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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邂逅女同学

    秦淮茹身材好,在院儿里有目共睹,可惜是人家贾东旭的媳妇儿。

    刘振华除了欣赏两眼,没别的想法。

    把水提回家,老妈和嫂子已经把早餐弄好,一家人坐下来吃早餐。

    现在家庭条件好一些,早餐也跟着改善,居然吃包子,太难得了。

    包子有菜包,肉包和豆沙包,如果要让自己选,刘振华肯定首选肉包,他最喜欢吃肉。

    穿越前的时候,就因为喜欢吃而有点儿偏胖,还好现在不是。

    这样的年代,也没有天天吃肉的条件,所以不担心长胖。

    “这边是肉包,这边是菜的,这边是豆沙包,喜欢吃啥自己选。”

    热气腾腾的包子上桌,王玉秀首先跟孩子们来了一个介绍,然后扭头对刘振华说:

    “老二,你不是喜欢吃肉包吗?肉包在这里。”

    “妈,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肉包?”

    “我还不知道你?咱们家孩子每个人喜欢吃啥?妈清楚的很。

    你哥喜欢吃豆沙包,老三喜欢吃菜包,玉珠啥都吃,我说的没错吧?”

    王玉秀说完满意的笑起来。

    刘正华心里挺感慨,老妈真不容易呀,三个孩子,一个儿媳妇,生活习惯啥的,她都记在心上。

    真难得。

    “妈,你真是我们的好妈妈。”

    刘振华还没来得及开口,小妹刘振莲就将头靠在老妈的肩膀上,两眼热热的说道。

    老大刘振江和媳妇儿李玉珠也同时很感慨的说:“对,我们的妈妈真的是难得的好妈妈。”

    “我也觉得是。”刘振华很温暖的说道。

    “好啦,赶紧吃呗,记住你们喜欢吃啥不很容易的吗?我天天在家弄饭,当然得考虑这个啦。”

    对于孩子们的夸奖,王玉秀表现的很淡然,仿佛这些都是她应该做的。

    而且很平常。

    有这么好的妈妈,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生命中有这样的好妈妈,是一种福气呀!

    刘振华伸出筷子,夹了一个热气腾腾的肉包,放在嘴里轻轻一咬,哇塞,皮薄馅儿厚,香气扑鼻,真的是太好吃了。

    忍不住咬了一口,还想咬第二口,吃了一个,还想吃第二个。

    一下吃了三个肉包,喝了一碗稀饭,差点儿就打饱嗝了。

    刘振华放下筷子,摸了一下嘴巴说:“妈,哥,嫂子,小妹你们慢慢吃,我上课去了。”

    “去吧,骑自行车的时候慢点。”老妈望着自家老二,开心的笑了。

    刘振华离学校要比哥哥,嫂子他们上班的地方远一些,早上要做操,所以得提前。

    为了不让他迟到,每天早上全家的早餐都比平常提前,大家都挺支持他,从来没说过别的。

    仿佛就应该这样,单凭这一点,就让刘振华挺感动。

    有这样温馨的家庭,有这么好的家人,真是感谢生活呀!

    从家里骑自行车到学校,最快要半个小时,慢一些差不多35分钟。

    刘振华骑着自行车一路晃晃悠悠,出了南锣鼓巷往前进入交道口街道,继续向前。

    结果刚穿过路口,看到前面街边上,有一个跟他穿着同样制服的姑娘,望着自行车发呆,脸上布满愁容。

    刘振华猜到对方很可能是自己的校友。

    出于好奇,他从对方身边过的时候,停下来问了一句:“同学,咋啦?”

    “链子掉了。”对方扭头望着他,发现同样穿着制服,简直就像溺水者遇上了救命稻草。

    原本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说:“这位同志,你能帮我吗?”

    “不就掉个链吗?小问题。”

    刘振华从自行车上下来,把车停在街边,蹲下来帮对方弄链子。

    这玩意儿吧,有工具就好弄,啥都没有的话,弄起来也没那么容易。

    关键链子上有油,黑不溜秋的,手抓住链子,手也得弄脏。

    但刘振华顾不了这么多,他把链子挂在齿轮上,抓住脚踩板,用力推,试了几下,最后终于成了。

    “可以了,同学,如果我没猜错,你也是警校的进修人员吧?”

    刘振华站起来望着对方说道,趁着说话的时候,他打量了对方两眼,发现这姑娘还挺好看的。

    身高大概1m60~1m65之间,高高的,不算特别瘦,虽然穿的比较厚,但能感觉到身材不错。

    皮肤也比较白,戴着帽子,剪着短发,跟着一种干练利索,飒爽英姿的感觉。

    他打量对方,对方自然也打量他,不过对方首先说:“对不起啊,同志,把你的手弄脏了,这地方也没水洗。

    只能去学校洗了。”

    “你猜到我是跟你同校了吗?”

    对方并没有回答是不是校友,但却说到学校去洗手,等于已经告诉他是了。

    但刘振华却反问了一句。

    对方嫣然一笑,伸出纤纤玉手:“我叫杨雪,法医系的,请问同志叫啥名字,在哪个系呀?”

    “哦,我叫刘振华,刑侦系的。”握手就不必了吧?你看我的手这么脏。

    对方伸出手来等了半天,刘振华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手,并没有把手伸出去,而是自嘲的笑了笑。

    杨雪嫣然一笑,露出洁白的牙说:“你是因为帮我才把手弄脏的,我不介意,学长,谢谢啊。”

    对方说完还是把手缩了回去,因为她发现,刘振华并没有想跟她握手的意思。

    “杨雪同志,时间不早啦,赶紧走吧,再不走迟到了。”

    刘振华说完骑上自行车,走在前面,杨雪跟在他的后面。

    两人一前一后到了学校。

    本来两人只是一次普通的邂逅,刘振华帮了对方一个小忙,没什么值得记住和重要的。

    可对方不知道是发现他长得英俊,阳光,俊朗,一表人才,还是出于别的什么?

    到学校门外的时候,居然说要请他吃饭。

    刘振华直接摇头,然后就推着自行车进学校去了。

    晚上放学,他从车棚里推出自行车,正往学校外面走。

    杨雪小跑着来了,一边跑还一边叫住他,让他等一等。

    有好看的姑娘,与自己同路,刘振华自然没有反对的理由。

    于是就这样,两个人骑着自行车回家。

    都是年轻人,又是同学,就算是初相识,也少不了有相同的语言。

    所以一路上两人并排而行,骑的不算快,但话却不少。

    尤其杨雪姑娘,一路嘀嘀咕咕,问这问那,表现的很健谈,很热情。

    对刘振华充满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