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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阴天,森林,废弃的营地,周围是猛兽躁动的嚎叫声,一男一女该吃吃,该喝喝,完全没把猛兽们严厉的警告放在眼里。

    年轻男子约莫20岁左右,留着一头乌黑亮泽的碎发,身材普通的他,有着一张狠戾,阴沉的反派大魔王脸,此人名为唐易,一年前还在因为偶然的英雄救美而浮想联翩,若英雄是他,那美人...自然就是他身旁的这位冷若冰霜的美人了。

    步诗音是她的名字,论容貌,论身材,她都是最顶级,无可挑剔的,也不怪唐易救她时,满脑子都是浪漫的故事,只可惜,这样美好的印象,在步诗音醒来后就幻灭了。

    那天,步诗音失恋了,她的那位文质彬彬,长相秀气的100分初恋男友,爱上了另一个人。

    痛啊,那是尊严与爱情双重崩坏的痛楚,那天,她一反常态地躲在寝室里嚎啕大哭,在她室友的印象中,步诗音是冷静的,知性的,坚强又可靠的女孩,别说什么崩溃大哭了,她们甚至都一度怀疑,她们的这位男友力满满的好室友,大概率体内就没有,诸如泪水这样软弱无用的东西。

    酒吧,当泪水流尽,步诗音还需要更多的东西来缓解伤痛,比如酒精,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去酒吧,听某个平时十分乖巧的室友介绍,这家酒吧坏人不多,只要不喝得酩酊大醉,问题应该不大,呵,才喝下一杯不知名的低度调酒,她就在一阵突如其来的天旋地转中,逐渐坠入了黑暗,幸好,在她失去意识前的一秒,她用尽最后的力气,扑到了路过的唐易怀中,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信任这个素未谋面,气质阴冷的男人,万幸,她赌对了。

    接下来倒也简单,那两个想要带走步诗音的流氓,识趣儿地离开了,他们只是好色,不是什么亡命之徒,他们可不想招惹上,类似唐易这样来路不明的狠角色,其实从头到尾,唐易都是那副淡漠的神情,看不出悲喜,可他越是沉静,流氓就越慌,前后也不过几秒钟对峙,唐易就成功逼退了流氓。

    第二天,两人展开了一场不怎么愉快的交谈,步诗音从一开始的防备,愤怒,到后来,随着短暂失去的记忆慢慢回归大脑,她既惭愧又庆幸,而唐易也经历了从满心期待,再到委屈,最后意兴阑珊的转变,满分的外形,负分的性格就是唐易对步诗音的评价了,就在他寻思着,赶紧送走步诗音的时候,在他们脚下,突然冒出了一道诡异的,将他们全都包裹在内的光柱,趁着俩人还没搞清楚状况,光柱就带着俩人冲天而起,接着,便消失在了夜空中,等他们再一睁眼,已经到了一个陌生的异世界。

    如今,他们已经在这陌生的异世界,结伴同行了超过一年,这是个武风盛行的世界,即便这里的人们,有能力制造威力不凡的大炮,也研发了新一代的燧发枪,但对他们来说,武艺才是他们更常用来战斗的手段,尤其是那种可以用‘气’来驱动的功法,使得天赋不错的武者,拥有了远超常人的力量。

    那么,气就是这个世界的‘真相’吗?不,当然不,在来到这里的第一天,两人就见识到了这个世界,更疯狂的暗面。

    妖怪,潜藏在人间的妖怪,它们是无法被常规手段消灭的物种,就算你能将它们坚硬的外壳洞穿,极尽可能地塞入更多火药,将它们炸烂,炸碎,最终,它们也还是会在世界的某个阴暗角落重组再生。

    面对张牙舞爪的怪物,他们俩似乎除了跑,也做不了什么,可就凭他们那略低于这世界平均水平的身体,有机会跑赢飘忽不定的妖怪吗?当然是痴心妄想了,那有什么恰好路过此地的高手搭救吗?也没有!就在妖怪的利爪即将刺破唐易胸膛之际,他的意识突然来到了一处神秘古朴的神殿之中,殿内空荡荡,但他却几乎是出于本能般的了解它。

    创神殿,以妖魔精华为料,可提炼驱魔精华液,顺带的副产品白烟,还能增强唐易的身体,而这驱魔精华液,可谓任意武器或法器附魔,使之成为克制妖魔的驱魔道具。

    当唐易的意识回到身体,他的掌心浮现出了旋涡状的黑色驱魔纹,那上面浓郁精纯的驱魔力,只需触碰到妖魔身体,就仿佛是蒸腾的烈性毒药般,在给予妖魔极致痛苦的同时,又能有效溶解这群堪称不朽的妖怪身体,最后将它们吸入创神殿。

    此后一年多的时间,两人的旅途,总会伴随着妖怪,也不好说是谁主动找上了谁,总之,妖怪见了不少,可正儿八经的驱魔人,却只见过一位,其余全是滥竽充数,坑人钱财的骗子。

    平凡的发型,普通的长相,一般的天赋,那位中年驱魔人,甚至连姓名都没有留下,却给他们讲述了许多有关驱魔人的知识。

    正如唐易担心的那样,这个世界的驱魔人,真的非常稀少,就如这位大叔般,驱魔天赋平平无奇,勉强拥有驱魔人资质者,也属于是难得的人才,对此,唐易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为何他们这一行,要被称作驱魔人,而不是除妖师呢?明明他这一路对付妖怪更多,而按那位大叔的说法,比起大部分都傻不拉几的妖怪,狡猾凶残的恶魔,才是更难对付的大敌,恶魔?唐易还没见过呢,多干了一年多的驱魔人了,他也还是没见着,那位大叔所说的恶魔。

    关于其他驱魔人,那大叔说得很少,只知道在大唐的地界上,有个很出名的驱魔人组织,叫做自在庭,至于更具体的信息,他没说,或许是不知道,也可能是不想说,而他这一路游历的目的嘛,龙王卫,就这还是他聊嗨了没收住,说漏了嘴才提及的名字,他甚至还一脸郑重地要求两人忘记这个名字,千万不要出于好奇去瞎打听,那会害死他们的。

    说到大唐,这里正是唐易与步诗音所在的国度,当然,它显然不是唐易记忆中那个古代王朝,看看这街上疾驰而过的汽车,也知道这里是不一样地方。

    “还没好吗?唉,你说说你,这都多久了,还是不能随心所欲地掌控自己的力量,笨!”

    不耐烦的步诗音,已经在催促唐易了,这何止是催促,已经算数落才对,没办法,那驱魔纹的开启,目前还不受唐易操控,它只会在感应到妖气时,才会被动显现,而这也会打草惊蛇,对于妖怪来说,它就像个大号的‘臭气’桶,隔着几米都能闻见它刺鼻的气味,唐易还因此苦恼了好久,直到某一天,他试着戴上了手套,居然效果出奇的好,只要戴上手套,驱魔纹就真的不会出现,很奇怪,明明手套的缝隙,也足够妖气钻入,可偏偏驱魔纹就吃这一套。

    将营地内残留的妖气吸干净,唐易才心满意足地戴上了手套,而对于步诗音的咄咄逼人,他选择了明智的退让,与风度无关,纯粹就是打不过,同样是一起穿越过来的同伴,没道理他有超能力,步诗音却没有啊。

    步诗音曾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神奇地消失过几次,不是受不了唐易跑掉,就是当着唐易的面凭空消失了,开始唐易还以为,步诗音的超能力是隐身,可过了几天还不见她的踪迹,听不到她的声音,唐易承认他慌了,直到某个清凉的傍晚,步诗音又突然出现,步诗音的说法是,她被隔离在了世界之外的神秘空间,在那里,她能清晰地听到周围的一切声音,看到周遭的所有的景物,看得见,听得懂,可就是触碰不到,那种与世界隔绝的撕裂感,她可再也不想尝试了,结果呢,没几个月她又被迫体验了一把被放逐的滋味。

    从神秘空间出来的步诗音,脾气虽然变得更差了,但她的身体素质可是妥妥得到了巨大提升,怎么说呢,唐易拼了命的抓妖怪,也赶不上步诗音的提升速度。

    “行了,出发吧”

    树欲静而风不止啊,他们只想安静地离开,怎奈何,饥肠辘辘的狼群,却不肯放过主动送上门的大餐。

    “你来,还是我来?”

    唐易诚心诚意地发问了,可傲慢的步诗音却不准备回答,她好似没看到挡路的狼群似的,边走边嘱咐道:

    “我先去前面的渔村等你,想吃什么?我先帮你点了”

    怎么就默认让他动手,直接快进到吃饭这一步了?唐易不满地撇了撇嘴,思虑再三后,他还是老老实实地回说:

    “那行吧,你也知道的,我不挑食,只要别放胡萝卜,香菜,芹菜,韭菜,苦瓜,我都可以”

    另一边,见步诗音如此大意地敢背对着它们,狼王愤怒了,它决定给这名瘦弱自大的人类,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然后,不等它蹬腿,步诗音便以一种它从未见识过的超绝速度,瞬间消失不见了。

    狼王愣住了,其他的狼也不知该怎么办,转过身子看向了它们无比信任的王,而身为狼王,它也知道现在是它维护自己尊严和地位的时候了,跑了一个母的,这不还有只公的吗?

    ‘啊呜!’

    这只狼王如果是个人,也应该是位相当讲究的人,它在发起进攻前,把仪式感拉满了,又是对天怒吼,又是抖身子的,搞得唐易都等得不耐烦了。

    狼王终于要动手了,它露出了它那一嘴尖利的獠牙,与其他狼相比,这位狼王的体格明显要壮实不少,几乎是它们的两倍大,难怪它能当狼王呢,而当它狂奔着发起攻击的时,那气势比起狮子老虎来,也不遑多让

    10分钟以后,唐易安然无恙地离开了,而在他身后,是一堆东倒西歪的野狼残躯。