道,他拔出腰间的长剑,在空气中挥了两下。

    身后的骑士们拿着弓箭冲向狼群,他们来这的目的不是看戏,而是清理狼患的。

    “麦克斯,你之前说过要去王都学习。”在骑士们都冲下去后,父亲问道。

    “是的,父亲,我..”麦克斯一听就想解释,他之前和父亲说过这件事,对方并没有答应,甚至连个像样的回应也没有。

    “不必解释了,我的孩子。”父亲制止了他的解释,“我考虑了很久,麦穗领对你来说更像是个牢笼。所以与其让你在这里浪费宝贵的年轻时光,还不如让你去外面的世界转转。”

    父亲就像是做出了个能改变世界的重要决定,脸上既有无奈也有期待。

    “不过,你犯了个错误。”

    “什么错误?”麦克斯不解的问道,他不觉得想要出去走走有什么错误,父亲不是个迂腐守旧的人,相反的他还很推崇实用的新想法。

    “你一直想让我答应你的请求,但在这个家族中,拥有话语权的不只有我一个。”父亲微笑着提醒道。

    麦克斯这才想到,他向父亲请求过很多次,从未得到想要的结果。而母亲专门过来询问时,他只会用几句话敷衍过去。

    他不想让母亲太担心,却没意识到想要让父亲答应,要先过母亲这一关。

    “我知道了,我会说服母亲的。”麦克斯点点头答应下来。

    为了尽快离开抵达王都,麦克斯加快了速度,朝着斯文堡赶了回去。

    (作者已经砍头祭天,谢谢各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