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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一阵山风从林间溪流上空刮过,顺流沿陡坡而下吹过小水潭,平静水面掀起粼粼波光。

    无声无息中一大团白雾突然在人群中爆开。

    “啊!呜......”

    “我的眼睛......”

    “石灰......”

    几声惨嚎瞬间打破山林寂静。

    战局陡然一变乱成一团,有人泪流满面拼命挥舞乱砍,有人闭眼后退,有人丢掉武器捂眼,有人持弩闭目胡乱比划,围攻战阵立告崩溃。

    紧接着王庆之眼中,下方战场中央仿佛升起了一轮满月,与天空月亮交相辉映,一闪而逝。

    之后林中又再次陷入了沉寂,小水潭边数丈方圆九具身体横七竖八倒了一地,仿佛同归于尽了一般。

    王庆之没动,他看得很清楚,剑客洒出石灰破局后,乘机使出了一招势若奔雷,快如闪电的剑法,人剑合一瞬间移形换位一口气刺穿了八个敌人的咽喉才力竭而倒。

    死倒是没死,不过又添了新伤,肩膀,大腿各中一弩,背上还挨了一刀,一根尖细铁刺穿透了他的腰部,就是不知道刺没刺中要害,要是刺中要害的话那么也快了。

    剑客这一波绝地反击翻盘的表现简直亮瞎眼,王庆之都差点忍不住拍手高呼精彩。

    忍住的原因是他正抱着树干,松手就要掉下去。

    又耐心等待了好一会,王庆之都忍不住准备下去看看的时候,一阵窸窸窣窣的细微响动声由远而近传来,他侧耳倾听好半天都没分辨出这个块头不大,动静一点都不像野生动物的家伙是个什么生物。

    很快一个黄色的四脚动物摇头摆尾钻出黑暗树林,直接朝着侧倒的剑客身体跑去,双抓搭在剑客脖子上,冲着脸嘤嘤叫着一阵狂舔。

    好家伙,居然是一条半大小黄狗。

    被小黄狗这么一折腾,剑客总算有了反应,缓慢翻身坐起,就这么一个简单动作就好像耗尽了他所有力气,风箱一样大口喘气,汗水密密麻麻的从额头涌出,反射着点点荧光。

    呆坐半响,剑客深吸一口气,伸手抓出铁签一头用力快速拔出,喘息好一会,才从怀里摸索出好几个小瓷瓶,倒出各色粉末开始撕开衣服上药处理伤口。

    看得出来他处理伤势经验相当丰富,几处伤口很快就止血的止血,包扎得的包扎,只可惜背上的刀伤他无论如何都没法上药,反手倒空了几个瓷瓶的金疮药,尺长的刀伤上都没有撒上多少,依然血流不止。

    估计剑客也知道自己这样待在这里迟早是死路一条,于是挣扎着一手杵着铁签,一手提着剑,小心翼翼弯着腰佝偻着努力站起来,一瘸一拐缓慢的钻进了黑暗密林,后面小黄狗活蹦乱跳的紧紧跟随。

    王庆之冷眼旁观,等一人一狗声息从耳边消失,才从树上跳下,开始当了半天旁观者的最终目的,发死人财。

    仔细搜索一番,又寻迹追踪出三四百米,王庆之才发现剑客的敌人不是八个,而是十二个,还有四个死在一处搭着三顶牛皮帐篷的营地旁边,死因是一剑封喉,四人几乎同时中剑。

    看着营地的三堆已经熄灭的篝火,又看了看尸体分布,王庆之抬头望着头顶高耸大树上悬垂飘舞的半截黑色丝带陷入沉思。

    好吧,他先前的猜测有误,剑客不是被追杀那方,而是主动进攻的一方,而且最奇葩是那条小黄狗都不是剑客的,而是这十二个人的,营地旁栓着的两条带剑痕的黄色大狗尸体就是证明。

    想不明白就不想,王庆之营地找个短铁锹开始挖坑。

    这趟没白来,大丰收,一大堆牛肉干,各种奇奇怪怪衣服皮甲,十多个一看就是高档货的伤药瓷瓶,最重要的是三张一百贯,一张五十,两张十贯的大武通兑银票,几块碎银,和好几斤重的铜钱。

    大武通兑钱庄可是真真正正的金字招牌,皇家开的相当于前世不记名支票,全大武疆域只要有县城就能兑换。

    王庆之大发善心,决定不能让这些人暴尸荒野,至少让他们入土为安。

    挖坑对于天生神力的王庆之来说小事一桩,那怕一口气挖十几个两米深的坑都不带喘气,一具一具尸体扛过来,依次下葬。

    心情大好的王庆之甚至还给他们立了个木头做的墓碑,写明此地埋着十二个无名江湖人和两条狗。

    这一忙就是大半夜,忙完天色都蒙蒙发白了。

    精力充沛的王庆之还不死心转了一大圈,再三确定这些人是步行进入山林,马匹天知道栓在那后,才扛着牛皮帐篷做得巨大包裹回头。

    翻过山头隐约能看见山腰长蛇一样山林中蜿蜒的官道时,王庆之不出意外的听见了犬吠声。

    不得不说这一人一狗运气不错,钻了大半夜山林居然没碰到猛兽,还摸到了官道边上。

    很快那只熟悉的小黄狗就出现在了王庆之面前,很有灵性的又跳又叫当发现吸引到王庆之注意力后,又赶紧回头跑,跑两步回头冲王庆之叫两声,又继续跑,很明显是在带路。

    唉!这样躲都没躲开,王庆之认命了。

    在小黄狗带领下,剑客身影很快就出现在了他面前。

    很凄惨,整个人歪坐在两颗大树根部缝隙中间,一手握铁签,一手握剑早就昏死了。

    放下巨大的包裹,王庆之试探了一下剑客额头,凉凉的,还好没发烧,这要是发烧基本就没得救了。

    他又不是医生,方圆百里怕是连个村子都找不到。

    轻轻将剑客身体翻转,背上狰狞刀伤已经发白,血都流成丝了。

    还好他把所有东西都打包了,包括那些伤药,什么生肌散,消炎膏一股脑的往伤口上倒,然后百宝囊里找根针,火折子吹燃烧一下,穿上丝线开始歪歪扭扭的给剑客缝伤口。

    忙活好一会,王庆之抹了把汗,对着那条蜈蚣疤满意点了点头。

    不能要求太高不是,前世那个大男人缝过衣服?更别说是缝伤口了,第一次能缝的不露缝就很不错了。

    破破烂烂的衣服也剥掉,一身腱子肉很有看头,皮肤还挺白,属于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型男。

    这一打量王庆之才注意到了剑客的容貌,居然尼玛非常帅,超级帅,简直惨绝人寰的帅。

    以他的见识来评价都只能用以上词语来形容。

    五官立体的跟完美雕塑一样,闭着眼都觉得英气逼人,朝阳照在脸上居然还带柔光特效。

    而且王庆之还觉得非常面熟,摸着下巴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剑客跟《黑客帝国》时的基努·里维斯几乎一模一样。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大帅比,昨夜居然在山林中跟十多个专业人士搏命厮杀,生死一线。

    就凭这张当驸马都足足有余的脸,随便干点啥不行,跑来混江湖?当剑客?跟人玩命?这不是有病吗?

    好吧,王庆之承认自己嫉妒了,他这一刻很想在剑客脸上缝道疤。

    犹豫良久,小黄狗的吠叫声让他回过神,看了看狗,又看了看剑客,一个恶趣味的念头浮现脑海,瞬间深深铭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